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浪微博 @雷克小流氓
@雷克小流氓:“德国之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媒体呢?” 雷克专栏:《当德国人面对宣传》想看全文的话请点开链接:http://t.cn/8sH6SE6 (耐人寻味的是,这片文章的完整版本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似乎无法登报。比如“太亲中国”的说法本来当然是“太亲中共”。)
2008年奥运会时,“德国之声”(D eutscheW elle)中文部的华人记者张丹红受到了降级处分,其原因是她写的部分报道被质疑“太亲中国”。接下来的几年中,又有其他中文部记者未能顺利延长其工作合同。为此风波,德国之声还专门邀请了一名德国汉学家查看中文部的报道是否符合德国之声的要求。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对德国之声此次的表现很不满意。首先,我认为张丹红写的报道蛮中肯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可以批评的地方很多,但优秀的地方也不少。而且,为什么要找汉学家查看自己的中文报道呢?难道德国之声的中文部负责人不懂中文吗?回头想,“不懂中文的中文部部长”这种生物,在这个官僚主义如此浓厚的国家也应该属于“见怪不怪”吧。
但最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有一些人非要把这事和“言论自由”扯到一块呢?言论自由的大概定义是,每个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有说话的权利,而不是任何媒体都必须接受任何人的政治立场。假设我属于左派记者的话,那么我就可以要求右派报刊我文章吗?当然不可以。德国之声这次的表现也就这么一回事。
那么,德国之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媒体呢?
我要是说它是“宣传工具”的话,恐怕很多德国同胞不会赞同。这跟我们的历史有关。
每种语言都有一些敏感词。二战后德国不允许公开说“希特勒万岁”,而且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词虽然名义上不违法,但同样被纳粹主义“污染”到不能用的地步了。比如“雅利安”和人类的“种族”,一旦被人说出来就会让一般的德国人感觉非常尴尬。“宣传”(Propa-ganda)也属于这种词。想想“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部长”约瑟夫·戈培尔就知道了,战后德国不可能再有“宣传”这个说法了。
那么,德国人不说“宣传”就说明德国人不进行宣传了吗?非也。我们只是不说而已。“德国之声法”(D eutsche-Welle-G esetz)第四条规定:“……让人们认识到,德国是一个拥有深厚欧洲底蕴的文化大国以及以自由为宗旨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德国人普遍认为自己的政治、社会体制很优秀,德国之声的任务其实就是对外的体制“宣传”。但作为国有公共媒体,德国之声不允许为德国政府做宣传。法律的第五条说明:“节目必须为其观众形成独立观点创造条件,不得单方面支持某一政党及其他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工种类别或利益集团。”
事件的根源其实就在这里。这种矛盾的态度,让德国之声在面对华人记者的时候,就容易过于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