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雅

第十一章 谭延闿的“政治贿金”

蔡和森果然魄力非凡,他一方面鼓动新民学会会员来京,另一方面对杨昌济和李石曾等人发出警告,说很快就有大批人会来。其中,在杨师面前,特别提到毛泽东马上就要来。很多人以为,那是因为杨师对毛这个学生有特殊的感情,我们在上面已经证伪了这一点。那么,蔡和森屡屡提到毛,又是什么用意呢?熟悉毛泽东履历的读者一定还记得,毛早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念书期间,就以“闹学潮”而闻名全校,在他的煽动下,甚至发生过驱逐校长的事件。虽然,包括他在内的闹事学生,最终受到了教师们的保护,但大家对于他的能耐,肯定是记忆犹新的。杨师自然也会想到,即使他会顾及他们师生情面的这一层,不会与自己太为难,但不论他闹出什么事来,伤及蔡元培、李石曾、熊希龄任何一方,自己都将负管教不严之责。所以,蔡的这个“迫”的战略,首先加重了这位恩师的忧虑。

在动员青年来京方面,事后的一项统计证明,湖南也是各省中做的最突出的。在十八个省赴法勤工俭学的1576人中,湖南一省就占去346人,仅次于中国人口第一大省四川的378人。

华法教育会的防范

当然,在蔡和森制定这个搞钱计划时,这一班少年人仍然带着初出茅庐者的一厢情愿。他们不会料到,领导这场运动的,其实是一批有相当社会经验的经济活动家。他们通晓民间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想在他们面前作弊,企图蒙混过关,要得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法华教育会陆续出台过各种措施。譬如,他们规定:

第一,要想要获得资助的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学费、路费的人。为证明这一点,你必须出具证人证言;

第二,如果你真心想去留学,并愿意通过“勤工”来达到“俭学”的目的,你必须接受一段时间的培训,在那里先过一段试验的“勤工俭学”生活;

第三,你如果真心想去法国,你至少应该学习法语,并通过一定的考试;

第四,如果你已经做好了一切留学的准备,必须凭船票领取助学金。

而毛泽东当时的状况和形迹表明,他是不符合上述接受资助的标准的。其一,他不属于家境很糟糕的人,只是家庭拒绝为他支付学费而已;其二,他没有参加当时任何一个为勤工俭学开设的培训班,但是,他也经常到那些地方去遛遛,在官方编纂的毛泽东传记中,这种行为被解释为“去看望留法勤工俭学的会员”;其三,毛泽东根本不愿意,也没有学习法语,更没有通过任何考试……

不过,毛泽东是否买过去法国的船票,待领到助学金以后又退了票?目前尚不得知。但有记载表明,毛泽东显然几次到上海“送会友”,并曾把会友一直“送”到船上。关于那种送行的具体情节,后来成为文学家的萧子暲曾有一些细节的描述:

我们定乘的法船Armand Behic(阿尔芒勃西),原定五月八日开行,后又改迟一天。五月九日早七点,大家都已来到码头上,即法兰西火轮公司门前码头,坐黄浦Whang Po(黄浦)小轮到杨树浦江中,上Armand Behic大船。行李都自己搬上,尽放四等舱内。四等舱原只在船边各处,坐宿无一定处所。此次我们的四等舱乃是一层货舱改的,也装有床铺架板草垫,不过光线空气都不甚好,床架两层,能屈难伸罢了。是日午十二时船启锚,驶离上海。是时坐小轮来送行的,仍坐小轮回黄浦滩去。两个船相背而驰,两方的人挥巾挥帽足有半点钟之久,到望不见了才止。[1]

当然,即使如此,毛泽东所能分到的助学金也是有限的。而且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占用的时间也不少。毕竟,如果过多地占用留学者的钱,不仅在会友那里过不去,自己的良心上也是很难安宁的。正因为如此,从1919年年末,湖南发生“驱张运动”以来,毛泽东的目标开始转向另一笔数目更大的钱。它不是熊希龄的“一百万”救灾款,而是“一千万两”米盐公款。碰巧的是,这一大笔资金,也正是湘督张敬尧所觊觎的一块大肥肉!

如前所述,由于湖南军阀张敬尧对于学生“反日爱国运动”的镇压;特别是他企图吞没教育经费,迫使教师下岗、学生散学,制造了一系列耸人听闻的事件,种种倒行逆施,激起了湖南文人的公愤、全国舆论的谴责。于是,湖南的“五四运动”转变为“驱张运动”。在这个运动中,毛泽东们在制造舆论方面的才能,得以超常的发挥。依靠这支“不拿枪的军队”,正是在那场政治恶斗之后,毛泽东发掘到了他的“第一桶金”。

驱张运动,毛泽东紧盯“米盐公款”

前文已经提到,毛泽东第一次离京,到上海“欢送”完一批留法同学回到湖南后,正赶上“五四运动”爆发。张敬尧解散湖南学联,取缔《湘江评论》后,毛无法在湖南容身,于是转而联络各界反张势力,这包括湖南在京、沪、鄂等地的绅、商名流、文化人士;以及盘踞在湘南一带的谭延闿的军队。毛泽东派何叔衡往衡阳联络谭延闿,派易礼容驻武汉,派彭璜去上海,而自己则径直前往北京。在这些地方,他们成立了各种湘事“善后”组织,如上海湖南善后协会、北京湖南筹赈会,名义是为赶走军阀后,重建湖南各业作规划和准备。

当时,新民学会留长沙的干事,实际上只有罗宗翰一人。1920年4月21日,罗写信给周世钊说:

“此次经商一事,迄今近五月,毫无生意,各伙友多抱悲观,行将倒闭,……社中子任往沪,仅我一人,外面又呈一种不可活动的状态,闷极!”[2]

信中所说的“经商”,是一种约定的暗语,指的就是“驱张运动”;“子任”指的是毛泽东。毛当时极崇拜康梁,作文时常仿效“梁任公”梁启超的文风,并曾自名“子任”。

罗宗翰的信,反映了新民学会本部无所作为的状态。但与在本地无所作为的会员相比,处在外地的会员却干得有声有色。特别是身在北京,一直监视着那笔“一千万两米盐公款”的毛泽东,更是处在高度紧张状态。请看他1920年1月18日在京发出的一则“快邮代电”,向外界披露的信息,似乎在暗示,这笔款项目前正处于高度危机之中:

为反对张敬尧侵吞湘省米盐公款给熊秉三等的快邮代电

天津熊秉三[3]先生、范静生[4]先生、郭侗伯先生、刘艾棠先生,

上海章秋桐[5]先生、彭允彝先生、徐佛苏先生,

郴州谭组安[6]先生,上海湖南善后协会,北京湖南筹赈会,旅京旅沪旅宁旅鄂旅津旅粤各湖南学生会,各界联合会,同乡会及各处同乡均鉴:

吾湘不幸,叠受兵凶,连亘数年,疮痍满目。去岁张敬尧入湘以后,纵饿狼之兵,奸焚劫杀,聘(骋)猛虎之政,摌括诈捐。卖公地,卖湖田,卖矿山,卖纱厂,公家之财产已罄;加米捐,加盐税,加纸捐,加田税,人民之膏脂全干。洎乎今日,富者贫,贫者死,困苦流离之况,令人不忍卒闻。彼张贼兄弟累资各数千万,尚不自厌,连此仅存之米盐公款,竟思攫入私囊以甘心。去年张贼曾苏使湘痞李鸣九等电京查问此款,并在长沙设立米盐公股清查处。闻近复贿令郭人漳等以旅京湘事维持会名义向熊秉三先生诘问该款,无理取闹。推其用意,无非欲攫尽湖南财产,吃尽湖南人民,以饱其欲壑。窃吾湘遭此巨创之余,哀哀孑遗,非有巨资,何以善后?米盐公款,为我三千万人民忍饥食淡所储蓄,来处不易,利用尤殷,倘被鲸吞,此劫难复。彼张贼之暴戾酷虐,毒我湘人,已成惯技。……公民等对于郭人漳等此种恶劣行为,誓不承认。总之,此款在张贼未去、湘乱未宁以前,只可暂归乡绅保管,不得变动。俟湘事平定后,再由全省民意公决用途。此际倘有无耻之徒,希图破坏者,即视为公敌。凡我湘人,应知自卫,稍纵即逝,祈毋忽焉。

湖南公民代表 罗宗翰 毛泽东 彭璜 张怀 何叔衡 匡日休

教职员代表 ……(略)

学生代表 ……(略)等同叩。巧。

根据平民通信社印发的石印件刊印。[7]

这是一封写给熊希龄、范源濂、章士钊和谭延闿等湖南在各地名流和地方实力派人物的公开信。在历数了张敬尧搜刮民财,荼毒乡里的罪状之后,主要目标聚焦到了辛亥革命前夕湖南应上交清廷的那笔“米盐税款”。因革命爆发,清廷倒台,这笔钱没有了主人,作为湖南人民的公共财产,在法理上,应交由继任的地方政府或湖南人民公举的机构进行处理。但由于湖南当时的军阀割据状态,张敬尧虽任湖南都督,并没有取得足够的“合法性”,加之他所实施的各种倒行逆施,在湖南人民心目中早已积怨甚深,各界人士亟欲推翻之而后快。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运作追查此款,甚至威胁暂时管理此款的人士,自然是令人义愤难填的事情。正如毛泽东在电文中所说,这笔钱,是湖南三千万人民节衣缩食、粗茶淡饭节约下来的血汗钱!在连遭军阀破坏的年代,对于湖南社会的重建是何等的重要!如果它被化作私人财产,对于人民和社会来说,将是一个难以计数的损失!如果毛泽东写此文时,完全是出于公心,这自然不愧是一篇“战斗的檄文”!可是,当我们知道,早在这之前两年,蔡和森就已经有了从熊希龄筹集的救灾款中“抽借几千”的计划,而毛泽东这两年来正亟亟于实现这一计划,他的这些疾言厉色,就难免变了味道了。

这篇文告的可圈点之处,还在于它可能是毛泽东最早以人民“代表”的身份说话的文本。之所以如此,并非他真的是经过“公民推举”程序产生的代表,而是他已经参悟到,借用“人民”的名义,在当时代已经是一种时髦,对于制造舆论声势,是极有效力的。在他的类似倡导下,后来,又发生“长沙公民何瞻岵等五万七千余人同叩”,请谭延闿“出师讨贼”的通电。谭延闿也很好地利用了这一舆论,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这是后话。

当然,在整个“驱张运动”中,毛的言论还不止这些。由他的文集收入的,较有影响的文章还有:

《湘人控张敬尧十大罪》,载1920年1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

《湘教职员请撤惩张敬尧》,载1920年1月24日上海《民国日报》。

《湘事维持会内幕》,载1920年3月31日北京《晨报》。

正因为毛的这些出色表现,使得朝野政治家对其造舆论的才能开始刮目相看。

一笔“意外之财”

1920年4月,华法教育会发出通知,“贷款各生务须于4月25日前往上海霞飞路湖南善后协会内贷款经理处报到”,以便办理护照和船票,领取公费补助。毛泽东于11日从北京南下,途经天津,游览了山东的泰山、曲阜的孔子故里、梁山旧迹,江苏的南京古城和三国遗址,因途中遇盗,于二十五天以后的5月5日方才到达上海。 5月8日,毛泽东和彭璜在半淞园为陈赞周、萧子暲、刘俨明等赴法会员饯行。据说,此后,他还亲自把这几个人送上了开往法国的轮船——阿尔芒勃西号。在对各人的铺位进行了一番巡视后,毛泽东与他们依依惜别。据记载,下船后的毛泽东,一边协助彭璜办《天问》杂志,继续撰写驱张檄文,以湖南改造促成会的名义,与各界联络,一边体验起了真正的“工读生活”。有当事人回忆,在一次由中国青年联合会主办的讨论会上,毛泽东发言说:“总是坐着空谈没有用,应该付诸行动。把你的衣服给我,我来洗……大小不论,价钱一样。三天以后你就可以交钱取货。”在场的人没有反应。后来,一位学生的妻子发了言,她嘲笑毛,认为绅士不应当干洗衣服的行当。另外一位学生则认为毛泽东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并不打算真正实行,所以对毛开玩笑地说:“那好吧,明天你就来给我洗衣服,我要看看你会不会做。”据说,当时毛真的干了,当然他也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报酬。[8]毛泽东在上海下榻的地点,是哈同路民厚南里彭璜等人的租住地。前文已经谈到,哈同路的哈同花园(也叫“辛家花园”),当时正是戊戌变法领袖康有为的居住地,也是章士钊经常出没的地方。毛泽东是否在掌握了这些信息后,特意守候在此?我们不得而知。但毛泽东确实是在得到“两万银元”后才离开这里的。

根据陈书农、枷士《毛主席故事拾零》记载:

(1920年)毛泽东在上海停留的时候,住在哈同路民厚南里29号,同四个驱张代表挤住在一起,一张方桌吃饭兼办公之用。他们的生活是很困难的,五人轮流司炊,油盐蚕豆拌米煮饭。……老的新民学会会员还记得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楚怡小学校长出示毛主席的一封信,内中说到他的生活是靠接洗衣服维持的;他说洗衣服不苦,只是因为接送要搭电车,洗衣所得又转耗在车费上了。”[9]

这样的“工读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在他的身边,似乎谁也不知道他是如何结束这场试验的。一般人猜测,那是因为毛泽东觉得无利可图,而放弃了这种实验;也有人认为,此时的毛泽东因为无处可去,也无其他谋生手段,所以迫不得已干起了这种营生。知道毛泽东有一个“大计划”的,似乎只有蔡和森、向警予这一对情人。据6月7日向警予给陶毅、任培道的信说:

“毛君泽东于湘事定后,必将归湘实现其计划”。[10]

大概此时的毛泽东,还无法断定“驱张运动”将要持续多久,而留法运动,到此已近尾声,新民学会滞留上海候船的会员,此时也只剩下拟去法国的劳君展和魏璧,拟去南洋的李思安了。因此,在他原来的计划内,通过留法勤工俭学筹款的活动,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而此时,“驱张运动”其实也到了“瓜熟蒂落”的时节。在全国舆论和南军的压迫下,1920年6月11日,张敬尧不得不逃出湖南。自1917年退出长沙,停泊在衡阳一带的谭延闿军队,也于当日开进长沙。于是,“驱张运动”宣告胜利结束。

此后,毛依然以笔作枪,持续战斗,虽然自谦是“犯了慷慨的弊病,脑子难以入定,功夫难得持久”,[11]但毕竟不辱一个革命青年的本色。其重要的言论有:

——6月11日,也就是张敬尧被赶出湖南的当天,毛在上海《时事新报》发表《湖南人再进一步》的文章,提出了“废去督军,建设民治”的要求。

——6月14日,毛发表《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起宣言》,呼吁世人警惕:

“……一张敬尧去,百张敬尧方环伺欲来。至其时,无论吾人方不胜其驱除之苦,而‘朝三暮四’、‘虎头蛇尾’、‘换汤不换药’,亦何如是之智短耶!……无非‘督军’恶制,为之祸根。督军一日不除,湖南乱象一日不止。……”[12]

这份革命文告,提出了在新民学会同志们中酝酿已久的《湖南建设问题条件》,其中包括:军政、财政、教育、自治、交通和人民权利等六个方面的要求。军政方面,提出“废督军”;财政方面,提出“湖南银行民办。……准备金额与纸币发行额之比例,由省议会议定。省议会有随时至银行查账之权”;教育方面,提出“教育经费独立”,“十五年内完成义务教育”;自治方面,“建设各县最小区域之真正人民自治机关”,成立县、镇、乡工会、农会;人民权利方面,“完全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观其内容,与我们今日的要求仍相去不远。

——6月18日,在《时事新报》,毛又发表了《湖南人民的自决》一文。文首有一段很厉害的话:

“于今张敬尧走了,我觉得这种‘非张敬尧而有妨于湖南人民的自决的’,往后正复不少。这些非张敬尧而有妨于湖南人民的自决的,我们便可以依从了吗?不论是湖南人,或非湖南人,凡是立意妨害湖南全体人民自决的,自然都是湖南的仇敌。”[13]

此处所说“非张敬尧而有妨于湖南人民的自决的”读来有点拗口,其实就是指“没有张敬尧的张敬尧统治”。可见,当时,毛并没有把“驱张”的成功,看作目的的达到。他还要再接再厉,继续革命。

但正在这个时候——按照《年谱》给出的时间——发生了一件大概连毛也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就是毛泽东突然得到一笔从谭延闿那里来的捐款,数额高达“两万”或“三万”银元。关于这个数字的来源,我们将在后文探讨。根据“李本”:

“章打电报给谭延闿,只说要钱,没说明原因,谭给了三万元。”

到此为止,问题似乎已经变为,谭延闿的这笔资助,是否一笔“政治贿款”了。

如果这样,我们原先建立起来的——毛泽东利用留法勤工俭学搞钱——的整体印象,是不是已经宣告崩溃了呢?既然如此,毛泽东没有把这笔钱用于留法同学,是否也可以理解了呢?

当然,这笔捐款,如若不是资助留法勤工俭学的捐款,便是一笔“政治贿款”,二者必居其一,但并非只可居其一。既然毛是以留法勤工俭学名义向章士钊募捐,章又没有向谭延闿说明用途,谭也没有向章士钊说明为何捐助,就是说,此款并不“附加政治条件”。既然如此,毛泽东如何使用此款,就成了事情的关键!

毛泽东的政治老师——谭延闿

由于“李本”与前述徐铸成回忆的出入,我们现在已无法确定,毛泽东在这桩“生意”中的角色,到底是一个“索贿者”还仅仅是一个“受贿者”。但是,到此为止,我们也应该交代一下谭延闿是怎样一位人物了。

谭延闿,1880出生,湖南茶陵人。晚清立宪运动时期,曾经任湖南咨议局局长,是湖南的“立宪派”首脑人物。辛亥革命长沙起义后,革命党人焦达峰和陈作新分别作了湖南的正副都督,谭延闿在其麾下任军政府参议院院长、民政部长。据萧三回忆,当时的长沙城,可谓处在“盛大的节日”中:

长沙城里到处扯起“汉”字白旗。“十月十日义旗扬,革命起武昌……”的歌子,不知什么时候,哪里教的,也都唱了起来——特别是在游行庆祝的时候。

学校那几天放假,同学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剪去自己的辫子——猪尾巴。我和几个人剃了光头,街上一看,剃光头的真不少……

大家到教育会坪去,这是当时一个新式建筑的会场,很漂亮。进了“又一村”(街名)就是一块大坪,坪里扎了两个台,开会唱戏,堵在这里。看戏是不花钱的。湖南当时的不少名角,都出台演唱。在这集会的中心,每天都有不少的新鲜事儿,来来往往的人也特别多。

学生们也参加了游行,并且是主要的群众队伍。天晚了,各人提着灯笼。远远看去,火星龙套,煞是好看。

过了几天,焦达峰和陈作新的尸体倒在抚台衙门坪里。湖南的大地主、大政客谭延闿成了大都督——从告示中知道的。[14]

焦达峰、陈作新被杀害以后,当上了湖南都督的谭延闿,一面优抚焦、陈遗属,一面提拔了杀害焦、陈的梅馨。民国元年(1912年),谭延闿加入国民党,任该党湖南支部的长官。在那个政治气候“翻云覆雨”的年代,他既与革命党人黄兴、宋教仁保持友好关系,又与袁世凯的党羽熊希龄、范源濂交厚,还与态度暧昧的湖北都督黎元洪、广西都督陆荣廷过从甚密,可见是个政治上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人物。

国民党宋教仁被刺后,孙中山、黄兴领导“二次革命”,兴师讨袁。谭一面跟着宣布湖南独立,一面暗中阻挠出兵讨袁。讨袁之役失败以后,他又立即取消独立。孙中山曾有言:“静山(孙道仁)观望于八闽,组安(谭延闿)反复于三湘”,是“二次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但袁世凯也并没有饶了这条“变色龙”,他不仅命谭入京请罪,还给他判了个“有期徒刑四年”。经“不倒翁”黎元洪求情,谭延闿被袁赦免。从此过了一段“寓公”生活。

1916年,袁世凯倒台后,谭延闿结束了作“寓公”的历史。一面与黎元洪谋夺了湖南政权,再次督湘;一面又对复辟“帝制”的张勋心存观望。1917年8月6日,谭延闿终于被段祺瑞政府撤销了湖南督军职务,他自己也不愿意做“空头省长”,于是辞职赴沪。在直皖两系军阀拉锯湖南的年月,谭延闿又游走于直系吴佩孚和桂系陆荣廷之间,协助西南军阀逼走孙中山的部下程潜,自己取得了湘军总司令的头衔,并移兵占据了湘南,兼统治湘西一带。直至1920年6月11日,皖系张敬尧仓惶逃出湖南,谭延闿始又夺回督军职位,并兼任湖南省长和总司令二职。此时,赵恒惕是他手下湘军的总指挥。

客观地说,此次谭延闿能够把一个曾经一文不名的书生——毛泽东作为巨额“贿赂”对象,应该是对毛的政治利用价值的肯定。对于他的“袖里乾坤”,凡当日的湖南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毛也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只是,此时的毛羽翼未丰,学步尚早,要“玩弄”别人,还得先被别人玩弄……

注 释:

[1] 萧子暲《我们一路怎么样到的法兰西?(节录) 》,载《萧三文集》。

[2] 同上,第56页。

[3] 即熊希龄。

[4] 即范源濂,(1876—1927)湖南湘阴人,在梁启超主办湖南时务学堂毕业后曾赴日留学,时任北京政府内务、教育两部总长,1919年11月曾向北京政府提出张敬尧祸湘案。

[5] 即章士钊。

[6] 即谭延闿。

[7] 载《毛泽东早期文稿》,第655—657页。

[8] 特里尔《毛泽东传》,第41页。

[9] 载1950年7月1日《新湖南报》。转引自李锐《三十岁以前的毛泽东》。

[10] 见《新民学会文献汇编》,第45页。

[11] 1920年6月7日给老师黎锦熙的信,同上,第478页。

[12]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681—684页。

[13] 同上,第486页。

[14] 萧三《我青少年时代的回忆片段》,载《萧三文集》,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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