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柳清报道)2012514,浙江省安吉县维权人士沈志华因作证一事与县政府保安队长张决明发生口角,沈被张决明殴打致轻微伤。但张决明却反咬一口,说沈志华打伤了他。安吉县公安局袒护张决明,称沈志华用黄色的塑料提示牌打张决明的腰,于201262作出“安公决字(2012)第79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沈志华行政拘留9天。沈志华不服,先后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湖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618开庭审理该案。
2013618下午120分,沈志华及安吉维权人士申屠大兵、王群兰、徐菊芳等乘车到湖州市中级法院。到法院大院后,法院的保安不让停车,说怕他们车上有炸弹。沈志华对他们说,我们是来开庭的,又不是来打架的。后保安看到沈志华坐的是镇里的车,又有镇领导陪着,才让停车。到了法院大庭才知道,先前到的一辆车保安也说车上有炸弹而不让停车。140分沈志华正在写授权委托书时来了几位法警,要大家去安检,沈志华等按照法警的要求一一做了安检。但一位女法警坚决不让带包、带水、带手机。说担心有炸弹。沈志华坚持要带进去,说安检已做,为什么不让带?因沈志华及旁听人员坚持要进法庭,法院来了几十人,与原告及旁听者吵起来。他们抢走了申屠大兵的手机,说申屠大兵拍了照,要把照片全删掉。这时审判长汤政强来了。沈志华说你们不想让我开庭就不开了吧,我还是实实在在到北京上访。汤政强责备沈志华不做安检。沈志华说,你别瞎说,是公安局局长吴佩勋他们不安检,而我们检查一次又一次。吴佩勋不去做安检,我绝对不让你们检查包。后来不知道汤政强对吴佩勋说了什么,吴带着被告代理人去做了安检。沈志华也让他们检查了包,沈志华认为,湖州中院多次说他们有炸弹,说明该法院冤案太多,所以怕老百姓带炸弹。
由于湖州中级法院18日开庭审理了沈志华诉公安局案,619沈志华收到安吉县政府送来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是沈志华的另一个案子,她向安吉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时,对方以超过期限为借口不予受理。沈志华认为县政府把春节放假的时间也算在期限里,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向湖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大概18日莫须有的“炸弹”事件影响太坏,所以安吉县府第二天就改变了它原来的行政行为,受理了沈志华几个月前提出的行政复议,这说明政府是何等心虚和狡猾。与此同时,湖州时中级法院也打电话要求沈志华撤诉,但沈志华表示,她决不会撤诉。
620,沈志华去梅溪镇找管永丰镇长。镇长在开一个有几十人参加的会议。沈志华静静地在过道上等。这时,镇司法所副主任李有成和访民王群兰在政法委副书记叶鸣岗办公室,他们都在等镇长。但会议结束后,镇长看到沈志华、王群兰,撒腿就跑,“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令沈志华和王群兰大失所望。作为一方“父母官”,见到老百姓竟像见了老虎一样,说明这个政权已危机重重。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