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耶拿逻辑》与“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
一
黑格尔哲学研究曾经在中国学术界盛极一时,堪称“显学”。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马克思主义被确立为中国政治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而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理论来源之一(另外两个理论来源分别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所以作为德国古典哲学最高思想成果的黑格尔哲学(以及费尔巴哈哲学)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理论家和学者关注的热点。从建国之初一直到改革开放早期,黑格尔哲学始终在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领域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是首屈一指的地位。在老一辈的西方哲学研究者中,相当一批人都是黑格尔哲学专家,如贺麟先生、王玖兴先生、张世英先生、杨祖陶先生等。但是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时代的结束和政治意识形态的淡化,黑格尔哲学也逐渐由“热”转“冷”,问津者越来越少,其“显学”地位被更加古典的康德哲学(因为康德哲学谦虚地敞开了许多可以让后来者“接着说”的问题)和更加时髦的现象学、存在主义等所替代。在当今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领域,黑格尔哲学犹如其在19世纪中叶欧洲的处境一样,被人当作“死狗”一般抛弃了。就在这种相对“冷寂”的情况下,我国著名的老一辈黑格尔研究专家杨祖陶先生继2006年翻译出版了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一书之后,又于2012年底推出了黑格尔《耶拿逻辑》》(全名为《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一书的中译本。这两部新译著对于帮助新生代西方哲学研究者深入了解黑格尔思想发展的逻辑脉络以及19世纪初期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本特点,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推动黑格尔哲学研究在当今中国学术界的重新振兴,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黑格尔哲学体系由三大部分组成,即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在这三部分中,自然哲学虽然内容繁杂、包罗万象,但是由于黑格尔把自然现象看作是精神的“外壳”和异化形态,自然界的存在只是为了从逻辑理念过渡到人的精神世界,因此自然哲学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不过是扮演了一个必要的过场或者中介,或者说是一个过了河就可以拆掉的理论“跳板”。相对而言,作为“绝对精神”之开端和终结的逻辑学和精神哲学则要重要得多,二者分别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巅峰。如果我们把逻辑学比喻为一棵参天大树的盘根错节的树根,那么精神哲学就是枝叶繁盛的树冠和缀满枝头的果实。经过逻辑学的概念奠基和自然哲学的现象过渡,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哲学必然会结出丰硕的现实成果,这就是涵容了整个人类社会生活的精神哲学。因此,精神哲学不仅在结构上成为黑格尔哲学的最后阶段,而且在内容上也实现了黑格尔哲学的终极目的。精神哲学以一种现实的形式,将逻辑学中的内在概念外化到从人类学、精神现象学、心理学到法权、道德、伦理实体(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再到艺术、宗教和哲学的全部社会生活领域,从而展现了一个博大精深且循序渐进的人类精神世界。
在中国学术界,构成黑格尔“哲学全书”之“三部曲”的《小逻辑》和《自然哲学》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有了贺麟先生、梁志学先生等人根据德文译出的中译本,但是《精神哲学》的德文中译本却一直付诸阙如,令人扼腕。一直到2006年,年近八旬的杨祖陶先生遵从已故著名哲学家贺麟先生的遗愿,殚精竭虑数十载,终于翻译出版了《精神哲学》的德文中译本,弥补了中国黑格尔学界的这个重大缺憾。六年之后,耋耄之年的杨先生再创辉煌,又依据德文原著翻译出版了黑格尔早年的《耶拿逻辑》一书,再次为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事业奉献了一份厚重的学术成果。
如果说《精神哲学》代表着黑格尔哲学瓜熟蒂落的思想成果,那么《耶拿逻辑》则表现了黑格尔哲学崭露头角的理论雏形,它的翻译和出版为黑格尔哲学研究的新突破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具体地说,《耶拿逻辑》清晰地展现了青年黑格尔在经历了思想的彷徨和苦闷之后所建立起来的第一个哲学体系框架,从而比1807年出版的《精神现象学》更早地成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马克思语)。而且通过这部早期手稿,我们也可以从黑格尔思想形成的过程中看到18、19世纪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两种精神倾向之间的巨大张力。
二
1797年初,27岁的黑格尔离开伯尔尼来到法兰克福,在那里他一直住到1801年初。法兰克福时期是黑格尔思想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在此期间,黑格尔逐渐摆脱了早年所受的康德主义的影响,试图克服反思知性所造成的一系列对立,并且改变了对待矛盾的消极态度。他开始把矛盾看作是思维与存在的共同基础和动力,并且产生了关于异化、扬弃、否定性、和解、对立统一等观点,形成了辩证法的思想萌芽。但是,法兰克福时期的黑格尔也经历了一生中最大的精神危机,曾一度陷入了“不幸的疑病状态,自我摧毁和自我崩溃状态”[①]。造成这种精神危机的原因在于,法兰克福时期的黑格尔一方面开始酝酿了思辨哲学的思想内容,另一方面却又找不到表达这些思辨内容的恰当概念和逻辑形式。这是由于青年黑格尔当时刻意要与康德哲学划清界限,从而矫枉过正地拒斥了康德哲学的整个概念系统,因而只能借助于一些意韵朦胧的宗教术语如“爱”、“生命”等来表达思辨哲学的深刻内容。
在18世纪末叶的德国思想界,康德的理性哲学作为对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深刻批判和对英、法启蒙思想的理论反思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代表着时尚的和具有普世意义的理性精神;但是另一方面,与康德同时代的一批堪称“真正德意志气派”的思想家如哈曼、赫尔德、耶可比等人也在发扬光大路德虔敬主义传统的基础上,掀起了一股具有德意志民族精神特色的浪漫主义思潮。富于宗教虔敬意识的德国思想家在面对英、法等先进国家的启蒙理性时,往往会陷入一种痛苦的灵魂分裂状况。这种状况在18、19世纪之交由于费希特、谢林先后对康德哲学的批判而变得更加深刻,而黑格尔的思想形成恰好就处于这一时期。黑格尔早年曾与更加年轻但却天才早成的谢林共同就读于图宾根神学院,从图宾根时期到伯尔尼时期,再到法兰克福时期,黑格尔在思想上先是受康德理性主义的影响,转而又在谢林神秘主义的影响下对康德哲学进行猛烈的批判。正是由于与康德哲学的决裂,法兰克福时期的黑格尔从理性的哲学转向了神秘的宗教。在这一时期所写的《基督教的精神及其命运》中,黑格尔试图用“爱的和解”来超越康德反思知性在道德与嗜好、普遍与特殊、无限与有限、主体与客体之间所造成的一系列分裂和对立。虽然此时的黑格尔也已经意识到“爱”的片面性,但是他却由于对康德概念系统的拒斥而找不到一个最高统一物,因而只能诉诸于宗教,提出了宗教是“反思和爱在思想中的统一、结合”这个公式。在《1800年体系残篇》中,黑格尔明确表示:“有生命之物的这种部分(片面性)存在在宗教中得到扬弃,有局限的生命被提高到无限……正由于这样,哲学必须停止在宗教前面,因为哲学是一种思维,因而一方面以非思维为它的对立物,一方面又有能思维者与被思维者的对立。”[②]这种观点与后来成熟的黑格尔体系中关于宗教必须停止在哲学面前、直观和表象必须上升为思维和概念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它明显地表现了谢林的宗教神秘主义对黑格尔早期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
三
法兰克福时期的黑格尔虽然已经触及到思辨哲学的深刻内容,但是由于他拒斥哲学概念而无法形成严密的逻辑体系,从而使其哲学理论只能成为一种偶然性的“特殊心情”[③],并且导致了那种“不幸的疑病状态”。但是从1801年起,当黑格尔开始到耶拿大学讲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课程时,他的思辨哲学就日益摆脱谢林神秘主义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概念系统和逻辑体系。在1803~1806年间,黑格尔在讲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以及“思辨哲学体系”等课程的基础上,撰写了三部“体系草稿”,即1803~1804年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1804~1805年的《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和1805~1806年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些手稿形成了黑格尔哲学最初的体系框架。在这三部手稿中,意义最为重大的当数1804~1805年的《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因为后来成熟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正是以逻辑学作为其理论基础和思想开端,从中演绎出自然界和人类精神世界,最终实现了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
杨祖陶先生新译的《耶拿逻辑》即依据1804~1805年的《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但是只译出了其中作为主体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两部分,舍弃了篇幅浩繁且未能完成的自然哲学部分(国外的许多译本如法文译本、意大利文译本、英文译本等均采取了同样的做法)。从内容和形式上来看,《耶拿逻辑》已经奠定了黑格尔后来的《逻辑学》(即“大逻辑”)和《小逻辑》的理论框架。虽然在这部手稿中黑格尔仍然把逻辑学与形而上学分开处理,未能像后来那样把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但是该书已经基本上涵容了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要环节。
在该书的“逻辑学”部分,黑格尔展现了认识自身从“简单联系”(包括质、量、尺度)到“存在关系”(包括实体关系、因果性关系、交互关系),再到“思维关系”(包括概念、判断、推论)和“比例”(包括定义、分类、认识)的深入过程。该书中的范畴用语虽然与《逻辑学》中的“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诸环节不尽相同,但是其思想内涵却是基本对应的,而且同样展示了正、反、合题的三段论形式和自否定的辩证方法。该书的“形而上学”部分则划分为“认识作为诸原理的体系”(讨论同一律或矛盾律、排律中、根据律)、“客观性形而上学”(讨论灵魂、世界、最高本质)、“主体性形而上学”(讨论理论自我、实践自我、绝对精神)三大块,其内容也大体相当于《逻辑学》的“本质论”和“概念论”中的相关部分。此外,黑格尔在该手稿中也第一次明确地表述了“实体即是主体”的思想,并且首次提出和定义了作为整个黑格尔哲学之基本概念的“绝对精神”。因此可以说,《耶拿逻辑》已经确立了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雏形。杨祖陶先生在译者前言中精辟地指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已大体上具备了黑格尔后来《逻辑学》的一切要素。对这些要素进行清洗和精炼,将它们提升为纯粹的逻辑概念(范畴),进而把这些逻辑概念在更高的逻辑原理下综合为一个严密的、前所未有的辩证逻辑体系,是黑格尔哲学思想发展史中一个历时12年(1805-1816年《逻辑学》三卷出版)的飞跃,是其长期’艰苦思维’的伟大创造和划时代的成果。它为黑格尔缔造其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奠定了广博而深厚的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④] 在《耶拿逻辑》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黑格尔建构体系的良苦用心,虽然在这里初步形成的体系框架与黑格尔后来在“哲学全书”中完成的哲学体系还有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尚未把逻辑学与形而上学辩证地统一起来,但是黑格尔已经试图通过范畴(概念)的自身运动和自我认识来实现存在与思维、客体与主体、理论与实践等一系列对立面的统一。这种尝试充分表明,此时的黑格尔既要克服康德反思知性所造成的对立,同时也要跳出谢林通过理智直观来实现同一、把握“绝对”的窠臼。要想实现这种双重的批判,就必须通过范畴(概念)自身认识的圆圈运动,合逻辑地、一环扣一环地由最简单的联系依次上升到最高的真理,即自我实现了的“绝对精神”,而这正是黑格尔在《耶拿逻辑》中所做的工作。
黑格尔生活在18~19世纪的德国,在他身上,英、法等国所开启的启蒙理性精神(实为一种知性精神)与德意志民族所独具的宗教神秘主义产生了巨大的张力,黑格尔整个思想体系的建构和发展都与这种张力有关。事实上,早在18世纪上半叶,代表理性主义的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就与代表德意志精神传统的虔敬主义在普鲁士的哈勒大学发生了激烈的冲突;18世纪下半叶,哈曼、赫尔德等人也与康德发生了思想龃龉;再往后,费希特、谢林、施莱尔马赫等人对康德的批判也与这种张力有关。相对而言,康德更多地具有普世主义和理性主义色彩,而费希特、谢林则更多地具有“德意志气派”和神秘主义特质。因此,费希特、谢林对康德的批判不仅只是哲学观点之争,而且也充分体现了德意志民族精神欲图超越英、法启蒙理性的影响而自立自强的倾向。黑格尔正是在这些伟大哲学家的思想氛围中开始自己的理论建构的,他一方面要继承英、法等先进国家所取得的科学知识成果,另一方面也要弘扬德意志根深蒂固的思辨唯心主义传统。(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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