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1年前,苏联爆发了“八·一九事件”,这次政变虽然仅3天便以失败告终,却成为4个月后苏联解体的导火线。时至今日,仍有当许多人在讨论“中国是否也将步苏联后尘“这样的话题。适逢著名学者秦晖、金雁夫妇的《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修订版)》出版,在本书中,秦晖认为:虽然我们的改革也受到过东欧早期改革的启发,但两边各自内在的差异非常大,因此,中国与东欧的问题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下是书中节选:
其实东欧与中国两边各自内在的差异都非常大。像东欧两个历史与地域都很接近的国家,同出自苏联的爱沙尼亚和白俄罗斯就几乎是两个极端:爱沙尼亚“激进”得 几乎把所有的资产都卖给了跨国公司,而白俄罗斯岂止“渐进”,简直就是不进,根本就没什么改革,比我们的南街村还南街村。中国也是,温州几乎全部是私有 制,而河南却有南街村这样保持“一大二公”的地方。但是中国经济无论温州还是河南改革以来虽各有千秋,总的来说还都在增长。而那边的各国无论爱沙尼亚还是 白俄罗斯都出现过长短不等的经济滑坡。显然这根本不是激进或渐进的问题。
实际上,中国和东欧相比较,真正的重大区别有三点:
第一,西方学者往往认为中国和东欧改革前都是计划经济,但改革的方向不同,不是“姓社姓资”,也是“凯恩斯与新自由”。然而实际上这两者的方向差异主要是 政治性的,经济上谁更“市场化”倒很难说。两者其实与其说是“走向……”的不同,不如说是“走出……”的不同。所谓“鞍钢宪法”和“马钢宪法”之别倒是象 征性地看到了一点,实际上,苏联东欧在历史上搞的是现代工业文明扩张“科学主义”的一套理性计划经济体制。而中国搞的是一种不把“计划”当回事的、“大轰大嗡”的命令经济,“文革”时期尤其如此。打 破理性计划经济体制,势必要破坏计划平衡,但市场平衡又无法很快建立,就造成混乱,这个代价无论渐进激进都难免。但在中国,改革开始就是从无平衡的混乱中 走出来,不仅市场平衡可以增加效益,引进理性计划平衡也可以增加效益。邓小平说改革最初就叫“整顿”,“整顿”并非走向市场,而是回复“修正主义”。其实 就是放弃了大轰大嗡,搞了点苏式计划;放弃了点“鞍钢宪法”,搞了点“马钢宪法”。经济马上就有改善。而在本来就是计划均衡的东欧,当然没法搞这种招数。 而他们那种“科学”的计划,一放弃就乱套了。换言之,越是“科学的”计划,改革前比大轰大嗡的胡闹效益越好,放弃它的代价也越大。而大轰大嗡的那一套是可 以无代价地放弃的。
人们往往指责东欧国家追求“自由市场乌托邦”,而中国人“摸着石头过河”,十分现实主义。其实“乌托邦灾难”只是在专制国家才有的现象,宪政民主国家由于 思想自由从来就盛产各种各样的乌托邦,但因其不具有强制性而不会造成灾难。像捷克的克劳斯,说他有“自由市场乌托邦”思想,大概不假,但这个乌托邦在捷克 固然并未实现,却也没有造成灾难,也不影响捷克依据自己国情决定的转轨逻辑实际上成了个“准福利国家”。真正重要的是:不同的“非市场经济”其“可放弃 性”(不是应不应该放弃,而是可不可以无代价地放弃)会有极大差异,这种差异对于转轨国家而言也许比转轨目标的“可实现性”意义更大。总结东欧各国转轨中 的错误和教训是重要的,也是本书的重要内容。但是像俄罗斯式的“坎托罗维奇体制”,不管采取多么高明的策略,要想放弃它而不付重大代价绝无可能。这与中国 走出“文革”式的混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一个非自由的经济共同体结构势必有两个职能,即它对人一方面是一种束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保护。因此摆脱这种共同体也意味着两种“自由”:摆脱束缚的自由与失去保护的“自由”。前者是好处,而后者就是“代价”。从逻辑上讲,这种束缚—保护关系应当是均衡的,因而脱离这种关系,不管是突然脱离还是逐渐脱离,都是既有代价也有好处的事。但历史现实中,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束缚和保护并不是对应的,因而好处与“代价”的配比也完全不同。
譬如,我国农民在改革以前处于“被原始积累”阶段,和苏联20世纪30年代的农民处境差不多。而苏联后来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基本形成了工业化的都市社会,因而在20世纪60年代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1966年起,苏联农村已全部实行国家银行统包的“有保障的工资”制。因此苏联农民一方面受到体制束缚,另一方面得到体制保障的程度也相当高。但中国就大不一样,改革前人民公社的特点是束缚功能强大,保护功能却很小。因此,中国农民在摆脱束缚的时候,基本不需要支付失去保护的代价。
与中国相反,波兰、南斯拉夫当年就没有搞过集体化。它们的农民本来就是家庭农场主,拥有我们的农民在改革后才得到的自由。但这些国家在旧体制下给了农民很高的社会保障,波兰全国农民1972年就实行了公费医疗,1978年又实行了退休制度,以及度假制度等。因此它们的农民在市场经济改革中摆脱的束缚没有多少,但会失去很多保护。对他们而言这代价怎么会不大?
而中国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在改革初期中摆脱了严酷的束缚,却没有什么保护可失去的。这就形成了中国改革初期的一个非常大的动力,也是中国那时经济发展很快的重要原因。
用经济学“行话”说,改革前中国绝大多数人所处的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人人无利,只有受损多少的过程),走出这个过程的任何变化都是一种“帕累托改 进”(人人无损,只有得利多少的过程)。而改革前东欧人所处的是“非帕累托过程”(甲得利乙受损的过程),走出这种过程的改变通常意味着另一种“非帕累托 过程”(乙得利而甲受损)。这两者的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两点都属于“走出……”之别。对于改革初期中国何以避免了东欧式的“代价”,这两点基本可以解释。但是“走出……”之别的影响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到了20世纪90年 代,中国经济比中东欧经济增长更好的优势就需要第三种解释了。而这个解释绝不是什么“休克疗法造成灾难”、“激进不如渐进”。恰恰相反,东欧无论渐进还是 激进的国家经济无例外地都一度受挫(其实在那里渐进受挫的程度总的来讲往往还大于激进受挫),而在中国,无论仇和式的“休克疗法”还是南街村那一套都能 (至少迄今仍能)维持经济增长,直观上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中东欧各国都出现了民主化,而中国没有。
民主条件下搞私有化的一个最大的问题,用我国一些学者喜欢用但却未必合乎科斯原意的说法,就是要付出极大的“交易费用”。共产党人仇和搞的“休克疗法”能够成功地把所有公产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一塌刮子“全卖光”,而标准新自由主义者克劳斯在捷克折腾了8年 却搞出个“准福利国家”,这个对比还不够鲜明吗?说什么东欧“激进”?关于“民主分家”过程中的公共参与、多方博弈、筑室道谋、无穷谈判,上面讲了许多, 本书中有更多的例子。它们确实消耗了这些国家许多精力,损失了不少时间。这是造成中东欧经济转轨困局,而中国能够避免这种困局的又一个原因。与此相关的另 一个问题是民主化使国家权力受到限制的同时,国家责任却很难推卸。与政府对绝大多数国民即农民没有福利责任的改革前中国相比,中东欧国家原来涵盖城乡的福利保障就发达得多。民主化之后国家任意调配资源的权力不复存在,但福利责任在民主条件下却不是统治者想卸就能卸掉的。很多外部“左派”批评中东欧简单化地实行“国家退出”,不如中国强调国家作用。其实国家在两者的转轨中都是无处不在,区别只在于中东欧国家“权力退出”易,“责任退出”难。而中国恰好相反。讲 责任的时候让你“不找市长找市场”,弄权的时候就是“市场不找市长找”了。即便“左派”最喜欢开骂的俄罗斯,如今社会保障方面的“社会主义”仍然随处可 见,非黑土地带许多农民甚至根本不种田却拿国家的保障金买粮吃。相比起前些年传媒“正面报道”说我们某个根本已无劳动能力的百岁农妇向政府踊跃交纳“合理 负担”,真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西方两派转轨经济学家都认同民主,都不会建议东欧回归专制,同时他们的经济学也有不谈政治只就经济论经济的规则(在政治权 力很少干预经济的西方这种规则也很自然),于是便王顾左右而言他,去辩论起什么经济上的激进渐进来了。
“秦晖金雁文集”——《耕耘者言》《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传统十论》《苏俄现代化与改革研究》《问题与主义》《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现代化》等书近期陆续上市,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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