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需要“好生活”的理念
徐 贲
在网上读到一篇《理直气壮讲政治改革 没啥可怕》的报道,介绍十八大代表、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做客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时对政改的看法,着重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政治体制改革、党内民主、党建质量等问题。前不久,《人民日报》也发表了《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文章。政改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开始受到重视的问题。
政治改革的意义当然不全在于遏制和防止权力的腐败、提高执政党的信誉和政府权力的正当性,也不是单纯为了加强或巩固一个政权,政改的意义更在于要为整个国家开创一种“好生活”和“好社会”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从根本上说,政治改革应该是政体改革的一部分。政体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政体的制度和政体的公民文化,制度与公民文化的一致使得政体的治理形式与政体对公民的教育效能之间有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
政体不仅是政治的制度,而且更是与这种制度相联系的公民群体生活方式。这样的公民群体生活方式体现、维持、再生一种可以称作为“国民性”和“好生活”的特征。国民性是具有普遍相似性的价值观、公民素质、禀性、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政体的制度与国民性,这二者的必然联系使得“治理”与“教育”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了一起。一个好的政体造就普遍优秀的公民群体,而一个不好的政体则是国民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
政体决定“好生活”的实质内容,因此,不改变好生活的理念与内容,便不能说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政改。“文革”后拨乱反正的政改就曾经对中国人的好生活理念发生过积极的影响。“文革”时期的政体曾经有它自已的所谓“好生活”教育,当时,“斗私批修触及灵魂”、“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强制性的“上山下乡”、“接受工农兵再教育”,这些都是实现“好生活”的途径和手段,也都教育人们什么是好生活。然而,这种强制的好生活充满了欺骗、权术、暴力和恐怖,它给无数的人们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深重的苦难。
我们拒绝“文革”政体的好生活教育,并不仅仅是因为这样的“好生活”让无数人吃尽了苦头,使得他们个人的生活很不幸福,而且还因为,这样的“好生活”是以威权和强制的方式强加于人们的。哪怕主掌至高权力的是一位真正的贤者,他难道就可以为所欲为,合理合法地安顿我们所有人的灵魂,强制安排我们每一个人的好生活吗?
这种威权主义的“好生活”是一种国家主义的好生活,它所强调的共同的善和个人的善都是以反个人为中心坐标,个体公民的善是一种缺乏自我,从下向上仰望式的“美德”。
我们今天期待政体改革,就其对社会和人民的教育作用而言,应该期待它帮助形成一种以人为本的公民观念。它应该建立在自由、理性的个人观念和公民权利之上。它的中心是人,因此具有民主政治的特征。它从每个人的自由、理性、尊严出发,把共同的善和个人的善都看得非常重要,但是,它反对以一种善来宰制另一种善。
这样的好生活,它所追求的幸福不等于个人感觉的快乐不快乐,它必须包含群体共同认可的基本核心价值。生活在不良政体中的人们往往对幸福不能形成正确的观念,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能感觉到某种快乐,而是说他们的幸福感会被极度扭曲。人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通过追求和优化价值和人生意义来实现自己的幸福生活,脱离了价值,便无“幸福”或“好”可言。真正的政治改革会帮助人们发现,他们以前感觉到的幸福或好生活原来是不够的,甚至是起源于扭曲的价值观的错误观念。
伦理学家凡维克(Robert Van Wyk)说,“一个好生活必须至少包含两个部分,幸福以及不要在寻找幸福中上当受骗。” 人越是容易受骗上当,就越不容易找到真正的好生活。如果政改能够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方向,让人民知道,政改不只是为了一个政党保住它的统治权力,而是为了全体中国人和他们的子子孙孙开创一个以正义为幸福目标的政治体制,政改不仅有利于一个党国的政权,也同样要帮助民众变得聪明起来,更明白如何当好国家的主人,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共同幸福和好生活。讲这样的政改,那才能真正做到公义当先,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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