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汝信:《林立衡关于“九一三”经过写给中纪委的材料》解读


进入专题
林彪 九一三事件   
余汝信  

  
  自2000年代中期始在互联网上流传的《林立衡“九一三”后写给中央的材料》(以下简称《材料》),缘自于2004年3月台北天箭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李晨所著的《世纪风铃》。
  2006年3月,林立衡曾向笔者证实,这一材料确是她??写(但她称不认识李晨更没有将材料提供给李晨)。故此,当时对林立衡抱着极信任心态的笔者曾经断言:“关于‘九一三’当晚北戴河林彪住处的情况,《林立衡‘九一三’后写给中央的材料》应是可靠的依据。”[1]  过了数年,笔者有机会看到了林立衡这一材料的原稿修改件以及修改后的誊清件[2],才恍然大悟:李晨版的《材料》,虽的确截取于林立衡手书的誊清件,惟李晨私下对其进行了大量的改动和大幅度的改写。
  去年9月,香港明镜出版社出版了舒云整理的《林豆豆口述》一书。笔者发现,书中声称“林豆豆口述、张清林记录”的有关“九一三”的材料,实际上就是舒云以“整理”名义进行了部分改写的林立衡手书的誊清件。笔者还注意到舒云的改写,某些段落抄自李晨,某些地方改动得比李晨小,某些地方改动得比李晨更大。
  虽说已经过去了四十一二个年头,“九一三”事件对国人来说,仍然是中国当代史的一个最大未解之谜。破解历史之谜的关键,往往在于厘清细节。如果将原始材料中的细节随意擅加改动而又不予说明,即很可能会掩盖了历史的本来面目,甚至将历史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那一些材料才真正是“原味原汁”的,那一些材料是经过加工甚至是深加工的。其后,我们才有条件凭借当事人最原始的叙述,与其他相关材料相印证,去重新审视这一段历史。
  基于上述原因,李晨、舒云对林立衡原稿的大量改动(虽然,李晨、舒云的改动并没有触及林立衡的基本观点),已使李、舒两书有关部分失却了史料价值。故而,本文辨析的对象,仅为林立衡材料的原稿。
  在看到了林立衡材料的原稿、并经与李文普、刘吉纯、宋德金等人各自的回忆相比对之后,笔者今天依然认为,林立衡的材料总的轮廓,还是反映了1971年9月12日当晚北戴河所发生的事情的大致经过的。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它完全真实地反映了林立衡当时的思想活动,不等于说它准确无误地反映了事件的全部细节,更不等于说笔者赞同林立衡在这一事件中的处理方式。相反,看到了林立衡的原稿之后,我们今天更有条件去深入探究一下事件经过的一些关键点,从中得到一些新的启发,而这些启发所引申出来的一些思考,很可能与林立衡的观念有很大距离,甚至截然相反。
  
  一、原始稿、修改稿与誊清稿
  
  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林立衡关于“九一三”经过的原始稿,为用“郑州汽车制造厂[3]稿纸”书写,注明编码共七十九页。以每页二百一十字计算,共一万六千多字。
  林立衡手书的原始稿,抬头写有“段君毅、胡立教同志并河南省委转,韦国清同志并总政党委转,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王鹤寿同志并中纪委”。收件人未免多了些,但尚合符一般报送材料的规范。惟结尾部分却不合常规,至少没有署名,也没有注上日期(原始稿前给郑州市委李宝光、徐学龙的信倒有署名及日期,但此信是张清林后加的)。从行文内容、语气判断,原始稿很可能写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1979年初至1980年初,修改时间则在1980年3月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闭幕之后。
  原始稿经张清林修改。在修改过程中,抽去原始稿第26、29、38、40页共四页,增加补充了十页(用“郑州汽车制造厂一分厂稿纸”背面书写)。经修改补充后共八十五页,我们姑且将其称之为修改稿。
  修改稿最后定的抬头是写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因此,我们将这一材料定名为《林立衡关于“九一三”经过写给中纪委的材料》。(虽说此材料张清林作了大量加工,本亦可将其名冠于标题之上,惟一来这样标题不够简捷,二来更重要的是材料的框架主体、基本观点均是林立衡的。但在作者署名上,我们还是依据事实署为“林立衡原稿,张清林修改”。我们认为,这样处理可能比较恰当些。)
  值得注意的是,由张清林手写的大段增加部分,都在已抽去的原稿页之后。如:
  根据至少从六五年中央上海会议以来的一系列历史事实,我们认为,九一三事件不等于林彪事件。九一三事件只是林彪事件的一部分。因为林彪事件并非七一年才发生的。说晚一点,六五年中央上海紧急会议就已拉开了林彪事件的帷幕。也就是说,林彪事件是六五年以来康生“四人帮”他们制造的一个持续了多年的极其诡秘的愚弄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政治骗局。九一三事件只不过是这个政治骗局的必然产物。我早在文化大革命刚开始时,就对原“林办”张益民、张云生、王淑媛等秘书、工作人员和当时空军报社的王启夫、韩?辞凇⒖站?N啦吭?Τぱ钌?啻嗡倒?赫庋??笆壮ぁ保ㄖ噶直耄?峦?┱庋???场⑷??腿??嗣瘢?庋??氯ァ??浅ぞ貌涣说模?苡幸惶旎岜唤掖??飧隼?返陌缸苡幸惶煲???础!玖至⒑獠牧咸芮甯?以下简称誊清稿),页50-51】
  因为原稿被抽去,已很难判断上述增加部分那一些是由原稿改写,那一些完全是张清林的。
  所谓誊清稿,是林立衡本人按照修改稿的增删情况重新亲笔所书。誊清稿共七十六页,用“郑州汽车制造厂公用笺”书写。林立衡重新书写这一事实本身,说明了她本人是全盘接受了张清林的修改意见的。考虑到张清林的确作过大量修改的实情,誊清稿的作者,我们仍旧署为林立衡、张清林二人。惟其核心的、基本的观点,是林立衡的。在本文中,我们亦将其简称为“林立衡材料”。
  回头看林立衡材料的内容,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作为幸存者,写在前面的话”,主旨是批判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已遭唾弃的康生以及早在1976年已被“粉碎”的“四人帮”,捎带指责了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期间“辞职”的汪东兴、纪登奎等。
  林立衡、张清林声称:康生、“四人帮”制造了林彪“两谋一叛”的冤案。又如上文所引的文字称,“林彪事件是六五年以来康生‘四人帮’他们制造的一个持续了多年的极其诡秘的愚弄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政治骗局。九一三事件只不过是这个政治骗局的必然产物。”
  林立衡、张清林没有提供任何可靠的史实细节和例证支持以上的指控。根据我们所了解的中国当代史常识,以上指控不仅毫无事实依据,而且极为荒谬。康生与林彪在文化大革命前以及至少在文革的前、中期,并没有政治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冲突。即使在九届二中全会之后至“九一三”之前,也不见康有对林彪政治上的批评。至于“四人帮”,在“九一三”前根本未有形成,“四人帮”的形成是在1973年中共十大以后。
  而对于林彪一案的审查,汪东兴、纪登奎并非决定性的关键人物。林(彪)——陈(伯达)问题中央专案组是由周恩来牵头的,决定性的因素是周,背后是毛。
  因此,对于材料的第一部分,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花心思去理会。值得关注的,只是材料的第二部分,林立衡、张清林作为“九一三”当晚直接当事人的陈述。
  
  二、被林立衡扭曲了的林、叶关系
  
  林立衡在其手书的誊清稿第二部分开头即称:
  林彪早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就多次嘱咐我:“我身体好些还能管住她(指叶群),要是我身体不行了,管不了她了,那时你可千万不能让她胡来。她政治上不行,你可不要听她的。”六四年后特别是六五年中央上海会议后,我和叶群之间的矛盾尖锐起来,就是因为我听了林彪的话,反对骗林彪。叶群多次对我和公开对工作人员说过:“不骗‘首长’[4],听‘首长’的怎么行?!要是听他的,早就完蛋了!什么时候听他的,什么时候就得完蛋,我们也都得跟着倒霉!听主席的,就不能不骗他。”对此,我对工作人员说:“‘首长’和‘主任’(指叶群,下同)之间是两条路线”,……六八年当林彪对我问及叶群时,我向林彪告发了六四年以来叶群干的坏事,林彪听了震怒,叱咤叶群后,给工作人员规定,不准叶群再见他。(誊清稿页53-54)
  以上这些话,与“九一三”本无直接关联,只是林立衡为“首长是被骗的”此一贯穿全文的中心语句所作的“注解”。 为什么“听主席的,就不能不骗他” ?“首长和主任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两条路线”?究竟林立衡“向林彪告发了六四年以来叶群干的”什么“坏事”,以至使“林彪听了震怒”?“九一三”事件已发生四十年了,人们对这一切仍是一无所知。相反,从多年来各个方面披露的史料来看,林立衡所叙述的,与我们所认知的林、叶关系史,并不吻合。
  林、叶荣辱与共,政治上是一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林、叶关系的基本点。林彪、叶群家事中无关大局的磕磕碰碰,远不能置换这个政治上的基本点。林立衡为了强说“林彪是被骗的”,扭曲了这一基本点,强将林、叶进行政治上的切割,就如官方为了维护毛泽东,强将毛泽东、江青进行政治上的切割一模一样。官方称,坏事都是江青干的,毛是被江所利用;林立衡则说,“坏事”都是叶群做的,林彪是不知情或被骗的,两者显然都不是事实。
  事实是什么呢?
  林彪主持军委工作的翌年,1960年,叶群恢复军籍,同时被授予上校军衔,就任“中央军委林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五年后,1965年11月,又任中央军委办公厅党委常委,此一使叶群从师级干部升格为军一级高干的任命,不可能不征得林彪本人的同意。
  以下两例,应可说明林、叶1964-65年间政治上的紧密关系。
  其一,1964年底,叶群与总政副主任刘志坚,率总政工作组到广州军区127师379团蹲点,调研部队“四个第一”落实的情况,并写出了调研报告。林彪看了报告后,于1964年12月29日在广州听取了叶群的汇报,并对当时的部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林彪称,1964年的部队工作“出现了不好的苗头,军事训练搞的太突出,时间占的太多,军政工作比例有些失调,冲击了政治。”“要赶快采取措施,使军政工作比例正常化,恢复1962、63年的正常训练情况,纠正最近一个时期出现的失调现象。”林彪的指示,实际上是对罗瑞卿不点名的批评。该指示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的同意和支持,作为军委正式文件,下发全军。
  其二,1965年11月30日,林彪就有关罗瑞卿问题致函毛泽东称,“有重要情况需要向你报告”,“现先派叶群送呈材料并向主席作初步和口头汇报”。第二天,叶群携林彪的信及有关罗的材料,从苏州赶到杭州,向毛泽东作了长时间的汇报。一周以后,毛在上海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以揭发和批判罗瑞卿。
  以上两例,足可说明,叶群是林彪的得力助手,配合默契,既非林立衡冒充林彪所称的“政治上不行”,更没有什么“胡来”甚至“骗林彪”。
  作为“林办”主任,叶群为林彪应付外间的方方面面。叶群的心态,是林彪不要操那么多心,有些既非原则又不那么要紧的事,就不告诉林彪,情有可原,那不是什么“骗”,何况一般地说,所有“首长”的老婆,都是会给丈夫挡事的。此外,有知情者称,叶群对林彪身体方面的照料,也是细心周到的。
  1966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结束不久,周恩来以召集中央碰头会(实际上相当于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形式,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运转(本来毛属意林彪负责,但林托病推辞)。叶群代表林彪参加中央碰头会,以便于林彪与周恩来之间的相互通气。至少迄今为止,尚未有材料证明林彪与周恩来及中央碰头会之间有过龃龉不合,叶群在其间顺畅的沟通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1967年1月,叶群被任命为军委文革小组成员,同年8月,为四人看守小组(军委办事组的前身)成员,随即顺理成章地成为军委办事组成员。叶群在军委办事组并无具体分工,不过是在负责林彪与中央碰头会之间的沟通之外,又增加了与军委办事组之间沟通的工作。1969年4月中共九大,叶群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与林彪同时达致其政治生涯的顶峰。
  换言之,目前并没有材料揭示,在九年多的时间里,林彪对叶群(更多的是代表林彪本人)参与军委和中央的工作有何不满。对叶群职务和政治地位的提升,林彪也没有坚决反对。
  到了顶峰,就该走下坡路了。“盛极而衰”,“物极必反”,这是自然规律。更何况毛当初用林,不过就是“为了打鬼,借助钟馗”,要利用林时,林、叶的政治地位可以被毛泽东一手所推高;不用林了,林、叶的政治地位,也可以为毛泽东一手所摧毁。
  事实上,毛对他三年前确立的“接班人”,已渐生不满。究其原因,不外有二:一、林彪对文革的一套,已丧失热情(其实,从林彪经多次催促才回京参加八届十一中全会来看,他自始打心底里就没有热情),他并非是毛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真正传承人;二、以林彪为首的‘军人集团’,(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共 5 页: 1 2 3 4 5

   进入专题: 林彪 九一三事件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