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议】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九年前的今天,我走出了重庆涪陵劳教所
现在说起来,还要感谢那个时代,和那些人。
2016年11 月22日
今天,九零后警察贾天然通过了司考,以406分的高分。 贾天然是河南三门峡人,算起来是我学弟,几年前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入职北京警队。...
2015年12 月10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是受浦志强律师法律援助的重庆因言劳教公民,幸得浦等律师奔走维权,我等才得以洗清冤屈,重回正常生活。浦志强律师因网上发布微博失去自由超过十九个月,现今仍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这期间我等身心同样备受煎熬。...
2014年3 月17日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以及其他来源,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海峡之两岸a:资中筠:过去有贪官,特别是高级贪官落马,受到法律惩处,公众拍手称快。现在已经引不起这种反应,公众只认为是背后权力争斗的失利者,与社会正义无关,即所谓“选择性执法”。说明公信力已很微弱。不言而喻,民心如此,是很难维持社会稳定的。|相关阅读:《维基百科-资中筠》 2014年03月17日...
2013年8 月9日
来源:浦志强新浪微博 @浦翠兰律师 @浦翠兰律师:8月7日与任建宇通话,说没有我,17号重庆也会放他。他说收了条短信,让给个解释。我一看完蛋操,暴露了!但同志出现,我好开心;村官获释都九个月了,垫了一堆银票,却忘了该找境外哪家敌对势力领钱!这王八蛋穿马甲适时露头,摆明了是来解我燃眉之急的!谁帮我找到这校友,赏银一到帐,我给他提两成!...
2012年12 月28日
中宣部:对任建宇案被驳回及相关问题的报道一律严格采用新华社通稿,不上头版导读,不改标题,不作其他任何报道评论。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2012年12 月28日
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起诉劳教委案被驳回 因发微博而被劳教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起诉重庆劳教委一案,周五(28日)被法院二审驳回。 任建宇2009年在重庆文理学院毕业后,被重庆市招聘作彭水自治县某村的村民委主任助理,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成为“大学生村官”。 2011年任建宇在微博上转发大量被当局称为的“负面言论和信息”,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于2011年9月被重庆市劳教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做出让他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 重庆劳教当局说,任建宇在网上发布负面言论及信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作用,比如传播“我们国家的体制已经无可救药了,要打破这个体制仅靠几个人是不够的,所以应该揭竿而起。” 任建宇在2012年8月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劳教局在11月19日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他的劳动教养决定,但第二天重庆第三中级法院认为他的起诉超过了3个月的法定时限,驳回起诉。 此次的二审是任建宇在11月28日对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但12月28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裁决维持原判。 “大学生村官”任建宇案从一开始就引起各界关注,许多网民认为这是中国当局控制网络和言论自由的“因言治罪”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中国媒体报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周五的二审结束后表示,做出此一判决的理由是因为起诉人在事发近一年后才提出诉讼,远远超过了3个月的法定期限。 法院还说,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各人不得复制、传播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所以任建宇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早些时候在重庆市高级法院外等候审判结果的记者们说,几乎没有记者得到允许旁听这次庭审。
2012年12 月27日
中宣部:各媒体及网站关于任建宇案的报道严格按新华社通稿和重庆高院发布的通稿刊播,不上头版和导读,不改动标题,除通稿外不做其他报道和评论,不派记者去重庆。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