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1日),中共党刊《求是》杂志的子刊《红旗文稿》刊发文章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文章《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以南方周末新年献辞原稿中“中国梦即宪政梦”为靶,称“社会主义”即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与“宪政”不相容。
而今天(5月22日)的《环球时报》则发表社论,指责“宪政”最终是要削弱、否定中国既定的发展道路,实际上是绕了个弯,用新说法提出中国接受西方政治制度的老要求。
在多场政治运动中披坚执锐的《解放军报》,则在头版刊文《中国梦的自信在哪里》,痛批,试图“反思”中共建政后六十年历史者,是“居心不良”。
杨晓青断言,“社会主义宪政”不可取,“社会主义宪政”必然走上“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因为宪政是整体改变国家的性质、政权制度架构和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不是仅仅改变几个非核心的原则和制度。
例如,宪政根本上是实行议会民主政治,主张主权在民,不经过这种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则没有“合法性”。
但据杨的说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竞选”得来的,而是中国民主革命胜利的成果。虽然没有经过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却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
司法方面,根据杨的说法,中国司法机关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中国军队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不可能是“中立化、国家化”的军队。
因此,杨晓青认为,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并不适合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宪政理念体现了“政治强权和话语霸权”,具有“欺骗性”。
她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取得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巨大进步”,为什么还要倒退回去搞旧的、“过了时”的宪政?
杨晓青还特别强调,切不可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据她的看法,因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至上是不可分离的整体,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
杨晓青的文章在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新浪微博上转载网络文章的媒体微博后,很快累计了数千上万的评论,大多数对此文观点极不赞同。
北大教授贺卫方说, “杨言之价值就是清楚地告诉我们不要再抱幻想,让我们知道,建设一个宪政中国最关键的障碍何在。同时也让我们反思,过去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与理论所回避的一个死角在哪里,社会中的种种弊端的根源是什么。”
评论员李铁则说,“杨晓青火了,她在党报发表文章,说宪政只能是资本主义搞,社会主义不能搞宪政。这文章太歹毒了吧?也就是说,要搞宪政,得先把社会主义灭了,不然没得搞。是这个意思吗?”
今天的《环球时报》社论更是杀气腾腾,似乎秉承了来自中共意识形态掌舵人的意志。
文章说,“宪政”主张在深层上是与中国现行宪法对立的;“宪政”说既“误导”了部分知识分子,在现实中,它还成为“少数投机者”制造个人影响力的“噱头”,或者成为有些人发泄对社会“不满”的说辞。
对中共历史错误方面,即所谓《通报》中所指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今天的《解放军报在头版刊发《中国梦的自信在哪里》。文章中引用的中共烈士方志敏的“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吐槽。
此文重点其实是批判所谓“历史虚无主义”,该文说,有人打着所谓“反思历史”的旗号,或者用改革开放后的30年否定改革开放前的30年,或者用改革开放前的30年否定改革开放后的30年,居心不良。
“人爱自己的历史,比鸟爱自己的翅膀更厉害,请勿撕破我的历史。”坚决反对任何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倾向,坚持实事求是,分清主流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
一般认为,习李新政在号称大力推进经济改革的同时,对民众的政治权利诉求,相较胡温时期的回避,似乎更倾向于正面打压和拒绝。以“七不讲”为主轴的意识形态新极权“倒春寒”,将成为今后一个阶段的中国社会转型和意识形态变迁的重要变数,
不过也有乐观的网友认为,“这些东西出来,说明人民的自我权益意识增强了,政府害怕了,所以出来抹黑,但让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党(中共)的历史错误、权贵资产阶级、司法独立这些话题在公众中得到更多讨论,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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