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小店区大村村长李虎生因贪污罪被拘捕一个月,全村村民日前到省政府门前绝食抗议。

据中国茉莉花革命网站的消息,10月15日上午八时左右,山西省委大门前,数百名村民冒雨扶老携幼示威,声称发现史上最荒唐逮捕令,现场条幅更要求山西省纪委彻底调查签发该逮捕令的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小燕。现场甚至有大批村民下跪,痛陈王小燕罔顾刑法规定,将受托代管私人钱款的行为曲解为贪污公共财物,编织罪名,擅自强行签发逮捕令。

现场展示的《补偿协议》和五位村民的证言显示,李虎生是受五位村民之托与太原市昊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但孙有花等四户村民嫌赔偿不足而拒绝领取。时任大村社区报账员的李喜寿则证实,李虎生曾提出将40000元赔偿款入账,但由于该款项不属于村集体收入而被其拒绝。

太原市公安小店分局签发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内容显示李虎生涉嫌贪污于2012年9月24日被逮捕。

记者打电话到太原市小店区政府值班室,查证大村村民到省政府示威的事情,

记者:你们小店区在处理大村村民因为李虎生去省政府示威的事情吗?

值班人员:在处理。

记者:李虎生被放了吗?

值班人员:犯法怎么能放掉?法院和检察院会调查清楚这件事的。

广州的律师唐荆陵说,李虎生村长到底有没有贪污罪,首先要看这4万块钱是不是公款,

“款子放在他个人的名下,就容易错认为贪污行为,如果这是公款的话,就会发生这样的效果。但是这个案子有前因后果,包括他去谈判的对方,付款方,委托他代理谈判的村民,村里管帐的会计,他们都可以出来作证,提供一个证据链。如果不去调查,就认定他犯有贪污罪,就太武断了。”

记者无法接通大村村民的电话,不过唐荆陵律师说,根据中国《刑法》382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既然这40000元钱村集体无法下账,就说明这不是村集体的公共财产。当地检察院在拘捕前应该调查清楚这笔帐的老龙去脉,

“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将他拘捕,本来就应该对款项的性质作一个认定,这到底是不是公款,做了认定才能拘捕,拘捕之前是要做一定的调查和判断,不能先拘捕,再调查,这容易引起冤假错案。”

茉莉花革命网站的消息说,大村村民指出,小店区检察长王小燕对大村开发项目觊觎已久,因此才滥用职权,枉法办案。唐荆陵律师对此表示,如果李虎生村长是受5名村民委托代领赔偿款,后来4名村民又拒绝接受,那么,这笔钱暂时放在他名下,既不是贪污,也不算财务上违规,

“在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有些村长和上级官员站在一边,侵害村民的利益,有些村长则站在村民一边,得罪了当地官员,因此会受到陷害。”

中国茉莉花革命网站的消息说,李虎生的妻子收集了委托她丈夫签署补偿协议的5名村民和村里报账员李喜寿的证词,但是当地检察院拒绝接受这些材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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