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通报了近期几起煤矿迟报瞒报事故,矿主的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工人的生命安全。

据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表的通报指出,近期,全国煤矿接连发生多起迟报、瞒报事故,分别是:7月4日,湖南省耒阳市三都镇茄莉冲新井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6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自行组织抢救,未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贻误抢救时机。7月5日6时许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8人成功获救,8人死亡。

7月17号,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煤矿蒲溪井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直至7月18日18时50分才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7月25日,贵州省黔西安利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自行组织施救,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7月26日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所有被困人员成功获救。

7月26日,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事故,7月27日经群众举报并核实。在核实事故过程中,矿主仍隐瞒真相,谎报伤亡人数。记者接通了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话,查证阳泉煤矿事故瞒报问题,

记者:“是不是结束了, 你们的那个抢险的情况?”
工作人员:“对。”
记者:“是不是矿主瞒报了一些数字,现在被查出来了,矿主已经被逮捕或者被拘留了吗?”
工作人员:“详细情况我们不了解,如果你需要什么消息,你可以找我们新闻接待办。”

纽约的劳工活动人士刘念春说,一个月发生四起  迟报、瞒报事故,反映出部分矿主根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矿工生命安全,

“这些矿主他是一个小矿,他的应急措施都是不全面,因为他的人力、财力、物力都是有一定限制。他要向上级报告呢,那财力、物力、人力的话肯定比他要好得多。这样抢救及时,挽回生命,所以就要好得多。这四起案子都说明同一个问题,就是矿主对生命实际上因为矿下没有他的亲人,他又不直接下,自己的生命安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这种情况下,对工人的安全不是第一位考虑。他首先考虑他自己本身的利益。”

刘念春说,这些矿主根本无视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法规,说明他们在地方上有后台,

“因为矿主在地方上相当有势力、有钱、有人。另外可能有他自己的关系网。这种情况下他把法律放到外面了。法律就处罚不到他。他一般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才敢迟报、瞒报。”

刘念春说,矿主们敢于迟报、瞒报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的矿工没有自己的独立工会,

“工人如果成立自己独立的工会,那他首先就会考虑工人身的利益。这种情况之下,矿主就会起到一种制约作用。即便矿主想瞒报、迟报,那工会肯定会出面解决这个问题。要没有工会组织,个人就没有这种力量。要有工会,肯定就会对矿主起到制约作用,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就少,或者就不可能发生了,因为有工会的话,工人对矿区的状况,他的安全各方面肯定要比矿主更熟悉,了解的情况也更多。就可以防患于未然,有些事情预先就可以觉察出来。”

刘念春呼吁,中央和有关省市部门彻底调查这四起矿主迟报瞒报事件,严格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对矿主及有关人员进行惩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