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漫画,作者新浪微博:@崔强2010,新讨来的画,读者赏心悦目去吧;本文来自微信公号:jiuwenpinglun(旧闻评论),作者新浪微博:@宋志标】

唐慧案宣判,支持了她的赔偿部分,但拒绝道歉。这个结果被一些善良的人欢呼为法律的胜利,是唐家赢了,是良心赢了云云。斯伟江律师一句冷话浇下来,这也可能是领导让赢得,可能是领导的胜利。当然,到了这份上,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我想说的是另外一回事,就是针对唐慧形象的另一种塑造。这个舆情的形塑,是从民主与法治驻湖南廖姓记者开始的。他说他要追求真相,要跳开肮脏的内幕。真相与内幕是什么呢?从他想要努力的方向看,一是唐慧不是一个好母亲,二是其女儿乐乐不是个好女孩。

我曾说,这是一种意在污染舆论的动作。这个属于阴谋论,哪怕有一些线索可以侧面证明,但是很难实证。我不是要区分阴谋论的德性,而是看到了类似的操作手法,那就是:制造坏人。不管唐慧及其女儿的权利如何,先制造他们不完美直至是坏人的形象。

为了实现这个形象输送,该记者有选择地公布了一些审问笔录,暗示乐乐是一个女阿飞:自愿留在娼寮,夜不归家等等。相应地,唐慧就成为没有承担起母亲管教责任的失败之人。甚至于,唐慧是要借诉讼谋取暴利,她成了一个狡猾利用女儿及舆论的野心家。

在舆论中制造“坏人”形象,不止在唐慧舆论中有,也出现在曾成杰一案中。但对曾氏坏人想象的塑造,是说他制造了“上万名借款人破产”“引发社会骚乱与自焚”等。在曾成杰女儿曾珊接受新浪的访谈中,可以见到更多这方面的疑问:你爸是好人吗?

援引李天一等人制造的强奸案,从他律师那边传出的信息表面,李家认为要做无罪辩护的理由是被害人是陪酒女。言下之意就是说,陪酒女就是坏人,是可以随时被欺侮的。不是说李家不可以做无罪辩护,问题是把无罪辩护的理据建立在“坏人”的前提下。

对于“坏人”的指控,唐慧的两位律师一忍再忍,最后不得不站出来逐一驳斥。可能也没有效果,毕竟有司没有追究保密文件的泄露问题,这个在塑造“坏人”中关键的一环被有意忽视。同样是未成年人,为何李天一案遮掩得很周全,乐乐的隐私却被喂给记者?

到底是谁们在制造“坏人”,批发给唐慧与她女儿,贴在曾成杰、曾珊的头上?可能没可能知道,只有存疑。还想多问一层:这种制造“坏人”的机制会怎样触发的呢?制造者为什么有把握认为只要塑造了“坏人”,就能打到对方,就能让自己赢?

“坏人”类似于骂街的策略,只要甩过去这顶帽子,那个人的权利就被标签化,被遮挡了,怎么弄这个人都是可以豁免的。这个策略需要环境心理的配合,否则很难达到效果。因此,“坏人”是一个特别不法治的词,或者是特别弱的斗争谋略,尤其需要不法治与之匹配。

在刘志军、王立军、谷开来等案中,他们也被视作“坏人”。刘志军还被认为是高铁发展的功臣,是“好人”。那这里所应用的“坏人”与唐慧、李天一、曾成杰等案中的有什么高尚与卑鄙之别吗?这个还请读者去想,至少在原理与使用上,会有很大的区隔。

顺带想起另一个辩题。有从事调查报道的记者说,“要站在真相这边”。评论员与记者的缺陷都很明显,但都不愿意承认。至少在面对“真相”时,如何取态有着一致的为难。比如塑造“坏人”的这些材料,算是怎样的“真相”?真相可以通过与“真相”的较量胜出吗?

唐慧执着上访,曾珊在网络上呼号,李天一家进击舆论,抑或刘志军在法庭上对着中国梦、向想象中的党旗追悔,都具有表演的成分。如果法律是一视同仁的,人权有稳定的保障,任何表演并不重要。可在这个保障降临之前,也只有眼眼瞪眼看“捉坏人”的把戏。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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