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仰的拜偶像是一种精神堕落

徐 贲

 

 

在网易上看到四川省绵阳市南山的一个寺庙——红恩寺的一些照片。(http://news.163.com/photoview/00AP0001/25136.html)这个小庙除了供奉着一般庙里常见的菩萨外,还供着红色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塑像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的画像。红恩寺的楹联是“打天下,
坐天下,人人都很拥护他;打江山,坐江山,全国人民都喜欢。”门楣上的横批是:“真龙天子天下为公毛主席万岁”。同“文革”中人人佩戴领袖头像徽章,或者现在有的出租车上挂毛泽东像一样,红恩寺里进行的是一种崇拜行为。这样的崇拜行为是不是代表着什么真正的政治信仰呢?

人们的崇拜行为与他们的信仰本来就没有必然的联系。崇拜行为多种多样,包含的崇拜也有深有浅,有的诚心,有的不那么诚心,有的根本就不诚心。逢场作戏的不说,就算是诚心的,崇拜也不见得就是有信仰。不仅在宗教信仰上如此,在所谓的政治信仰或信念上也是如此。以前,在莫斯科红场瞻仰列宁遗体的苏联人,未必都是列宁主义的信仰者;同样,今天到湖南韶山敬拜毛泽东铜像,在他面前用卦木祈求预知祸福,或者到纪念堂瞻仰遗体的中国人,未必都对他的思想有多少了解,更不要说是以他为象征的中国“共产主义”了。

比起崇拜行为来,信仰是一件远为困难的事情。它不仅需要对信仰的内容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知识),而且还需要有某种必要的心灵开启(感悟)。信仰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可能的,但并不必然发生。信仰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有一种特殊的认知能力——神圣感。这种神圣感可以有神学的理解,但也可以从哲学认识论找到合理的解释,这二者可以是相通的。

基督教神学对人的神圣感有最清楚系统的阐述,它认为,人除了感知、记忆和推理之外,还有一个认知官能或机制,加尔文称之为“神圣感应”。对于神圣感应,我们虽然不一定要像加尔文那样把它看成是“上帝的形象”的一部分,但仍然可以把它看成是内在于人类的。基督教哲学家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在《基督教信念的知识地位》(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中这样解释人的神圣感应:在许多不同的环境中,人会在内心产生一种在心里产生造物主的存在和他的至美、至真、至善和至高的感悟,甚至成为一种信念。这样的经验是许多人所共有的:“美丽无比的夜空、匉訇翻腾的海涛、庄严伟大的山脉,无时无刻不与我们的心产生共鸣。小花绽放着芬芳、白杨在风中起舞。‘宇宙中没有一点’,加尔文说,‘是让你不能看出上帝的荣美的。’”(邢滔滔《基督教哲学的一部新经典》)浪漫主义时期伟大的英国
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在自然中感悟到的便是这样一种难以言说的神圣感,虽然他并不是一位基督教诗人。

不仅如此,我们做错事时不能释怀的自责,在认罪和忏悔时发自内心的欣喜,都指向至善的神明。人落在险境时,会自然向大地和人类的主宰呼求,自然而然地指望上帝会听他的呼求。还有,当人饱受冤屈,身历苦难,面临着极大的邪恶,或者准备自我了结生命的时侯,也会向神,向上苍发出悲鸣和呼喊。中国人常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人间私语,天闻若雷。 暗室亏心,神目如电”都是这个意思。

信仰的对象,如基督教的“上帝”,是在人的普通语言的直接表达能力之外的,因此借助的是象征的语言。对于基督教信徒来说,上帝存在的信念,不是人们选择或决定让它出现的,也不是人们从其他命题推论而来的,而是必然的。在神圣感应发生的时候,或是在触发神圣感应的环境中,人们发现这信念已直接呈现于他们。跟人的感知信念、记忆信念和一些先天信念一样,上帝存在的信念是一个基本的信念,是人与动物在“灵性”上有所区别的主要依据。中国人的“天”的信念最接近于这种神圣感应,人不能替“天”画像或造像,把它变成一个偶像。人能感知“天”,而动物则不能;善良的人敬畏“天”,而邪恶的人则不敬畏,因此无法无天。

既然神圣感应能引发和坚定人对神的信念,为什么还有无神论者呢?既然人能感知“天”,而还是有人无法无天呢?普兰丁格回应了这个问题:虽然我们有神圣感应,但人类已经堕落了,深陷于罪恶之中。这个解释并不声称“罪”是源于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它只是确定我们人类的确身处罪孽之中。人不信“天”,我们也不知道它的源头为何,但我们知道确实是已经身处于“无天”的罪孽之中了。

罪是情感和认知的扭曲,是悖逆、不信任上帝、不相信“天”、骄傲和嫉妒,它对情感和认知都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在情感方面,我们的喜好已歪曲了,只爱自己、只爱权力和金钱,不爱上帝、不爱公义、不爱超越的普世心灵价值。在认知方面,罪虽然不影响我们关于大自然和世界的知识,但破坏了我们关于自己、其他人和关于上帝的知识。尤其是,罪损害了神圣感应,它在我们心里引发了一个阻力,影响着神圣感应的衍生,把它窒息了。因此,如普兰丁格所说,“我们本来是认识上帝的,知道他那奇妙的美丽、荣耀和可爱,但现在这些都严重地失却了。”也正如加尔文所说:“来自人类自然本性的礼物已受损,那超自然的礼物则被取去了。”

因此,“无神”和“无天”,怀疑“神”和“天”在人类生活中的精神、价值、伦理指引,否认“神”和“天”与人类的正义、公正、公义认知的关系,都是罪的后果,它们产生于我们相关认知官能的扭曲、失常(就如同失聪、失忆),没有合理性。在普兰丁格的基督教神学中,人类无法从罪中拯救自己,我们必须依靠上帝的救恩(不能指望只靠“制度”和“教育”的力量来拯救人类)。上帝藉圣子耶稣基督的生命,代赎受难和死里复生拯救我们于堕落之中,让我们得以离开罪恶,与他复和。这个补救过程,从认知方面讲,需要一个途径,这是一个三重的认知过程:第一是阅读圣经,圣经有上帝特别默示,上帝是它背后的作者,它的中心主题是福音。第二是接受圣灵,上帝差遣了圣灵,这是基督受难和复活前所应许赐下的,圣灵在内心里邀请我们接受基督教信念。第三才是信仰,信仰不只有认知意义,因为“它更修补那沉溺罪海的放荡的意志”,但信仰也是由认知过程建立起来的。认知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作用使得它成为一种包含理性的宗教信仰。

在神学之外,“天”可以成为对神的自然法表述,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第14章中,把“上天”当作为一种最后的裁判权威,存在于人类关于正义、公正、公义认知之中。人民的权利如果享有法律的保护,本无需求助于上天,只是在“集体或任何个人被剥夺了权利,或处在不根据权利而行使的权力的支配之下,而在人世间又无处告诉时,……那就有权诉诸上天。”上天的权威先于并高于一切人为的实在法,“假如执行机关或立法机关在掌握权力后,企图或实行奴役人民或摧残人民,在立法机关和人民之间也不可能有裁判者.
在这种场合,就像在世界上没有裁判者的其他一切场合一样,人民没有别的补救办法,只有诉诸上天”。人类用“上天”的认知“为自己保留属于一切人类的最后决定权:决定是否有正当理由可以诉诸上天.
这种决定权他们是不会放弃的,因为屈身服从另一个人使其有毁灭自己的权利,是超越出人类的权力以外的,并且上帝和自然也从来不许可一个人自暴自弃,以至对自身的保护也忽视了”。洛克所说的“上天”是人类由于理性而获得的一种认知,这种理性终于使人类认识到他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不至于在强权面前成为俯首帖耳的臣民。一个群体中的人们如果集体丢弃或放弃了“上天”的意识,那就陷入了一种彻底的,无以自救的道德堕落之中。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它自己的“堕落”的故事,拜偶像无信仰也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但不是一个基督教的故事。公元前8世纪的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Hesiod)就曾描述过一个从“黄金时代”到“黑铁时代”的倒退历程,黄金时代的人“内心无忧无虑,没有痛苦和忧愁”,黄金时代并没有延续下去,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远不如第一代种族优秀的”白银种族。这些人步入青春期后,只生活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向愚昧无知屈服了,“他们既不能抑制互相敌对的鲁莽暴力,又不愿意崇拜神灵”。愤怒的宙斯埋葬了他们,并造了第三代青铜种族,这个种族后来也变得很暴力了。宙斯又创造了第四代种族,然后创造了第五代黑铁种族,它包括了赫西俄德本人生活的那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人们“在痛苦和折磨中蹉跎岁月,无论白天或黑夜都无法得到安宁”。这是充满苦难和忘恩负义的时代,“主客之间不能相待以礼,朋友之间、兄弟之间也将不能如以前那样亲密友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坏人“互相掠夺各自的城市”。做坏事者总是获胜,“强力就是正义,廉耻心已经消失”。(拉塞尔·雅各比《不完美的图像》,第54页)

这多么像我们自己时代正在发生的堕落故事。我们整个民族从“有天”蜕化为“无天”,甚至无需五代,一二代人的时间即已完成。我们非但没有从对活人的个人崇拜中汲取教训,反而更转而去对死人偶像崇拜,崇拜成为我们的心理习惯,信仰离我们遥不可及。我们拜偶像而无信仰,拜偶像只是希望那些做坏事总是获胜的恶人不要伤害到我们自己,而无信仰则又使得我们在恶人面前如此奴性、懦弱,无助。没有了信仰的感召和支撑,我们对抵抗的普世价值充满了怀疑,更可怕的是,我们丧失了个人和集体抗争所需要的精神意志,自行关闭了自由心灵通往更好世界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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