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方的“社会主义”要颠覆中国的“资本主义”?
记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事件”引起一些国人的强烈反弹。官方的《环球时报》招集了“七位中国知名学者谈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这七位大腕当然不可能是“右派”;在中国的语境中一般被视为“左派”。但有趣的是,这七个“左派”以诺奖话题开场,讲着讲着有人就跑了题,骂起“福利国家”来了。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如是说[1]:
前段时间去欧洲考察,到了英国、希腊、匈牙利。这才意识到,金融危机其实是一次福利主义的危机,背后是西方的政治体制。西方自罗斯福“新政”以后,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合法性。此前政治合法性本质是压制与管束,“新政”把“压制合法性”变成“福利合法性”,对老百姓实行甜头主义。但福利主义政治积累了大量的问题,惰风四起。政党政治、议会民主更使社会失去了纠偏能力,以至积重难返,终于酿成了这次危机。这不是小问题,它也许意味着一种文明的衰落。现在西方对待新兴国家也没什么好办法,弄个什么“和平奖”恶心人,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著名的民族主义倡导者王小东附和说[2]:
西方现在的问题说白了就是人变懒了。美国议员纷纷做广告骂中国,但说来说去无非也就是中国人抢了美国人的工作。但有点知识水平的美国老百姓也觉得理亏:你实在不好意思说中国人比你勤劳肯干,且肯忍受较低生活水平就是不对的。
这些话真叫人拍案惊奇!在《环球时报》上,这些议论出现在“和平奖折射了西方危机”的小标题之下,仿佛要告诉读者,西方福利国家的危机是促成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个贡献因子。
福利国家养了懒汉;福利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积累了大量社会问题;西方今天的危机不是资本主义危机,而是福利国家危机。这类看法本不是什么新观点,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也不能说全无道理。只是,这种话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通常都出自“右派”之口,在学界则属于典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之说。然而在中国,咱们都听到了:这些话不是什么“右派”说的,也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说的,而是中国“官方左派”学者说的!
当然,说了这些话,并不表明他们因此成了“右派”。因为在西方,乃至在其他非西方国家,“右派”和“新自由主义者”反对高福利通常是要追求高自由,倾向于用“自由放任”取代“福利国家”。可是我们的“左派”对老百姓的自由和福利同样排斥,他们既反对“自由主义”,也反对“福利主义”。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宏文一方面挖苦西方的“福利主义”,另一方面也怒斥西方国家重视中国百姓的自由和人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倪峰忧心忡忡地说:“美国的人权政策重心主要往草根上靠,以此针对中国现在存在的社会矛盾。刘晓波只是这种人权政策的符号而已,这种意识形态层次的东西对普通中国人的生活影响不大。不过,他们要是把那些意识形态的东西与中国现在的社会矛盾搅合在一起,那就非常可怕了。”[3]房宁感到无比的委屈和愤怒:“我们愿意付出更大的代价,为西方人打工,靠挣一点辛苦钱来实现民族的复兴!但这样他们还是不接受!”[4]
福利国家是西方的万恶之源,血汗工厂是中国的制胜之宝,但西方人却不让我们“为西方人打工”!他们“人权政策重心主要往草根上靠”,这不是存心想搞垮咱们的血汗工厂吗!资本主义那“意识形态层次的东西”对我们“影响不大”(咱们早就比他们更资本主义了),不过他们要是把那些民主思想“与中国现在的社会矛盾搅合在一起,那就非常可怕了”。整个故事听起来就像是西方的“社会主义”处心积虑要颠覆咱们中国的“资本主义”!
过去中国的“左派”在某些时候还是称赞福利国家的,说福利国家是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学的。现在他们却大骂人家要向我们输入福利国家!当然,过去我们的“左派”也骂过福利国家,理由是福利国家只均富不共产,太保守,不过瘾。但现在我们的“左派”不搞共产了,却咒骂西方“对老百姓实行甜头主义”!过去我们的“左派”对自由、民主、人权这类说法最拿手的挡箭牌就是“阶级论”,动辄就反问“谁的自由?”“谁的民主?”“谁的人权?”,说西方的人权是只给富人、资本家的,而穷人没份。可是现在我们的“左派”明确说了:富人、权贵玩玩人权没关系,对咱们“影响不大”,但如果“人权政策重心主要往草根上靠”,“那就非常可怕了”!听见了吗?怕的就是工人、农民有人权!过去中国的“左派”也搞“专政”,说这专政是对付资本家的,是保证百姓福利的。但现在这专政恰恰是要防御“福利主义”的影响,它要对付的是一心想对付资本家的人。
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特约撰稿人吴迪去黑龙江亚布力滑雪,“车子一进入尚志县地界,路边就不断出现一个个醒目的标语牌──“谁刁难投资者,谁就是人民的罪人”,“谁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谁就是与人民为敌”,“老板不分大小,能来投资就好”……我赶紧用手机拍下了这些惊悚的语句。”[5]这样的标语笔者也见过一两次,例如,吉林蛟河市有标语:“谁与招商引资企业过不去,就是与蛟河人民过不去”!河北宣化县有标语:“谁刁难投资者,谁就是宣化的罪人”!当然,公开张扬这种“惊悚”标语的地方不会多,但这样的想法可谓普遍流行。就这样“西方”还是不满,甚至把“人权政策重心主要往草根上靠”,你说我们的“左派”怎能不气大?
二 什么是福利国家?──“福利国家”概念的发生学考察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西方左派喜欢、而他们的右派和我们的“左派”都讨厌的“福利国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今天西方人通常把“福利国家”看成与“自由放任”相对的一种“大政府”主张,即以高税收、高福利的二次分配手段增加“平等”。从计量的角度看,如今西方学界一般认为福利国家有四个指标:一、福利支出占政府公共开支的很大比重:如果政府开支大量用于军队、警察,用于政府的自我服务(行政经费、官办文宣与公关经费等),或者用于建设投资,那就不是福利国家;二、反过来看,公共支出也占福利支出总额中的绝大部分:如果福利主要是靠民间慈善而非公共财政,那就不是福利国家;三、福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一定的水平;四、福利制度中存在着力度较大的再分配。我们可以福利支出多少和再分配力度高低两个维度来对国家进行分类:美国福利支出与再分配力度都“双低”,而瑞典则“双高”,德国福利支出高而再分配力度低,英国福利支出低而再分配力度高。根据这种标准,可以说最严格意义上的福利国家就是福利开支比重与再分配力度“双高”的瑞典式国家;而两者有一高的英国式与德国式也可以算是较为广义的福利国家;两者“双低”的美国则可视为“自由放任”的代表,不算福利国家(或者说是典型的低福利国家)了。
但是这种比较只能在宪政民主国家范围内进行。如果历史尺度扩展到宪政以前、空间尺度扩展到民主国家以外,“福利国家”又该如何定义呢?值得指出的是:这正是历史上“福利国家”这一概念出现时人们主要考虑的问题。通常完整的定义必须有排除性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往往是有针对性的。无论你喜欢还是讨厌“福利国家”,当你提到它时总有个相反的参照物浮现在脑海中:对于喜欢福利国家的人来说,他们讨厌的“非福利国家”是什么?而讨厌福利国家的人,他们所喜欢的“非福利国家”又是什么?或者说,如果我们说不清楚什么是福利国家,也应该容易说清楚什么不是福利国家?
那么,什么不是“福利国家”呢?有人说,福利国家这种“民主社会主义”是只搞分配的,那么,如果搞生产性的公有经济,就不是福利国家而是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了。这种说法不完全对,因为尽管今天人们主要从分配方面讨论福利国家,但像法国、奥地利、以色列、印度这类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有或曾经有大量的国有企业。当然,国有企业有没有效率、要不要改制,那是另外的问题。然而,是不是福利国家,是不能以有无国企或国企占多大比例来判断的。
通常人们更强调的是“福利国家”与“自由放任”之别。但如前所述,这是在今天宪政社会上下文中的区别。而历史的事实是:最早提倡“福利国家”和指责“福利国家”的人,主要都是强调它与另一些“大政府”的区别,而不是与“自由放任”的区别。
先说讨厌福利国家的人。有人考证说历史上“福利国家”一词最早见于德语,即”Wohlfahrstaat”。在1920年代的魏玛共和国,这个词是右派用以攻击社会民主党政府(据说它“过度关注对人民的给予,而不是要求人民为德国的荣誉与强权而奉献”)的贬义词[6]。然而,这些反对魏玛民主的极右翼人士本身也是大国家主义者,他们鄙视“福利国家”的“小恩小惠”而向往穷兵黩武的大帝国。显然,他们绝不主张所谓的“自由放任”。
再说一下喜欢福利国家的人。英语“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一词据说是牛津大学国际政治学者齐默恩(Alfred Zimmern)在1930年代第一次使用,他把英美等民主国家称为“福利国家”,以区别于“强权国家”(power state),后者指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意大利等,其特点是“把国家或政府当成目标,而人民大众成了从属的工具”。稍后不久,英国经济学家舒斯特(George Schuster)也在1937年提到:“削弱独裁者在强权国家中影响的最好办法,是我们的福利国家表明它更能为人民提供幸福。”[7]
但是,“福利国家”这个词组之广为人知,则始于坎特伯雷大主教坦普尔(William Temple)的宣示。坦普尔年轻时是英国工党成员、民主社会主义者,1908年他成为教会神职人员后着文主张“进化式的社会主义”,并认为教会主张的选择是“介于社会主义与异教徒〔指再浸礼派等主张平等主义社会改革的激进教派〕之间”。1927年他在神学著作中主张“渐进的保守主义改革”,英国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批评这一主张的实质是“有人道面貌的资本主义”。1942年,他当选英国基督教最高教职──坎特伯雷大主教,直至1944年在任上逝世。当时正值二战艰苦岁月,英国不分朝野左右,团结一致进行反法西斯战争。而超越世俗左右之上的基督教信仰和世俗政治中左右共同遵守的宪政民主规则成为团结全国、振奋民族精神的两大基础,代表前者的教会与体现后者的政府也精诚合作。坦普尔就任最高教职前夕于1941年发表的《公民与教徒》(Citizen and Churchman)一书也因此名重一时,传播极广。坦普尔在书中除了与齐默恩一样用“福利国家”概念来区别“福利导向的民主国家”和纳粹式的“强权国家”以外,还借助“福利”(welfare)和“战争”(warfare)两词的音近大做文章,把英美这类由公民授权为公众提供福利保障的民主国家称为“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而把德意等极权国家称为“战争国家”(warfare state,也可译为“军国主义”)[8]。
总之,我们看到在“福利国家”一词的发生学背景中,无论在德语还是英语里,作为贬义词还是作为褒义词,从反对福利国家的极右翼到倡导福利国家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与神学家,他们当时都是把“福利国家”与“极权国家”相对立,而不是与“自由放任”相对立的。至于后来人们经常提到的“福利国家vs自由放任”这种对立,那只有在排除专制、极权制度后的宪政民主背景下才会凸显出来。
三 福利是可问之责,还是必谢之恩?
然而在坦普尔的时代,民主的“福利国家”也在全力打仗,而与之对立的“强权国家”或“战争国家”也可能拥有国家福利安排。(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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