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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若干头目:

首先,感谢你们在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上给我和其他6位人权律师做了一个不小的广告。上次我的名字出现在《法制日报》上,是我和许志永博士被评为十大法治人物的2003年了。对了,广告上怎么没有许志永的名字?他因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获刑4年,但还是不断被人们称为许志永“律师”啊。

说我们这些被吊销和注销律师证的人员“误导律师和社会公众”,这可不是小事啊,能说详细点吗?我们的律师证因为什么被吊销或注销?失去律师证后又做了什么事情?你们拿会员的钱登广告的行为有没有经过民主决定?你们这些头目是怎么选出来的?你们是听律师的,还是听党和政府的?当律协会员们被迫害的时候,你们是帮律师维权还是帮政府行凶?

我估计这些你们都不敢说。作为曾经的律协会员,我来帮你们说说。

先说说我自己。本人在北大法学院本科毕业那年(1996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2003年拿到博士学位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之后,在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对了,我们律所的合伙人、全国知名的帅哥浦志强律师被安上奇怪的罪名逮捕,浦志强律师的辩护律师屈振红也被牵连入狱,你们怎么连个屁都不放?)我介入陈光诚案、蔡卓华案、高智晟案、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涉藏案件等等一系列让你们和你们的主子不爽的案件,并参与创办公盟、援助访民、挑战网络审查、援助山西黑砖窑受害者等一系列公益诉讼和人权活动,这些是我在2008年被注销律师证的原因。注销的过程是这样的:“有关部门”(幕后黑手)决定注销我的律师执照,于是给我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施加压力,让他们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说“滕彪从事兼职律师无法保证教学时间”,以此为借口,剥夺了我的律师执业机会。其实这个理由很可笑。全国的法学院教师做兼职做律师的太多了,唯独我一个人“不能保障教学时间”?哪一门课我没有花大量时间准备?哪些学生认为我的律师工作影响了教学?我当时去找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柴磊,但他像恶狗一样疯狂咬我,我到现在还记得他面目狰狞、小人得志的样子。

没有了律师证,我照样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包括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死刑冤案错案、法轮功信仰受迫害案件、涉疆涉藏人权案件、夏俊峰案等等,以及前往黑监狱营救访民、参与或指挥某些街头围观活动、推广新公民运动等等。没了律师证,感觉更轻松:再也不需要给律协交费并受司法局、律协这帮WBD领导的窝囊气了!你们极力限制律师参与的群体性诉讼、涉疆涉藏案件等敏感案件,我都到处参与,并且和“有照律师”一块参与。你们所说的“误导公众”,大概是说我们这些“律师后”以律师的名义参与案件吧?但我们在哪一个案件里以律师的名义来代理了?至于当事人、访民、网友、记者、专家学者称我们为“律师”,我们怎么管得了?你们大概想不到,大量的当事人愿意让我们代理案件,恰恰是因为我们没有律师证!他们说,有律师证往往瞻前顾后、不敢叫板,怕得罪律协、司法局,没有律师证的人权律师胆子更大!

其他几位律师的情况也差不多。唐吉田律师因为代理大量法轮功案件和推动北京律协直选,在2010年被吊销律师证,当时我是他和刘巍诉北京司法局一案的代理人之一。唐吉田被吊销律师证后继续参与大量人权案件,今年4月和其他律师挑战黑龙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迫害宗教信仰的酷刑基地)而被拘留并被打断10根肋骨。在建三江被拘留的四位律师,累计被打断24根肋骨,江天勇8根、王成3根、张俊杰3根。这件事,律协的头目们有没有说句话,有没有后续的调查?

刘巍律师,我把她拉进人权律师圈子后,在北海白虎头村土地维权案中,在倪玉兰案以及若干法轮功案中,尽显女中豪杰本色。

郑恩宠律师,因为土地维权案件,被安上“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罪名判刑入狱3年,出狱后经常被软禁、被传唤、被抄家。他所泄露的所谓“国家秘密”不过是关于民众维权抗议的报道而已。

江天勇律师参加维权活动也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艾滋病维权、维族藏族案件、基督教家庭教会、计划生育、黑砖窑、法轮功、政治犯,让你们主子紧张痛恨的案件类型,他几乎全干了。他也是2008年推动北京律协直选的活跃分子。被注销律师证后,江律师越战越勇了。

唐荆陵,著名的人权律师,他做的事情包括:2006发起“赎回选票行动”,提出“选票里面出政权”的理念。2007年唐荆陵发起“六四静思节行动”,倡议中国公民把“六四”作为个人纪念日,并推广该行动直到“六四”成为国家纪念日。2009年10月1日,发起“5千天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2010年发起旨在推动提高劳工待遇和自组织水平的“583行动”。他曾介入乌坎事件以及著名的民主人士“李旺阳被自杀事件”。因为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他从2006年起就无法通过律师证年检。因为他出色的人权活动,唐荆陵于2014年6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但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在被定罪之前,他仍是无罪的,他的律师证也就仍然是注销状态。——请问全国律协:何时、由何机构吊销过他的律师证?

王成律师,曾发起废除劳教万人大联署、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挑战法制教育中心等各种黑监狱,是近年来非常活跃的人权律师。但是请问,王成的律师证又什么时候被注销的?难道你们登广告时把想做的事情当成了已经发生的事情?误导公众的,到底是谁呢?

这里极其简略地列举了这些人权律师的正义之举,毫不客气地说,正是这些人权律师为中国律师挽回了一点声誉。我们7个人曾在国内外获得了众多奖项,什么亚洲风云人物、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华文化基金奖、杰出民主人士奖、德国法官联盟人权奖、法兰西共和国人权奖、扞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等等,这都不重要——被你们吊销和注销律师证,本身不就是一项成就吗?没有你们点名的这些人权律师,没有高智晟、许志永、李和平、浦志强、刘卫国、张雪忠、斯伟江、黎雄兵、刘晓原、刘士辉、杨金柱、李方平、伍雷、张磊、周泽、程海、隋牧青等这些拍案而起、扞卫正义的少数律师们,中国的“律师队伍”还有什么“形象和声誉”可言?脑满肠肥、毫无人权观念的诸位头目?李大进、谢有明这种专制打手?在大案要案中配合演戏的“法庭飞盘党”?两头通吃的“勾兑律师”,还是介绍贿赂的皮条客?

数以百计的律师在办理案件中被“306条”(所谓“律师伪证罪”),你们不说话。

高智晟、朱宇飙、王永航、刘如平、王占所、王平、宋美英因为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而被判刑、并且受到极其惨无人道的酷刑,你们不说话。

2011年“茉莉花”期间,当局疯狂绑架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滕彪、唐荆陵、刘士辉、李方平、刘晓原、李天天、刘正清等律师均被秘密关押、强迫失踪、滥施酷刑,金光鸿律师甚至被关在精神病院,你们不说话。

许志永、丁家喜、常伯阳、姬来松、浦志强等律师因为参与人权案件和维权活动而被逮捕、被判刑,你们不说话。

北京多位维权律师因为争取律协民主化而被穿小鞋(不予年检、吊销或注销律师证),你们不说话。

刑诉法加入茉莉花条款,违宪的、侵犯人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被通过,你们不说话。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因执业行为而被构陷、被报复,人权律师被软禁、被殴打、被没收护照、被停业,你们不说话。

现在你们终于说话了,却是向那些因为坚守正义、扞卫人权而失去执照的律师们泼脏水!你们做这么邪恶和龌龊的事情,你家人知道吗?

律师协会,听起来当然是个律师行业自治组织,在扞卫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治精神方面应该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本人和世界各国几十个律师协会进行过交流,它们在地位独立、行业自治、维护正义、扞卫人权方面,大同小异。估计你们也是利用人们对“律协”想当然的印象而在世界各地骗吃、骗喝、骗项目吧。

说你们是骗子,一点儿都不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1986年成立后,长期与司法行政机关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直到2004年才在民政部完成了社团法人的登记。律师被强制成为律协会员,毫无选择性,必须缴纳会费,否则就无法执业。律协维持可耻可笑的律师证年检制度,每年不但收取巨额会费,而且年检制度也成为要挟人权律师的重要手段。

中国的各级律协完全没有独立性,甘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挥和操控,其行为完全顺服政党意志和意识形态。全国律协《章程》开宗明义表明的律师协会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律师协会的大部分头目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选派,律师协会的党委书记多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的高级官员兼任。(现任秘书长就是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周院生,全国律协党组书记则是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律师代表大会也没有民主可言,律师无权直选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真正代表律师利益的人很难进入律协管理层。司法部部长在亲自部署某次律协选举时说,这次的选举如果不是“指定人”当选,“那将是一次非常严重的政治事件”。中国的律师协会从人事安排、职能行使、工作目标上,和党政部门区别不大。在黑幕重重的操控之下,挑选出又听话又凶狠的人物当会长。律协头目完全站在律师利益的对立面,成为政府控制律师的好帮手,打压维权律师的急先锋。

你们忙。忙着收钱、忙着开会、忙着建党支部、忙着出台限制律师的种种土政策。比如,2006年3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的《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指出司法局和律协负责监督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对律师办理这类案件设立了严格的程序:律所至少三名以上合伙人集体决定承接群体性案件,统一接受委托,指定专人承办,共同研究方案,由律所主任监督负责;律所承办该类案件应向所属律协报告备案;承办律师应配合政府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主动“维稳”,可谓自阉阉人。

最近来你们又鼓捣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修订草案,连形式上应该召开的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你们都等不及了。《草案》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或者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的”,“组织或参与在互联网上聚集、围观、声援,影响案件或事件依法正常处理的”,“披露、散布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案情信息的”,等等,律师都有可能被取消会员资格。——你们真是连一点遮羞布都不要了!

请问诸位头目:这种一切听命于公权力、专门坑害人权律师的“律师协会”,全世界还能找出第二家么?别往北朝鲜那边想,人家没有律师协会。

最后还有一些问题请教:在我做兼职律师的几年里,每年向北京律协交会费2500元,这笔钱你们从北京律协抽走多少?每年从全国各地律协抽走多少会费?这笔巨款你们用在何处?现在还剩几个亿?每年的收支报告在哪里?为什么不敢向会员公开?有没有贪污、挪用、把嫖娼的发票拿来报销?我们几十位律师曾联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和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自1997年至2008年底,利用律师年检注册之机,非法敲诈勒索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高达十亿元之多,这件事情你们如何看待?各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借年检之机大肆索取注册费,你们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是不是共犯?

你们每天都参加若干审判吧,但其实你们才应该被审判。法律的审判到来之前,道义和良心的审判已经开始。作为专制的帮凶和走狗,你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有哪怕一瞬间的自我省思么?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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