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议斐
腐败,是一个国家政治肌体上的“毒瘤”,而法治是根治这个“毒瘤”的有效“药方”。对薄熙来公诉,再次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纯洁自身肌体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无论他的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老、背景多深,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守住奉公从政的原则和底线,一旦放纵了私欲,触犯了法律,注定要接受法律的严惩。法律是无情的,曾经飞扬跋扈的“尊严”,翻云覆雨的“神力”,奸猾刁钻的“权术”,在庄严的审判庭上都显得苍白无力,如同希腊神话里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那些腐败分子心存畏惧。在一个法治社会,绝不会容忍领导干部有败坏法纪、贪污腐化的行为。
法治,意味着以法律治理国家,权力必须依照法律运行,不依照个人喜好和关系亲疏来决定公共事务。实事求是,按照法律办事,树立依法惩治腐败的典范,就是对全党负责,就能经得住历史考验。党中央多次强调,反腐败关系到党心民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于腐败行为,我们党从来都是与之势不两立、水火不容。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们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正如一首诗所云:“有些人走入了手段的王国,却迷失了人生的目标;跨进了物质的天堂、却跌下了精神的深渊。”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信念,就容易被贪欲、私欲吞食。十八大后,中央加大了依法治理腐败问题的速度、力度、硬度。近期,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等一连串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进一步说明从严治党的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彰显了中央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力量。
依法严惩腐败高官,既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的行动,更是民心所向、民意所盼。我们坚信,在法治的阳光下,对一切有害于党、国家、人民的腐败分子只要能够更加彻底地查处、更加严厉地惩治,就能彻底根治腐败这个“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