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蔚先生最近所著《了解PX是讨论PX事件的必要前提》一文,其认为“(对PX的真正了解)帮助公众逐渐明晰对PX的科学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个公认的讨论基点。而不是撇开对PX属性的科学认识和辨析,一股脑地进入到看似深刻,实则无解的道德激辩之中”。

这个观点,是我万万不能认同的。历次以来,尤其是环境问题的讨论中,片面从科学角度对环境问题的刻意简化,恰恰不是一个公认讨论的基点。而陷入道德激辩之中,则是对环境事件参与者非常不负责任的一个指控,主流争论的落脚点都是在科学和程序之上的。

不认同张先生观点的根本点,就在于PX不等于PX项目。科学主义者针对早期反PX运动中对于PX的非科学表达语言和错误想象,一直努力地去纠正,而且我相信这种解释已经被更多的人接受了。但是,对PX理解的错误,掩盖了对PX项目的争议。PX是低毒就代表PX项目是低污染的吗?比PX还要纯洁的事物更多了,比如味精、纸张、猪这些常见的物品,但其生产企业一旦减少治污投入,就立马变成污染大户。产品的毒害和生产过程的污染是没有线性关系的。

对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到正式投产后的污染问题,进行全景性描述最为清晰的就是项目环评,也就是最终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呈现的报告,这是一个全球建设项目都通用的范式,包括了从建设项目的工程规模、工艺流程、原辅材料、动力消耗、污染物预测分析、污染总量控制以及针对潜在污染排放的治理工艺描述,全面剖析工程对于环境的影响与解决办法。

正因为关注的是项目的全部流程,无论是味精、纸张、养猪还是PX,这些物品本身的毒害性,并不能完全覆盖建设项目的污染问题。如果以一个最终产品的描述,来决定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看法,无疑是强盗逻辑,也是反科学的。

而从反对PX建设项目的舆论来看,主流上也是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基础而争取权益,重点就是要求公开环评报告,并要求在报告基础上纳入公众参与项目建设讨论。从报告制作和程序而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就包括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从科学角度对污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另一个是就科学评估与解决的部分,征求受影响地区公众的意见。

但是,这么多年的PX建设项目引起的社会事件之中,几乎没有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文能够被公众获得,至多也只有非常粗线条的内容被简单公布。茂名项目的建设酝酿了四年,但据政府部门介绍,环评方案编制完成,但尚未开展正式环评。

而第一起因为PX项目在厦门引起事件的腾龙芳烃项目,退居漳州以后也不太平,2013年1月21日,国家环保部公布对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因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虽然从技术上而言,腾龙芳烃被处罚的只是变更了燃料以后所缺的行政手续,但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对于这样一个流程重视程度是不够的。颇为黑色幽默的是,一方面是企业对环评程序非常不重视,环保部方有此杀鸡儆猴之举;另一方面,环评报告又常常被以机密的名义,不对外公开。环评这事到底是重要到可以成为机密,还是不重要到企业都没工夫遵守呢。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很难成为机密。普通人只要勤奋地愿意使用互联网,都能大致了解到环评报告的基本框架,包括获得一些环评报告的全本作为参考。为此,让人相信环评报告会成为机密,以及环评报告不能公开的各种理由,在这样一个时代都会成为极其荒谬的借口。

当然,当下的环评报告,企业都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去完成编制的,以及如何做到符合法规要求,在报告中加入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人群如何参与评价这个项目的内容,这是另外一个无关的话题。相关的是,无论现实情况如何,企业不拿出这份报告公示。

这样就奇怪了,政府一方面花费巨大的气力来说服公众相信PX项目是个好项目,PX是属于低毒的产品,另一方面却对于建设项目已有的最全的科学分析报告束之高阁,不敢让它见阳光。

而来自民间的帮闲,一般支持项目建设时就是三套拳法:论证PX低毒而不是PX项目无害;论证环评报告是国家机密;指责要求企业公开环评报告是不道德的或者违法行为。

但看到这里,我们还认为PX的毒害争论和PX建设项目的污染问题有关吗?完全没有。即便公众确实科学知识不够,有这样那样的误解,而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作为最具有科学权威和程序正义的合体产物,迟迟不能与公众见面,在现有的社会关系下,这样的行为只能加重公众误解认为项目确实有害公众健康,完全无助于消解公众的误解。

在中国,有了环评报告这样从程序上对污染企业的约束,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处理污染问题执行不足的窘境。然而这毕竟是对于一个建设项目最基本的科学和程序上的要求,而要讨论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合理问题,不以这样一份报告为讨论基础,各方到了最后都必然是无的放矢。

了解了PX,不等于了解了PX项目。要了解PX项目,讨论的基础,请从环评报告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