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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信自我革命”到“微博革微信的命”
2014年04月18日 15:19:26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5版

新浪微博17日在美国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近期互联网界的热点。与此同时,新浪微博与微信之间竞争的白热化也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4月10日,新浪微博公布了《垃圾营销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五种形式定性为垃圾营销信息,其中“其他的过度营销行为”包括:利用头像、个人简介、置顶微博、背景图片等方式推广第三方平台,如微信公众账号、电商链接等。

在即将上市之际,新浪微博高调“封杀”微信的举动引发业界关注,这是互联网大佬的掐架“昏招”,还是正当的商业行为?

一些评论指出,从企业自身利益来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竞争行为,“封杀”其实应该来得更早一点儿。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成员、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微博与微信有一定的竞争关系,特别是与微信的公众号竞争关系更加显著。两个平台的主要活跃用户非常相似,微信拉走了大量的微博活跃分子,微博肯定不能坐以待毙,采取一定的自卫手段可以理解。

此外,有观点认为,微信公众账号常常以微博作为“涨粉”的主要推广渠道,这种“寄生行为”令新浪微博团队无法接受,所以才有了从“微信自我革命”到“微博革微信的命”的变化。特别是在4月4日微信团队发布新版《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之后,不少微信大V因“刷粉行为”被封号,于是,更多的微信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把微博当做了免费的营销主战场。

新浪微博副主编刘新征也公开为“封杀令”辩护称,微信公众账号违背了微博的基本价值观,无论上述寄生行为是否能够对寄主造成致命伤害,寄主都应该提高警惕,并尽早采取措施。

但也有不少网友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吐槽认为这带来了诸多不便,限制了一些微信公众号的发展,受伤的还是普通用户。

这一观点得到了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的支持,胡泳受访时称,这项规定会对用户的权益造成侵犯,鉴于新浪对于垃圾信息的界定非常模糊,这赋予新浪微博平台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新浪自己界定垃圾信息,自行处理,更严重时还会自行封杀微博账户。

“封杀之举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也是不利的,互联网不互通,屏蔽第三方服务,不以用户为本,干扰用户体验。如果其他的网络平台也颁布相似规定,比如微信屏蔽微博,那会怎样?这将导致中国互联网的割据与分裂。”胡泳说,解决垃圾营销信息问题,应提供相应的用户申诉表达渠道,解决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异议或者误判问题。

一些持批评意见的业内人士更是提出,此举阻挡信息流动、有悖互联网精神、干涉用户自留地等“N宗罪”。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全媒体研究院副院长张志安说,从媒体的角度来说,新浪微博拟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很狭隘的,发布的内容注明援引链接实属正常。这将弱化新浪微博作为公共平台的功能,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

而在更多的IT观察员看来,微博封杀微信,本质上还是阿里和腾讯之争。

网络知名评论作家周正红撰文说,去年阿里花了5.86亿美元购入新浪微博总股份的18%,然后淘宝账户和新浪微博打通,又推出“微博淘宝版”,阿里和微博已成一家人了,此番向微信痛下杀手的真正发力的人是阿里,可取名为“隔空打物”。

两大巨头一系列的封杀事件确实在不断延续。从去年开始,无论是嘀嘀打车大战快的,还是腾讯入股京东与淘宝抗衡,抑或是支付宝封杀微信接口、微信屏蔽淘宝等,都是阿里与腾讯在各个产品上互相屏蔽,也是两家巨头构建竞争壁垒、清晰划分阵营的举动。

有业内人士认为,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两个平台之间的斗法,务必都要遵循一个原则:不惊扰用户,新浪微博的这个招数意欲阻止用户流失,实则损伤了用户的利益,与此前禁止发布电商链接的规定类似,都是迫不得已、无招可用之下硬着头皮使出的昏招,作为社交媒体的运营者最需要的思维方式是“站在用户的角度为用户着想”。

(记者冯璐 袁慧晶 黄浩铭 参与采写 范晓)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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