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做過一個夢,夢中某部門要逼我當「信息員」。當然有好處的。我不幹,他們就抓住我不讓走。我找出各種藉口:我身體不好,從頭到腳都有病,他們不管。我又喊我記性不好,記不住。這仍然不是理由。我又說我精神有問題……我拚命掙扎,他們就把我關進一間黑屋子裏。

後來,我好不容易掰開後門的縫隙,逃了出去。但奇怪,我又折回去了,拿了一個兇器,竟然是一把碩大的卷尺。這把卷尺已經鬆了,左擺右甩。我逃跑時步伐踉蹌之際,它還沙沙作響。可是我仍然抓着它,我想着我逃走後仍然需要它。

早上醒來,有一種無處遁逃的恐懼,一身冷汗。我本來是從不忌諱當間諜的,而我青春期所做的「英雄夢」恰恰是當間諜。但是成熟後明白了,間諜是有立場的。

我一直以自己有立場而傲視妥協者,其中重要原因是我長期不在體制內。現在雖然在體制內,但我的職業仍然可以讓我保持一定的疏離。我也不幹政工,也可以不入黨,這讓我常有不入濁流的自得。

曾經和一個好友聊,無意中發現對方竟是黨員,鄙視了一下。對方楞了半晌,反擊道:「你要這麽討厭共產黨,那不要在共產黨辦的雜誌上發表作品,不要在共產黨辦的出版社出書!」我也楞了。是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想想,我家裏就有幾個黨員,我的好友也有不少是黨員。

再想想,我的單位也是黨辦的。當然我可以說,我吃的是國家的飯,國家不是某個政黨的,只要我勞動,應該得到報酬。作為作家,我雖然在黨辦的雜誌出版社發表作品,但我並沒有出賣靈魂,該怎麽寫就怎麽寫,即使被退稿,被查禁。

但我就不是這個體制的得益者嗎?比如「改革開放」政策?但我認為是中國民眾的勤勞努力讓中國富裕起來,只不過黨佔據了制定政策的位置,做了本來應該做的事。政策應該歸功於讓其行政的民眾。當年我出國,就有人說我能出去是因為政策放鬆。要是政策不放鬆別想出去。因為我大權在握,我可以不放鬆,如果放鬆了,你就得感謝我!這有點强梁邏輯了。

但我絕對沒有沾得這個體制的好處嗎?仍未必。朋友一起吃飯,當領導的那位去簽個單,老同學週年慶典,有權力的同學給安排場所,恐怕沒有幾個執意要去算錢的,我亦然。遇到急事,也會想到找個有權力的人通融一下。一次,我的車因為違章停放被拖走了。已是傍晚,第二天一早我得送人去機場。按規定程序,我是不可能這麽快就拿回車的。這時我想到了找熟人。七拐八彎,終於找到一個在交警部門的熟人,是領導,我給他打電話,沒有猶豫。不,有猶豫,猶豫的只是我給人家添麻煩了,而不是他是領導。這時候領導恰是我求之不得的,只有領導才能以權謀私幫助我。熟人答應幫忙,我十分感激。

我當晚就拿回了車。當我在停車場報上領導大名時,我並沒有感覺不合適;當停車場工作人員對我畢恭畢敬時,我還多少有些氣昂;當我把我的車開出車場時,我慶幸自己找到了一個有權的人。因為有權,所以能幫我。後來我想,如果我那時清醒,也只會嘆息一聲,而絕對不會把車開回車場。

當然我可以說,這是在情急之下。那麽如何分清「急」與「不急」?如何在遷就與不遷就之間劃個界線?這「線」是沒有的,一如底線。

曾經,我的一個朋友為他去入黨辯解:要為百姓做正當的事,就需要有權。這話也不無道理。但我這事,並不是正當的事,我是違章,我通過特權得到的不是我應該得到權利,而是超出我應當得到的權利的部分。

在中國,我們自己並非一塵不染。駡特權,不過是自己得不到。得不到了就駡,得到了就用。中國不只有幾千萬的黨員,還有成千上萬的共產黨員的親屬、朋友、熟人,我們都是共產黨員或者共產黨員的親屬、朋友、熟人,我們被迫接受這個體制,又享受這個體制。如果說這個體制有毒,我們每個人身體裏都已經有毒,並且已經免疫。如果抽去這體制,我們固然會歡呼,但接着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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