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前段时间广州还被披露各体育场馆特别是新建场馆的利用,呈现冷热不均的情况,部分场馆利用率偏低。为此,近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1+3”系列文件》,规定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2小时,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每天不少于两小时。

开放公共设施、有效利用资源,让每个市民能够在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包围之外,得到适当的体育锻炼,无疑是好的,这比起宁愿荒废公共资源而不愿开放给市民来说,有较大的进步。然而,为了实现“运动就在家门口”的目标,开放公共体育设施之外,连学校的体育设施也被觊觎,这项惠民政策是否有避重就轻之嫌?真正要开放的应该是哪些设施?

笔者认为,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宜谨慎从之。学校虽提供公共服务,但针对的是学生群体,学校的设施首要是对内开放而不是对外开放。学生是市民群体一员,也是学校的一员,无论哪个身份标签,都更有资格免费使用学校的体育设施。也就是说,应该在保证学校里的学生体育课上的正常锻炼之外,还应给予课外的体育锻炼空间。开放给社会,等于是必须牺牲学生的利益。

况且,偌大的学校,如果贸贸然开放,三教九流一旦混进校园,会存在什么样的安全风险,责任又该谁来负呢?虽然文件同时也规定,学校体育设施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的时段应与向社会开放的时段错开,但学校毕竟是属于学生的,总不能一放学就把学生都赶回家吧,何况体育运动对于处于发展期的学生们来说更为需要。因此,在高等学府里,体育设施可以开放,但在中小学校里,则不适宜,不能为了充场馆数而罔顾中小学生的利益。

其次,开放学校场地还不如开放政府场地。除了这二十几个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外,政府行政部门的场地也应该开放。因为其一,政府大院也有不少体育设施,而政府天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其二,政府行政部门的公共场地通常人均占地面积大,资源十分浪费,完全可以划出大块地来修建体育场地,开放给市民。如果目前行政部门加入开放行列尚有难度,那么政府所属的宾馆、休养所等场地,可以率先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外开放。像德国,政府加大投入专门修建体育场馆,并全部免费交给各俱乐部和学校共同使用。白天供中小学上课使用,晚上与节假日供俱乐部使用,市民和学生都能够兼顾使用。

修建体育场馆,将群众体育作为公共福利事业来发展,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希望政府在办好事的时候,能考虑周全一些,以免因小失大。

(文章发表于2013.11.6《信息时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