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 | 当网民遇到警察:十条须知 10/18/2013 @小斯在清远:《当网民遇到警察:十条须知》有感于@变态辣椒 兄被拘传。你如被警察拘传甚至拘留,你应当知道自己的法定权利,时间节点,休息权,沉默权,投诉权,请律师权,不上电视权等。请诸位同行指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网民,律师,法律,权利 Related Posts 青年志Youthology|为杀夫女性和失地女性辩护的40年 【404文库】让悲观者前行|我眼里的张庆方律师 【404文库】现实的模样|一个敢于向“寻衅滋事罪”说“不”的法律人,却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抓了 特正经的张某某|贱民的胜利 海涛评论|派出所有点烦,村支书有点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