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9月15日,因为是日本政府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激起国人强烈愤慨,国内有50多个城市发生反日示威活动。在一天中就有如此之多的城市发生反日示威活动极其罕见。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示威民众出现过激行为。

对此次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首先应该肯定的是:这是爱国激情的体现,也是民众希望中国真正成为世界强国的希望所致。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上海被捕,因为国内外压力,蒋介石被迫批示,由军法司移交地方法院审理。在法庭上,审判长问:“知不知道,你要推翻国民政府是犯危害民国罪吗?”陈氏回答:“国者何,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也。”其辩护律师也有说道:“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之总称也;政府者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也。”此对于国家的定义,区别只在于这最后一项,是主权还是政府。陈独秀接着说:“孙中山、黄兴曾反对满靖政府和袁世凯,而后者曾斥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故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叛国,则孙、黄已两次叛国矣!”的确,国家不等于政府,而主要是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以及由此产生的主权。此次日本悍然将有明文记载的中国传统领土钓鱼岛收为“国有”,当然侵犯了中国主权,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民众有权起而抗议——这应该也是天赋人权之一。然而,爱国除了激情外,还必须处理好爱国与爱民、爱国与理性的关系。

就爱国与爱民而言,我们必须看到:对国家爱应该也必然体现为对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爱。舍此而谈爱国,是缘木求鱼。此次游行,有个别地方就发生了打砸事件,试想:一个人连身边同胞的财产都不爱,还谈得上爱千里之外的钓鱼岛么?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爱国的前提必须是对自己同胞和无辜外国人生命的爱护——这方面,我们是有惨重教训的。

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在中国直隶、山西,以及内蒙古和东北,普遍发生针对外国人甚至中国基督徒的大规模集体屠杀事件。据统计,共有241名外国人(天主教传教士53人,新教传教士及其子女共188人,其中儿童53人)、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天主教18000人,新教5000人)在1900年夏天的屠杀中死亡。另外,义和团的行为除了杀害无辜的外国人外、也直接造成许多无辜的中国人(数量远超过洋人及教民)受害,而且针对对象从光绪帝(所谓一龙)、李鸿章、奕匡(所谓二虎)、京官大臣(所谓十三羊,或谓三百羊,宣称京官除十八人外全应杀)至洋人、教民、普通百姓(所谓十毛),无法无天,除屠杀外,也奸淫掳掠,其不人道处比八国联军更甚,不论以中外的传统道德观点来看,义和团的行为实属野蛮残暴。如据当时记载:“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团之杀教民毛子也,备诸酷虐,锉舂,烧磨,活埋,炮烹,支解,腰杀,殆难尽述。京西天主堂坟地,悉遭发掘,若利玛窦,庞迪我,汤若望,南怀仁诸名公遗骨,无一免者。胜代及本朝御碑,皆为椎碎。保定属有张登者,多教民,团匪得其妇女,则挖坑倒置,填土露其下体,以为笑乐。”在“受害最烈” 的北京,当时有关人士留下不少实录: 1900年6月16日“是日九点中,团匪烧大栅栏德记药房,延烧粮食店、灯市街、观音寺、珠宝市……共计店铺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会救火”。这个京师最繁华的地区于是毁于一旦。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总的说来,“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显然,这义和团根本不是什么仁义之师,而只是一群屠夫。其结果当然十分惨烈:不仅无辜人民受戮,还直接导致八国联军入侵,最后签订包含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10亿两内容在内的《辛丑条约》,清政府最终垮台。所以,在爱国活动中,我们应该把“将自己的事办好,就是最大的爱国”句话作为行动基础。因为,国家地位和民族尊严来自于自立、自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反求诸己”。一个内政不修的国家,一个公民不能在自己的国土上有尊严地生活的民族,如何能在国际上得到尊重呢?古人说得好,“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古人还说过:“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就爱国与理性而言,所谓爱国就是要将国家民族的利益最大化,因而,任何与这个目标相违背的言行,都应在爱国活动中杜绝。譬如,在这次游行示威中,有人居然打出“核弹灭掉日本民族”的标语。且不说钓鱼岛争端是不是就已严重到了非用核弹来你死我活的地步,就说中国自己核平日本的问题。真的到了这个时刻,就是全世界大国毁灭的时刻,真的由中国放第一颗核弹,能不考虑其他203个国家的反应吗?中国曾无数次表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此外,目前日本正积极谋求加入核大国俱乐部而没有理由,类似的标语只能为日本真正走入核大国制造舆论——这不是亲者痛仇者快的做法是什么?再比如,狂砸日系车,须知:这些日系车大都在中国生产,有人计算过:如果砸掉一辆23万元的日系车,则日本损失也就千把块钱,而中国的税收损失却将近8万元,这究竟是在“反日”,还是在“反华”?我们应该看到:过去的30年也是中国经济和日本经济深度交融的30年,小到电器中的芯片,大到摄像器材和汽车,日系产品都占有半壁江山。抵制日货固然可以造成日本厂商的损失,却也必然给中国人的生活带来不便。抵制的时间短了,不起作用;抵制的时间长了,这柄双刃剑会把双方割得遍体鳞伤。不知道今日高喊抵制日货的民众,是否真的做好了长期付出代价的准备?中日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盘根错节,很多企业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资生产,所谓“抵制日货”究竟是抵制了日货,还是抵制了国货,有时很难说得清楚。因而,抵制日货可以是公民的个人选择,可以是表达爱国情绪的姿态,但也仅此而已。

鲁迅当年讽刺那些所谓“合群的爱国的自大”云:“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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