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星期五以重婚罪判处维权人士田野有期徒刑两年,被告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辩护律师李静林当天告诉本台,控方多位证人仅指控被告人同居,但不能证明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院就以此推定被告人有罪,明显是栽赃陷害。上午有一百多人到场声援。

中国公民维权同盟发起人之一的吉林维权人士田野被当局控以“重婚罪”,案件周五在松原市长岭县法院一审宣判。

他的弟弟田庆江告诉本台,哥哥闻判后,表示上诉“一审判了,法官今天宣判,以重婚罪判有期徒刑两年,表示上诉,现在律师正在写诉状”。

六四天网当天消息称,田野被押送出庭时,围观的还有众多访民和田野的亲属。而前一次庭审是在4月1日,当时有约三百人围观支持,警方出动约五十辆警车及便衣车辆在场戒备。

无法证明被告以夫妻名义同居

田野的代理律师李静林告诉本台,法官指被告人田野与胡小华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并生育两个子女,属事实婚姻,期间又与邹晓莉同居生活。

“请注意,这个地方说 ‘同居生活’,并生育三名子女,虽然双方均不承认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证人均能证实邹晓莉与田野双方同居生活,并生育三名子女。请注意,证人证明的是‘同居生活’,没有证明田野与周晓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人田野有配偶又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对此,李律师强调:“田野与邹晓莉不承认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证人没有证明田野与邹晓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是法院竟敢就此认为田野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同居者称五年未见面何来罪名

本案件重要当事人邹晓莉对记者说,她最近五年没有和田野交往。

“(罪名)根本不成立,我俩最近五年之内,他没上我这里来过,第一次开庭时候,律师说,说他重婚,你拿出结婚证、拿出证人来,没有,公诉法院被辩护人问得哑口无言,我们俩之间在这五年间就是朋友之间的关系,好像都没有。”

李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可能构成重婚罪的要素之一,是必须证明被告人以夫妻名义与她人同居生活。

“这明显是在栽赃陷害,就是要不顾一切的把田野弄进监狱关押。”

协助弱势群体维权深得信赖

据 报,51岁的田野因长期协助弱势群体维权而被拘留,去年六四期间,他在北京南站解救其他访民,遭保安殴打,并关押在北京的黑监狱。10月26日,松原市长 岭县公安局指田野等人欲煽动串联吉林省访民在长春举行集会游行活动,以涉嫌组织访民成立中国公民维权同盟,散发《致中国上访维权公民的公开信》,被行政拘 留15天。他曾在拘留期间绝食六日。

田野的弟弟说,哥哥长期协助访民,宣判当天,有一百多人到场声援。

“今天上午,一些访民也过来不少,警察看得非常紧。”

记者:来了多少访民?

回答:来了有一百多人,在法庭外,在场外我们准备举牌、照相,但是被警方阻止。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