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因买卖“切糕”引发的群殴,以湖南省平江县政府向受伤的新疆籍商贩垫付15.2万元赔偿款告一段落。

当地政府在此事件中并无过错,为何要“慷慨解囊”?当事人无力支付或故意拖欠赔偿款的事件还有很多,什么情况下政府才会出面垫钱?

尽管官方并未明言,但很多人看出“切糕事件”的处理反映的是维稳逻辑——事关民族问题,尽早让维吾尔族同胞拿到赔偿款,能够避免事件的扩大和升级。一位在新疆生活的汉人在微博上感叹:政府垫付是对的,你们忘了那年夏天吗?那一次就是以发生在广东一家玩具厂里的一场群殴为导火索的——他所说的,正是2009年的“七五事件”。

安徽等省区市的财政厅曾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出台文件,规定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之一的,在履行备案手续后允许动用财政垫付资金:其一,经省政府、中央有关部委批准并限时开工的基建投资项目支出;其二,重大紧急突发事项支出;其三,其他需要垫付的支出。

可以看到,前一项指向的是急需开工的项目,而后两项的解释并不明确。不过,从既往案例中可以判断:在容易诱发上访、激化矛盾、引发群體性事件、威胁社会稳定的案例中,往往会看到政府掏出公帑“息事宁人”。以下仅举几例。

意外命案——今年10月,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女生在与其他4名同学、6名老师一起喝了48瓶啤酒后,从酒店卫生间坠楼死亡,校方与家属迟迟达不成赔偿协议,家属不断信访申诉,政府因此垫付了60万元赔偿款。2008年11月,深圳市发生围攻交警中队事件,宝安区政府在验尸结果公布前先行向每位死者家属垫付了20万元。

的哥罢工——2008年,因油价上涨,的哥收入减少,多地出现罢工潮。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拨出补贴资金,但在这些资金未到位之前,很多地方的市、县财政部门就已经垫付资金,立即补偿的哥。

农民工讨薪——从2007年开始,各地都陆续制定了关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处理的办法,其中大多规定:由政府垫付农民工工资,事后再由政府向欠薪单位进行追讨。迄今为止最大的垫付欠薪事件之一发生在2008年底,当时,一家大型玩具代工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轰然倒下,东莞樟木头镇当即在10天之内就由镇财政垫付了7633名工人的2485万元工资。用当时镇领导的说法:“由镇委镇政府先垫付2400多万元的工资,镇主要领导是冒了政治风险的。”但这风险值得冒,因为成功避免了“演化成群體性事件”。

当然,还有一些无涉维稳但关乎政绩的情况,政府往往动用财政垫付资金。安徽省凤台县审计局就在2011年的审计报告中披露,该县为了迎接上级民生工程等检查,在上级预算指标没有下达的情况下垫付拨款916.98万元,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垫付了的钱,需要由政府追回。虽然理论上政府讨债比起个人要容易得多,但垫付的钱往往会有不少成为再也无法填补的窟窿。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在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就承认:相当一部分政府垫付资金难以收回。

政府垫付,看似慷慨,实际上花的还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对垫付款项的监督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位县级人大的内部人士曾在网上撰文称:很多政府垫付资金等都没有事先向人大通报。缺乏监督的后果自然是滥用——去年12月,广西临桂县就曾发生一桩案例,当地财政为醉驾撞人的住建局原副局长垫付了133万赔偿款,并迟迟没有得到归还。

(《博客天下》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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