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警察》这本书里,记载了我第一次被政治警察抄家的情况,那是发生在2010年。我这里主要讲的是我在“茉莉花革命”期间所遭受到的酷刑。
2011年2月19日,是一个让我永世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下午四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20多名国保警察闯入我家中,强行将我绑架抬走。这一切都是因为在2月17日下午,我在推特(TWITTER)上转发了有关“中国茉莉花革命”的信息。
也许大家都知道,在2月19日这一天,在北京还有滕彪、江天勇、唐吉田三位律师也同时被绑架。但需要提及的是,他们是因为开会讨论帮助陈光诚而被绑架,只有我才真正是因为“茉莉花革命”而被绑架。
在我被绑架之前的当天上午,政治警察曾找我谈话,让我删除转发的信息,我拒绝。政治警察威胁说,你这样做知不知道后果?我说有什么后果,把我抓起来?我妻子李昕艾在旁边补充说,你们不是有“黑头套”吗?他们走了之后,我们不理会他们的威胁,继续在推特上转发有关“中国茉莉花革命”的信息。
由于我的反抗,四个政治警察只能分别抓住我的手和脚,将我抬走。当我被抬出门之时,21个月大的大儿子洛洛因为看到我被人围住并抬出了门,哭着喊:“爸爸!爸爸!……”;而躺在床上才3个多月大的小儿子恩恩也因为受到惊吓而大声地哭了起来。在后来“被失踪”的63天里,大儿子洛洛的喊声与小儿子恩恩的哭声,时时在敲打着我的心。
他们把我抬进车之后,为了不让我知道他们“黑监狱”的具体地点,就给我戴上了“黑头套”。一段时间之后,由于 “黑头套”上的汗臭味,加上空气极为不流通,我突然呕吐了,一会儿后又呕吐了一次。我要求他们给我解开“黑头套”,并给我擦擦秽物,他们不理,就这样让我闻着“黑头套”里的秽物味和汗臭味。
到达“黑监狱”之后,我依然戴着“黑头套”,他们简单给我擦了擦,直到当晚大约十一时,才将我的“黑头套”取下。在后来转移到第二个、第三个“黑监狱”的过程中,我又被带着“黑头套”。总体而言,在我被失踪期间,总共大约被戴了十五个小时的“黑头套”。
取下“黑头套”之后,三名政治警察进来,他们说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他们先要求我跪下,我不跪,一个警察就在身后踢我跪下。然后他们又要我脱去所有衣服跪着,一个警察说如果明天真发生“茉莉花”革命,今天就将我杀了。还说这荒郊野岭的,有的是地方,可以将我挖个坑埋了。在他说话时,两外两个警察在身后走动着,不时用脚踩我的脚与脚趾,还对我进行“性骚扰”,用脚碰我的生殖器。
关押在第一个“黑监狱”的14天里,只有一天晚上让我躺在床垫上睡觉,其他时间都让我坐在椅子上,有几个晚上我只能坐在椅子上打瞌睡。而起初几个晚上,他们甚至也不让打瞌睡,当我一低下头,他们就立刻吼起来问:“干什么呢?总之在63天中,前后有15天不让睡觉。
在第一个“黑监狱”的14天里,政治警察不同意我洗澡,直到3月6日晚上才同意我洗澡。也就是说,我有16天没有洗澡。
在第三个“黑监狱”的时候,也就是4月14日晚上,一个政治警察审问关于我在民主中国用其他笔名发文章的事情,我不承认,他就打了我好几个耳光,并且打疼了我的眼睛,事后他给我买来了眼药水。他还揪着我的头发到电脑前看,后来又两次用脚将我踢坐在地上。
非常荒唐的是,对于这些殴打、下跪、性骚扰、不让吃饭、不给水喝、不让睡觉等等行径,在最后同意释放我之前,政治警察还拿着摄像机逼我撒谎说,我在那里很好,没有遭受任何酷刑。
后来,我发表了一篇长达17000字,名为《古川:“茉莉花”飞来“黑头套”——被绑架失踪63天的日子里》的文章来记录我失踪期间的经历。在我们2012年7月6日出国之前,政治警察又找我谈话,让我写反思文章,让我撒谎承认我文中提到的酷刑、性骚扰是编造的。此外,他们还威胁我说,你和妻子都构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听话就把你们全抓走一人关一单间,两个孩子送儿童村。
实际上,我们原计划在2012年4月4日来哥伦比亚大学,但政治警察却阻止我们。4月4日凌晨两点,我们趁在楼下看守我们的警察打瞌睡时,丢下行李,只背着电脑包,抱着孩子,悄悄地溜出住地,然后坐出租车去了机场。然而,在当天中午11点,我们却被机场警察拦截,说我们出国会危害国家安全。随后,政治警察将我们绑架回去。我和我妻子分别被两个警察架走,他们甚至用衣服捂住我妻子李昕艾的口鼻,致使她遭遇谋杀,差点窒息。当时左侧的警察对右侧的说:“别捂死了。”右侧的警察才稍稍松开点,才让我妻子缓过点气来。
从2005年以来,我多次被政治警察威胁,三次被没收护照,两次失去工作,两次被阻止出境,两次被抄家,一次被绑架失踪。这就是我的经历。
此文为2012年10月8日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人权研究所举办的《遭遇警察》新书介绍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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