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前不久在有关中国的一个博客论坛上发表了该报一位记者撰写的文章,其中谈到,中国异议人士、被判处11年徒刑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刑期已经快到一半,按照中国的法律,从理论上讲,刑期满一半以后,犯人可以申请假释。这一消息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2010年12月10日,为刘晓波缺席颁发诺贝尔和平奖之夜,他的形象投映在举行诺和奖晚宴的奥斯陆大酒店的正面外墙上(美国之音王南拍摄)

2010年12月10日,为刘晓波缺席颁发诺贝尔和平奖之夜,他的形象投映在举行诺和奖晚宴的奥斯陆大酒店的正面外墙上(美国之音王南拍摄)
 
刘晓波的律师莫少平和中国另外一位维权人士胡佳从北京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的时候都表示,在他们看来,刘晓波获得假释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长期为中国的“政治犯”辩护的莫少平律师说:“减刑和假释,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它是有个基本条件的,就是服刑人员一定是要认罪伏法的。他才考虑你减刑的问题,他才考虑你假释的问题。刘晓波始终不认为自己是犯罪。” 

软禁中的中国维权人士胡佳(照片由胡佳提供)
软禁中的中国维权人士胡佳(照片由胡佳提供)

胡佳说,看到纽约时报那篇文章时,感觉很诧异,“在没有认罪的情况下,无论是假释还是减刑,都跟他毫无关系。”
 
胡佳说:“在没有认罪的情况下,就意味着他如果不是以保外就医这种政治类型的原因而提早获释,那就意味着他将坐满11年的牢,才能够走出监狱。”
 
胡佳本人就因为维权活动而在狱中渡过三年半的时间,从2007年12月一直到2011年6月。
 
胡佳说,在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政治犯”得以走出牢狱的方式,通常是通过“保外就医”。
 
胡佳指出,就“保外就医”这一点来说,近年来出现了两个变化。一个是由于中国近年来经济状况的改变,对于国际上提出要求中方释放的“名单”,态度变得相当傲慢,甚至拒绝接受“名单”。但是另一方面,来自中国社会内部的压力,已经成功促使中国政府向民间维权做出让步。为“毒奶粉”事件受害者辩护的赵连海,就是来自中国社会内部本身的压力而促成“保外就医”的一个例子。
 
胡佳说:“把他抓了,判了三年刑,但是社会反响非常不好,大家都将觉得他是蒙冤进去的,引起社会不满,明显是司法上的错误。”
 
在毒奶粉家长不断请愿、以及舆论界等等造成的强大压力下,中国当局或许觉得继续关押赵连海,恐怕“得不偿失”。
 
胡佳说:“这个‘保外就医’还很可笑;问你赵连海‘有什么病啊?’‘我没什么病啊。’‘你是不是有点胃疼啊?你是不是有点头疼啊?是不是有点高血压啊?’说‘没有’;‘哎呀,你就是有!’”
 
长期为中国民间维权人士以及“政治犯”奔走辩护的莫少平律师说,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来看,中国当下法治方面的弊病主要不是无法可依,包括“不允许刑讯逼供”等等都是中国法律规定的。
 
莫少平说:“中国法律现在确实规定的不少,从原来四九年之后刚刚有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到现在几百部法律,上千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从立法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确实应该说是有进步,很多立法还是挺超前的,特别是民商法方面。但是中国法治方面的弊病,就我个人的观点,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特别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这些机构。”
 
1955年出生、已经将近60岁的刘晓波2008年12月被开始监视居住,2009年6月被正式逮捕,被判处11年徒刑。依照正式逮捕的日期,今年12月,将刑期过半。
 
另一方面,中国另外一位著名维权人士高智晟再有两个月,就将刑满。日前,高智晟的女儿、目前在美国加州圣荷西念大学的耿格格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谈到她父亲或许有可能出狱时说:“我的心情可以说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因为我爸爸,还有两个月,按说他出狱的期限就要到了,还不知道他是否会出来。”

作者: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