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最近几年,中国政坛的民主之风有了显著的进步,明显的表现则是县市级以上的主要领导人注重自己的亲民形象,许多地方专门设置了“市长热线”,随时倾听群众的要求。尽管不同地区这种在民主作风上的进步程度有所区别,但这种进步应该充分肯定。但是,领导干部作风的民主仅仅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保障的有利因素之一,并不是民主本身,也不是保障人民民主的根本性或决定性的条件。不搞清楚这一问题,就会导致对民主概念的误解,中国的民主进程就难以获得真正的有决定意义的进步。

长时期以来,在我们干部的观念中,以为民主主要就是一个作风问题,民主的作风区别于专横霸道,以为只要放下架子,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则民主就有了保障。在关于“民主”的理论阐述上大体也是如此。经典的表述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中的意见“集中起来,坚持下去”,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几十年来,我们都是按照这个思路来阐释民主,实践民主。而民主的步伐时而有进步,时而又退步.党内的家长制作风仍然不可阻挡地滋长和蔓延开来,文革十年的所谓大民主很少引起当时人们的责疑,在人民的权利保障方面始终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和改观。人们认识到,上述关于民主的理论和观念以及实践,充其量还是人治之下的民主,是仰赖于领导者明智、仰赖于出现“青天大老爷”的民主,与真正的民主相距甚远。

邓小平从制度的角度立论,总结了这一时期的历史经验。他说,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美、英、法这样的西方国家决不可能发生。问题出在制度上。这一立论指出了民主不应当仅是指一种作风,而是一种制度。这是总结建国以来历史经验的科学结论。

当我们观察西方的民主的时候,发现这种民主脱离了对个人品质包括所谓“作风”的依赖,他们靠的是一整套制度和程序,使得官员无论其自身品质、习性如何,都不得不遵循这一制度确定的规则,实行“不得已的民主”。美国政体被一种深刻的无形的观念和习惯支撑着,那就是,人们从根本上不信任政府官员,基于这种不信任产生的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处处对政府的行为设防,处处对政府官员及其行为保持警惕和怀疑。这样,形成一种特别有监督效力的社会报警机制。具体表现为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以及社会媒体的强大监督。其结果,反而使政府官员在这种无处不在的社会压力面前不得不行为收敛,并更为清廉。这就是美国的政治文化,也是现代法治国家所谓“民主”的主要特色。

按照中文“民主”的字面含义,可以解释为“人民主权”,即人民的自由和权利,这种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的保障需要通过某种制度来实现,使这种人民自由和权利的命运真正由自己来掌控,而不是交由某些智能之士、某个社会阶层、社会精英或“民主作风好”的有德之士来操控。对于我国现阶段来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首要课题就是建立和完善这个制度,包括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基础上的立法、行政、司法和党的领导各种权力的有效的相互制衡的制度,以及作为民意表达窗口的媒体监督的制度等等。基于不同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我们不搞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但我们有理由和自信在共产党领导下搞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并体现比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为先进的民主,让我们的人民享有更加完备的自由权利,同时实现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

这是摆在包括所有中国共产党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紧迫任务——进行民主的制度建设,不是纸面的、口头的,而是切切实实体现在所有中国人日常生活之中,形成制度、习惯和理念,使官员不得不为的行为准则。因此,要改变“民主”只是某种“作风”的观念,形成建设民主制度的舆论,开展相关的讨论和学术研究,推动制度建设,促进关于民主的社会思想、文化诸方面的演进。邓小平同志说,还是要靠制度,搞制度,靠得住些。集建国以后五十余年之经验,或者说集自苏联建国以后近九十年之经验,一定要搞民主的制度建设,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循着这一条路走下去,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就一定大有希望。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