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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快报事件”在中国新闻界持续引发关注。有消息称,中共高层对该事件极为关注,并已要求中纪委、中宣部等介入调查。评论指出,中国媒体对被拘捕记者的声援,反映出社会当前要求新闻自由的强烈。

广州《新快报》星期五没有延续两天来,在其头版刊发大幅黑体字“请放人”、“再请放人”的作法,而是在该报网络版首页发表了《新快报就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说明》。《说明》强调,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是一种职务行为和社会责任。《新快报》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厘清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的区别,合法合理处理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记者陈永洲采写的《“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文章,报道位于长沙的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地区涉嫌销售造假。 10月18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

报道涉及的“中联重科”日前向中国媒体表示,该案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已引发全国媒体报道及中央高层的关注。目前,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案件调查,中联重科相信事件会得到公正处理。

就当前中国媒体如何面对公权力压力,行使正常采访、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问题,在中国新闻行业供职二十余年、广州《羊城晚报》深度新闻部主任王甘琳表示:

“《新快报》连续两天登出了‘请放人’、‘再放人’,这是在中国这种体制下,中国媒体一种无可奈何的抗议,而且这件事全国媒体都在头版位置进行了声援。因为在我们国家一直对舆论、媒体管制得非常厉害,‘新快报(事件)’ 这次对我们来讲是一次好事、是一次媒体团结的机会。”

广州《新快报》在本周三、周四两天连续在头版位置,以大幅黑体字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的文章,呼吁长沙市公安局“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不能先抓后审。”事件引发包括中国记者协会、国家广电总局及官方报刊的关注。

中国记协与广电总局负责人本周相继表示,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导活动,并呼吁司法机关慎用有关刑事司法程序。“新华网”星期三的相关报道,也从侧面援引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的话,如果警方掌握了陈永洲涉嫌敲诈勒索或受贿的证据,应使用这以上两个罪名予以刑拘而不能“先抓后审”。

中共新领导人习近平上任之后,高调提出要实现“中国梦”。但今年年初,广州另一家有影响力的报刊《南方周末》发表新年献词,认为“中国梦”就是宪政梦。献词随即被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门删改,引发记者、编辑罢工抗议。而近期,中国最高法院更就惩治网络“谣言”,作出了所谓适用刑事处罚的“司法解释”,知名网络意见领袖及媒体记者被指控“扰乱公共秩序”或“敲诈勒索”的事件也日趋频繁。

在广州的中国媒体人王甘琳表示,中国当局强化对舆论打压,释放出了一种极为危险的信号:

“就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我认为与当前的形势有非常大的关系。实际就是压制舆论、甚至用警方抓记者,不说民主国家,就一般国家都很少见到。实际我们现在的舆论(状况)比清王朝都不如了,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这个时候发生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的事件,我认为媒体就应该团结起来。全国媒体的声援,能够引起当政者的重视、关注。”

海外中文政论刊物《北京之春》主编胡平指出,海内外舆论对广州“新快报事件”的关注,反映出在中国大陆如何实现新闻自由的核心问题:

“这当然还是新闻自由的问题,只是在当前的中国,新闻自由经常受到权力的干扰和打压。本来在一个法制社会,这就是保障新闻自由的问题。至于报道本身是否准确,那是另外的问题。恐怕这一类的事情今后还会发生,因为权力总是至这些基本自由权利于不顾。这也说明习近平时代固有的矛盾,一方面权力滥用会更严重;另一方面,媒体的反抗也会层出不穷。”

围绕“新快报事件”,目前湖南警方及中国证监会尤其成为中国舆论的众矢之的。有网友比喻湖南警方为“看门狗”打压媒体、滥用执法权力。而中国证监会在《新快报》连续发表十多篇揭露“中联重科”经济问题的报道之后,却仍为及时调查属于失职。

截至本台记者星期六凌晨发稿时为止,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仍然在押。资深媒体人王甘琳指出,虽然国家新闻主管机构及媒体已就“新快报事件”作出表态,但目前中国的司法体制仍难以从法律层面为新闻从业者提供权益保障,相关的新闻立法更遥遥无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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