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原副書記蔣潔敏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今年6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務院國資委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蔣潔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

蔣潔敏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蔣潔敏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蔣潔敏,男,漢族,1955年10月出生於山東陽信,1972年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勝利油田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常委;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中石油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重組與上市籌備組組長;中石油股份公司副總裁;青海省副省長、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兼中石油股份公司副董事長、總裁;中石油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石油股份公司董事長、總裁;中石油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兼中石油股份公司董事長;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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