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律师和任世六在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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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8月15日,受因在网上转帖时政评论被劳教的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的委托,北京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到达重庆市涪陵区,把任建宇因转发微博言论被劳教起诉重庆劳教委的行政起诉状,递交给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重庆三中院接到行政起诉状后回复说还需要进行审查。之后,浦志强律师和任建宇的父亲一起前往重庆涪陵劳教所会见任建宇,但劳教所管理科长杨宗俊却以各种荒唐理由拒绝会见要求。
据浦志强律师介绍:“8月15日,重庆涪陵劳教所,为会见因转发微博被劳教的任建宇,我与管理科杨宗俊科长交涉的部分录音。两小时内他出门请示了三次,面对我所有证件、介绍信和网上注册信息,他偏执地以无法鉴别我律师证的真伪为由,拒绝了我会见这位劳教恶政的受难者。”“下午在涪陵劳教所,折腾俩钟头,没见上任建宇。管理科长杨宗俊,听说过浦大律师,知道我是准,三次请示后,说学员的诉权会保护,但无法确认律师证真伪,说刻假章才三十块。让我找公安局开证明,让回北京开律管处介绍信。我问他真正原因是啥,他双手一摊:‘我就一个小警察,就吃这一碗饭,欢迎投诉撒!’”浦志强律师还说:“当时,我用杨科长电脑进北京司法局网站,查出我名字和证号,杨宗俊依然不认,要求拿律管处介绍信。他跟我说:‘浦律师,我真是没的能力辨别你律师证的真伪,回去开张律管处的介绍信来嘛!’”
浦志强律师反复耐心地进行解释和交涉,但劳教所管理方均已各种荒唐的理由加以拒绝,最终浦志强律师和任建宇的父亲也未能获准会见任建宇。
任建宇,男,1987年4月15日出生,汉族,职员,住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白马社区1组,现被羁押于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劳教戒毒所,身份证号码500381198704154374。
2009年6月,任建宇从重庆文理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刚毕业,7月即到彭水县郁山镇政府任“村官”。奉公守法勤勉尽职,业余关注时政,热心公共事务,对东西方政治制度优劣感兴趣,偶尔直抒胸臆。对网络意见领袖观点学说,耳熟能详,往往在击节赞叹之余,将这些博客、微博上传到自己的qq空间,或通过腾讯微博转发推广。岂料,祸从口出,竟横遭“文字狱”:2011年8月17日,重庆彭水县公安局将原告带走调查,询问的核心问题是原告在qq空间转发图片的由来。次日中午短暂“获释”,傍晚又被抓走,警方认为原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011年9月23日,被告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劳教审(2011)字第395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2011年4月至8月期间,任建宇先后多次在彭水县郁山镇政府计生办公室内用计算机进行上网,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上关注、浏览、复制、粘贴、转帖、发帖等方式发表国内时事评论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负面言论和信息100多条,鼓吹西方政权模式,攻击我党、政府,煽动网民颠覆国家政权。”被告认为:“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及有关规定”,决定对原告劳动教养二年。
任建宇因在网上转帖被劳教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此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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