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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当代水墨,作者李晓强,新浪微博;@秃头倔人;本文来自微信公号《旧闻评论》,搜索jiuwenpinglun可见;作者宋志标,新浪微博:@宋志标;网易博客:纸老虎】

衡阳贿选案,以为是大件事,哪知道波澜不惊,阿爷们面不改色。这是整个信息生态被扭转后的颓势之一种,不止是纸媒,也包括社交媒体。这证明在网媒约束上,极有成效。

新华社对衡阳贿选案的基本情况有过报道,稿件严格地把握界限,以有限信息杜绝信息联想,杜绝前后对照,只问现在,不究往来。这种很花心思的信息控制,明眼人看得出来。

综合新华社稿,以及衡阳本届选举的网页信息(很奇怪的是,不管是市人大还是省人大的有关页面,它们都好好地存放着,没见到删除动作),贿选案的粗略情况是这样:

2012年12月底衡阳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上,518名人大代表及68名人大工作人员接受贿选,送钱1.1亿元拉票的是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这个案件最终被定性为破坏选举案。

本案的严重之处在于涉案代表之多,本届市人大代表总数是529人(涉案518人),衡阳籍省人大76人(涉案68人)。可以说,衡阳市整一届人大代表几乎悉数染墨。

处理结果是:湖南省人大确认56名贿选代表无效,衡阳市人大接受518名市人大代表辞职。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现任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免职,并接受中纪委调查。

既然是破坏选举罪,自然有刑事问责,只是在处理公告中语焉不详。之所以一带而过,也许是因为贿选案摇动国本,若要仔细推论贿选在法定程序上的影响,实在不堪。

查验衡阳市人大网页,后来贿选的省人大代表,其名单是市委提供的。因为是换届选举,接受贿选的市人大代表选出了新一届衡阳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

也就是说,贿选代表选出了新一届衡阳市政府。而贿选的省人大代表继续在湖南省人大行使代表权,而本届省人大选出了新一届省政府。若破坏选举成立,选举结果何去何从?

在本届市人大代表多数贿选的前提下,选举结果还能合法吗?那么,“依法”组成的本届衡阳市政府,其合法性如何?76名衡阳省代表占本届省人大总数的十分之一(共768名),选举结果又如何?

这是一种非常难堪的局面:衡阳新一届政府作为市人大执行机关,在后者已经空虚的情况下,继续“存在”。考虑到人大代表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头脑,也就相当于整个政府“空”了。

衡阳市现在紧缺的就是人大代表,以及他们兼任的部门长官。这种“空虚”和“虚置”状态,是无政府呢?还是看守政府状态?——吊诡的是(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使用这个词了),衡阳还在那里,稳如板砖,这配得上是奇迹了。

新华社通稿出来后,各地转发,偶有央媒的评论,也是在叫好:破了桩破坏选举的大案。一众帮闲就声讨贿选如何恶劣,兼论人大选举制度如何改进,转移人们对这副残局的注意力。

人民代表选举法中有贿选的处理规定,但很简单(只是宣布代表当选无效),政府组织法对于授权政府的程序问题矫正,也没有,总之不能应对衡阳出现的这种极端局面。

衡阳贿选案的实质性后果,就是造成了从人大到政府的合法性真空。而由黑金选任的几十名省人大代表参与选出的省长徐守盛(现为湖南省委书记)宣布:法治湖南已完成96.6%。

然而,合法性真空并不是关键问题,至少这一个来源的合法性缺失不会自动地、单独地成为致命问题。也难怪人们见怪不怪,政权的韧性会在什么情况下丧失弹性,你们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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