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777758
爱国主义是一种瘟疫,它的传染性极强。这种病的患者基本都是一个表现形态;把国当成他自己的家来“爱”。病情的进一步恶化就产生了独裁者的温床,他们不能容忍别人来管理国家,不惜采取极端行为达到自己统治。100年前它颠覆了《新文化》运动,不要在让它再次泛滥!
文:李剑芒
100 年前有一个“五四运动”。一帮子爱国苍蝇们突然觉得国家外交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可他们不敢挑战野蛮的日本人,但敢欺负文明的中国政府。100年后又来了, 这次反了,他们不敢去新华门,玩爬岛涮日本人。为啥?安全呗!苍蝇啊苍蝇,你们那点出息我就不说了。你们颠覆了100年前的民主,这次玩啥呢?
有人说:保钓是为了祖国,不是为了党不是为了政府!我靠!哪个中国人的老祖宗,啥时候住到那个荒岛上去了?这种虚无缥缈的占有欲望是为了啥呀?文明规则的国家向外扩张是人类福音,邪恶规则的国家向外扩张是人类灾难。这个简单道理要圣人来讲吗?
关于钓鱼岛
关于钓鱼岛,按照《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属于待定小岛(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旧金山和约》让美国托管,最后美国给了日本。中国不承认《旧金山和约》,因为中国没参加。可中国干嘛去了?抗美援朝去了!中国和 美国开战了,成了敌对国,美国占着钓鱼岛,不给中国给日本,奇怪吗?怨谁呀?
好在美国是一个讲法理的国家,美国虽然 把钓鱼岛的管理权交给了日本,但并不认为那是把主权给了日本。所以在法理上钓鱼岛仍然是一个待定状态,各方仍然需要谈判解决主权争端。这有点像英国和阿根 廷的福克兰群岛争端。可问题是;岛子在日本人手上!咋解决?抢?还是另一种途径?
邪恶集体主义
“个人利益为国家利益让步”,这是在中国肆虐几十年的邪恶集体主义观念。“国家利益”要么是全体公民的个人利益之和,要么是部分人的集团利益。如果是全体公民的个人利益之和,就不存在让 步。“个人利益为国家利益让步”等于部分人的利益为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让步。这是抢劫行为!
对同一个事物,每一个人对其价值的认可不一样。“集体价值最大化”只在相同价值观的集体有效,在不同价值观的集体不存在“集体价值最大化”这个概念,因为没有统一衡量标准!举例说明:我家的房子有祭祖的价值,这个价值对他人等于0。所以他人不能推倒我家房子,用他们的价值观补偿我,否则是抢劫。
你冷静下来仔细想;什么保钓啊,早不要晚不要非等到发现了石油才要。那无非是几条没有责任感的石油大鳄想把他们的脏管子插到那里,污染那片海域给他们泵钞 票。他们挣足了钱拍屁股移民美国了,给人类留下一片飘满油垢的脏海!从保护那片美丽的海域角度想,我更相信日本政府做的要比中国政府好!
不能解雇的仆人
每说到国,那是党的人就喜欢用家来比喻。他们把国的管理者比喻成家长,暗喻这个国被管理者拥有!这是独裁者思维习惯,也是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的邪恶主旋律。国的管理者不是家长,他们是公民纳税雇佣的仆人。中国官方虽然也承认他们是仆人,但他们不承认主人有权解雇他们,不能解雇的仆人还是仆人吗?
以上文字经授权节选自李剑芒的凤凰博客,并不代表荷兰在线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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