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开来谋杀一案暂告段落,人们在等着看如何处理王立军、薄熙来。但从谷案的判决结果看,似乎也没有什么人对有一个让人信服的公正结果抱多大希望——中国只有权谋的政治,没有独立的司法。不过,围绕这个案子所透露出的许多信息还是意味深长,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
谷案中暴露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公务员的家丁化已发展到让人触目惊心的程度。谷开来为除掉海伍德,动用警力,整个重庆的高级警方都被动员起来服务于此,策划各种方案包括以栽赃海伍德为贩毒犯将其当场击毙等,警匪片里都不敢想象的情节,竟都现于谷案之中。
从这一系列的活动中,已看不到任何公权力的尊严和国法的约束力,只有谷开来为其自身及家族利益动用国家机器进行公然的谋杀。公权力在这里彻底沦为个人犯罪的私器,而公务员则成为地道的帮凶家丁。
需要提及的是,在官方和谷开来共同演出的这场审判闹剧中,谋杀的真正动机被掩盖。其实,最有可能被海伍德拿来做要挟借口的——绝不是什么薄瓜瓜的安全——,而是薄熙来的政治前途。不管薄、谷夫妇关系如何,在维护薄的政治利益也就是保护谷自身以及其儿子、家族的利益和安全这一点上,谷是非常清楚覆巢无安卵、一损俱损的道理的。
因此,谷真正要保护的人也只有一个,就是马上要入常的薄熙来。而当作为外国人的海伍德,确有可能为其利益抛出有关薄、谷的内幕,威胁到薄的时候,谷动杀机、薄的手下置国法与个人风险于不顾听命于谷参与谋杀的道理就同为一个:护住主子、头儿的前程,就是保住家族、自身的利益与未来。谁有所保留和迟疑,谁就将面临被踢出自己人的圈子、失去全部的信任和利益并被以叛徒之名加以报复。王立军后来被迫出逃的逻辑也就在此。
这种故事实不新鲜,在中国过去的历史和小说中多有;新鲜的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由所谓的伟大光明的中国共产党的高级干部及其家属所为。难怪一位享誉世界的法国的年长汉学家在与笔者的交谈里发这种感慨“这简直是中国中古时代的家族嘛”。
问题是,中共的高官怎么会成为一种家族政治的头领?官员怎会又沦为一种家丁?中国的政治和政治文化怎么又堕落到一个中古时代的水准上去了? 一个多世纪,中国政治到底有些什么进步?这才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
传统的中国政治浸透了家族色彩,家与国混淆,大到廷臣,小到衙吏,都带有很强的家丁性质。附属、听命、服务于主子,唯主子的意志是从,公共利益常退置其次。国民、官员缺乏主体意志。这些,从近代以来就不断是有识者批判的话题。
这种批判当然是在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受其启发,以其作为参照背景下发生的。但事实上,对权力私有化、家族化、权力专断的批判,在中国自己的文化发展中,受种种政治现实弊端的刺激,在明末清初那批重要的思想家如黄宗羲等人那里也早已开始,只是后来受清代的压制以及思想资源上的局限等,这种批判未能深入下去。
直到清末民初,这种批判才又迎来一个高潮。顺便说一句,也正是感到两个多世纪前的那种批判切中时弊,清末民初的批判思想家们才对明末清初的批判思想那样热衷。同理,文革后乃至今日,人们时常提起引用那些思想的一个最直接的理由,也往往是其现实性,这实在发人深思也让人感慨不已。
对专制政治的批判是与对人的主体性、人的权利的呼唤、对中国人的奴性的揭露常常相伴的。至今,中国人也仍未享有一个现代公民所具有的完整的权利,家奴政治文化的影响也依然甚深。这既是历史的绪余,更有现实的成因。
家奴的历史在中国十分悠久,且不谈史书,以明清以来的著名古典小说“三言”“两拍”“金瓶梅”“红楼梦”“海上花”等表现的状况来看,直到相当晚近的时代,家奴都不具备基本的社会人格。张爱玲在“国语本 ‘海上花‘译后记’”中,对此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讨论。一个例子就是,家奴常常无姓,用张的话说,只有一个“象最普通的狗名‘来富’”一样的小名。这与中国乡间迄今存在的某些现象仍很类似:孩子只有小名,只因要报户口或者上学,才不得不起个大名。否则他们不配也不需要。
二十世纪中国文化上最重大变化之一就是人的平等和主体意识逐渐被人认可,家奴和主人至少在法律和社会规范上被认定是平等的了。由于共和的建立,权力的私有化也不再具有合法性。
可现实历史却是曲折的。最吊诡的,是号称代表人类最先进文化、要建设人人平等的大同世界的中共,在其形成、发展乃至执政后的历史中,虽互称“同志”,却在不断地宣扬一种不折不扣的家丁文化,唯领袖与家族(党)是从,要“把一切献给党”(吴运铎);具有最新式道德的党员的标志却是“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 (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乃至当过“五四”青年的周恩来却要象一个家臣那样跪在地上当着毛的面为主子规划行车路线……
当那与乌托邦相连的理想成分烟消云散后,就只剩下我们现在见到的这种权力私有化、赤裸裸的利害倾轧与分赃。家族、帮会、黑社会式的运作重新成为政治运作的基本模式,官员也渐渐迫于现实条件的约束沦为某种意义上的家丁和婢仆。
而造成这些的根本原因,显然在这大一统的党和制度以及相应的党文化。五十年代储安平批评的“党天下”现已日渐沦为“家天下”。但此“家天下”却不同于皇权的彼“家天下”,后者还常具有一种特定的普遍意涵,而现时的“家天下”则是一种寡头政治式的分割,从上到下,各个不同的行业和区域被不同的政治家族帮派把持,公器私用,自肥自利,私相授受,唯我独大。这就是谷案爆发的时代和制度背景。
我们可以设想,除了重庆涉案人员自身的思想意识层面的问题外,如果他们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操之于薄决定他们利益、命运的权力没有那么大,这些官员包括王立军仍会如此甘当犬马?隶属重庆办公厅的公务人员张晓军又怎愿为助主杀人的家仆?
面对这种黑暗的场景,如果说中国还有希望之光的话,那就是中国最近十多年公民运动的崛起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迅猛增长。背私为“公” (见“说文解字”),但当着中国的公权力背公为私,堕落为私权,社会公正不再的时候,是中国公民的维权运动,正在与权贵博弈,试图重建公权力的公正和合法性。同时,也在这种博弈中祛除着千百年遗下最近几十年又被党文化不断强化的仆人意识,建构着一种迄今尚未成形的现代中国公民政治文化。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间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依然是真切不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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