作者:苗蛮子 

今年2月14日,由于数次到东莞厚街美和劳务公司讨要被骗走的300元招工费无果,来自湖南的求职者吴艳春遂将骗他的中介员工舒照岭当街刺死。此案日前开审,公诉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吴艳春当庭认罪,但也表示杀死中介因对方骗他在先,请求法院考虑其被中介欺骗的遭遇。舒家认为吴艳春庭上态度强硬不思悔改,拒绝吴家提出的谅解请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法院将进一步审理。

鲁迅先生曾说,“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东莞这起求职者捅死中介案,无疑是先生后半句话——也即“底层互害”的又一个悲情注脚:表面上看来,相对于无所依傍的外来求职者,依附于中介公司的中介员工相对强势,但说到底两者其实都属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者——此前媒体曾披露,吴艳春和舒照岭有着惊人相似的成长轨迹:比如都是90后,都来自内地农村,都有着苦命的童年——家贫、过早辍学离开乡村入城打工等等。所以当吴艳春将愤怒的刀子捅进舒照岭的身体,也就意味着两个底层家庭的沦陷。面对这样的惨剧,我们的情感天平委实难以向谁偏倚,唯有唏嘘感慨。

对于这起案件,需要警惕的是,公众和舆论不能陷入一种“弱者伦理”的陷阱——不能因为某一方是弱者,就具有天然的正义,从而对弱者选择过激举动来伸张权利予以宽容解读。以生命的视角来审视,一个人显然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性命,何况作为人们所认为的“骗子”,中介员工也罪不至死;即便其行为构成犯罪,也应由相关法律裁决,而非通过丛林手段自行了断。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案件定性及量刑问题上没有丝毫弹性空间,而是说这种考量首先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正如辩护律师所称,吴艳春找工作被骗走全部钱财,丧失最基本生存条件。在这种背景下,他出于义愤而杀人,且没有伤及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小。这些无疑是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所需要考量的因素。

悲剧已经发生,相信法律能给予公正裁决。但较之法律的“马后炮”,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具体到东莞这起求职者捅死中介员工案,其直接反映出了弱者生存空间的逼仄和个体权利的孱弱,以及求职中介市场的无序与猖狂。不难发现,在“弱者沦陷”的背后,实则是职能部门的“沦陷”——正是基层权力机构的监管缺位,才使得求职中介市场无序经营、招摇撞骗。甚至不客气地说,有的地方监管部门在其中有着种种难以启齿的灰色交易。

在这种权力生态下,不得不说“黑、乱、差”,大致是许多地方求职中介市场的普遍现象。相信很多求职者都有过类似的不堪遭遇:中介费畸高、被骗得身无分文、投诉无门或投诉不见效果、讨要被骗的中介费反被挨打等等。在此情形下,更多的求职者在被骗后,往往选择的是忍气吞声。很显然,倘若相关部门对于求职中介从严整治,也许惨案根本就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东莞这起案件中,站在被告席上的,还应有失职、渎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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