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山东牟平人。据父亲说,家乡早年乃国共拉锯之地,爷爷是村里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因此在国民党治下被迫做过村长,共产党来时,曾被吊起来打,据说也有本家亲戚参与毒打。爷爷受不了,就一个人跑到台湾去了,后来终老于斯,据说葬在基隆,堂哥前两年去了一趟,拍回来的照片,只有一个骨灰庵,连生辰死忌都无记载,这是父亲的心病。
奶奶在爷爷出走后将两个儿子都赶出老家,特别是我父亲性格倔强,奶奶很怕他在家里被人打死,最后把唯一成亲的长子(我伯父)的媳妇也送走,她担心伯父年轻,一个人在外把持不住,又有了女人,媳妇就惨了。据说奶奶后来在村里的境遇很惨,一个人去打水,都没有人肯帮把手。奶奶很快就去世了,父亲那时已经参军(中共)了,因部队不准假,未能回去送葬,是伯母回去办的。父亲从年轻时起说起这事就流泪,也因此对兄嫂特别敬爱,五十年代从部队复员时的复员金(据说当时能买两块英格表),都给了兄嫂,到三十几岁结婚时几乎身无分文(我嫁的长子如此,妈妈嫁的次子也是如此),至今父亲每月还与两个侄子分担伯母的药钱。
我和母亲都很佩服这位我们没见过面的奶奶,不仅有见识,也坚强勇敢,为保存血脉为子孙繁衍不惜牺牲自己。
妈妈曾多次对我说起回去山东老家卖房子的事,每次说起都很有气,我一直没太留意,这次仔细听过,觉得颇能反映某种民情,特为记。
奶奶去世后,老家就没人了,因此祖屋一直由一位父亲的本家叔叔住着。据说我很小时父亲带我回去过一次,我没什么印象。上世纪七十年代初,那位本家叔叔去信给我伯父要钱修房子,大概伯父和父亲都有点气,白住着房子,却说是看房子,还要钱,于是两兄弟商量干脆回去把房子卖了。但不知为何两兄弟都不出面,打发各自的妻子——我伯母和我母亲去山东办这件事。
妈妈从小生活于城市,不熟悉农村,也没去过那里,而且知道以父亲的作风不会要卖房子的钱,因此很不想去,但父亲非让她去,她说自己当时年轻,拗不过父亲,还是跟伯母一起回去了。但她并不知道伯母的打算,只是跟着,从不发言。妈妈说,刚到时,村里人对他们很友好,她当时带着我妹妹去的,妹妹赞院子里的花漂亮,屋主就立即摘下来给我妹妹,令我妈妈惋惜不已。后来房子卖了,村子许多人都变颜变色,大队干部差点把她们扣下,不让回来。
妈妈后来揣测,伯母当时已经想好把房子卖给别人(同村的民兵队长),因此对本家叔叔出了个高价600元,而本家叔叔却认为她们不可能找到其他买主,因此出了很低的价格200元,还把在外地教书和部队工作的两个儿子都叫了回来助阵。伯母于是对叔叔说,“您能不能出高点”,叔叔说“不行”,伯母就说“那我们只能卖给别人了,您看怎么样?”叔叔说“行”。于是伯母就带着妈妈去了民兵队长家里,吃了饭后就签了约。妈妈记得伯母还对民兵队长说“日后孩子们入党入团来外调,您千万给美言几句”。
妈妈说,大概就是吃饭的时候,风声传了出去,知道她们把房子卖了。当时村里许多人都对她们不满,本来她们第二天就准备离开,当天大队队长找上门来,很不客气地对她们说,“政府有政策,卖房要优先卖给坐地户,难道你叔的钱不是钱,你们非要卖给外人?你们明天不用回去了,让你们单位的人来领吧”。妈妈搞不懂为什么,大队队长说“晚上来大队部开会吧”。
晚上开会时,大队队长重述了强硬的立场,伯母却一声不吭。一直跟着不说话的妈妈眼看明天可能被人扣下,只能站起来详细叙述了卖房过程:“我嫂子要600,叔叔出200,我嫂子问叔叔能不能出高点,叔叔说不行,我嫂子于是说‘那我们只能卖给别人,您看怎么样?’,叔叔说行。两位弟弟也在场,叔叔和两位弟弟,你们说是不是这样?”本家叔叔和他的两个儿子都不吭声,大队队长于是说“散会,你们明天走吧”。
结果当天一回去,妈妈被本家叔叔当面大骂,说妈妈不是山东家人,是东北人,因此见钱眼开,还说妈妈是大学生也没什么了不起(妈妈说她从来不曾说自己是大学生)。妈妈回驳他,伯母拉着妈妈不让说,妈妈当众对伯母没好气地说,“房子是我卖的吗?不都是你弄的吗?你现在装什么好人?”后来妈妈一路上都不爱搭理伯母,到烟台时是早上,她们要乘晚上的船回连,伯母对妈妈说,她去个亲戚家很快回来,结果直到快上船时才回来,妈妈带着我三岁的妹妹,因为粮票都在伯母手上,饿了一天。
再加上后来积累的问题,妈妈想起这件事,气就不打一处来。妈妈说,她不明白在差点被大队扣下时,伯母是不知道怎么说还是存心把她推到前台得罪人。
我对妈妈说,我揣测,伯母和本家叔叔就像各打小九九的当事人,大队队长相当于法官,法官听本家叔叔一面之词时,本来作出对她们不利的判决,而伯母可能只记得她的小九九而忘了协商过程对其有利的事实,不知怎么辩驳,妈妈就像律师,帮助伯母陈述了有利的事实,法官于是改变看法。
当然,伯母也可能确实是自己把事办了钱拿了,让妈妈出面善后。其实在我国,很多时候就是由本地人(伯母)唱红脸外地人(妈妈)唱白脸,把事办了,再分摊利益。我妈的问题是,她不愿唱白脸(更不愿别人没和她商量过就安排她的角色),也不屑于和搞小动作的人合作。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本家叔叔明明是想占便宜,偷鸡不成蚀把米,却不检省自己,反而怪别人贪财;伯母本来可以给本家叔叔一个机会,直接告诉他已经有人出了高点的价,给他作为住户应有的权利,但伯母显然也想讨好民兵队长而为儿女可能的政治前途留条路;说起来,本家叔叔及其两个儿子没当众耍赖否认事实,也还不错,不然还真有可能弄出个罗生门把事情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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