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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去年出台关于解决立案难的意见后,市中院接收了冯正虎28件及其他市民共计200余件曾拒收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并出具了收据。但四个月过去了,有关案件仍未获受理或裁定。有评论认为近年来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不但没有有效解决,反而有大步倒退的迹象。

上海市高级法院于去年10月出台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称要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不过,区级法院仍拒绝接收“民告官”案件。而中级法院则在今年1月接收了200余件曾被拒收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包括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的28个案件,其中有起诉上海市公安分局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也有起诉公安分局非法拘禁的。其余案件则多与征地、拆迁问题有关。但四个月过去了,有关案件仍未立案,也没有作出裁定。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周二发布了相关消息,指从法院拒收起诉状,到接收起诉状并出具法院收据,这是一个进步,是对公民及法律尊严与权威的尊重。但受理的案件依然积压在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对依法治国的梦想能否在中国基层实现打上了问号。

冯正虎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法院应于7天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现已远超这一时限。而他期间向法院追问,得到的回答却是要等领导批复。他认为这与高院颁布的《意见》背道而驰,公民应有的诉权仍未获得保障。

“上年年底,上海要搞司法改革,出台一个关于解决立案问题的意见,我们称它为立案42条。但是这个意见到现在我们上海市的一些区级法院还是抵制的,还是存在拒收老百姓提出起诉状材料的。1月份中院有所改变,我们(的案件)在那时候被重新收进去了。但收进去至今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也就是说尽管上年年底上海进行了一些司法改革试点,但是至今半年过去了还没有什么很大的改变。”

“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在全中国都很普遍。去年12月23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内容包括: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法院立案;扩大受案范围,可口头起诉;异地管辖,减少行政机关干预审判;以及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拘留行政官员等。当时官媒报道称修法对于排除目前“民告官”的法律障碍和困难将发挥重要作用。

而长期代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的浙江律师袁裕来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则表示,无论是上海出台的《意见》,还是提请人大审议的修正案,更多的只是一种宣传。目前有关“民告官”的司法环境可以说是不进反退。

“宣传管宣传,宣传说要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一个方面可以作为一个报告,然后也能让大多数人——毕竟在打官司的是少数人——觉得现在什么都在改变。实际上没有一个地方真正落实立案难的问题。这几年一直在倒退,前些年我在浙江,因为浙江相对全国政府比较开明,没有碰到过没有受理的案件,这两年也开始有这种情况,不受理。前些时候上海大火案的当事人,两年前没有受理案件,他们(认为)现在进步了,可以去诉一下,估计会有结果。不会有,不可能。现在很清楚,比如上海高院,他的院长就是党组书记,他就要服从党委领导。政府和党实际上是一体的,你去告政府,我们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到儿子的地方去告他的爹。”

冯正虎表示,要建成法制中国,保障公民诉权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

“既然我们的目标是要把中国建成法制社会,但是最起码一点,公民的诉权没有,那这个法制社会是建不成的。一个公民如果没有诉权了,那这个国家的法律跟他就没有关系了,他的任何公民权利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了。”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林迪/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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