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他人通奸”的表述,再次出现在中纪委对杨刚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中。最近较为显而易见的一个变化,是中纪委对多名落台官员的通报中,提及作风问题时,均使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这个词也几乎成为近期落台官员作风问题的“统一表述”。而在此前,“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包养情妇”“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官员生活作风问题的表述则再难见到。

作为对官员作风问题的通报,包括了间接描述如“生活糜烂”,道德评价如“道德败坏”,或者赤裸通俗的说法如“包养情妇”,以及暧昧委婉的说法如“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与他人通奸”之说,明显与之前所有说法都拉开了差距。其一是表达更为直白,相比于情妇或者不正当关系,通奸倒是直指核心,即描述了行为过程,也将赤裸裸的道德评价纳入其中。其二更是淡化了性别意识,虽然目前所公布的通奸官员中没有描述同性恋的行为,然而同性恋作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并非是共产党员这个身份就能避免得了的,而此前的描述大抵默认了只有和异性发生关系的部分,而未能纳入同性恋的行为,这样统一的说法不仅统一了过去,还未未来留下了空间。不知是否会在未来,破天荒的解禁一次官员同性性行为作为道德评价的部分。

当然,中纪委也在其官网上公开解释了为何使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中纪委认为,虽然此行为在法律上并无定罪条款,但在党纪中却有明确惩戒规定。“足见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
不过,这样的解释在逻辑上有很多疑问。如果说党纪严于国法,那就是说目前的立法之中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不能充分的调节社会关系。不同于法治的无能,所谓的党纪部分还能海纳百川,更加全面和有益的调控社会秩序。这样的局面,又来源于大陆所有的立法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的而实现的。如果共产党意识到了需要增加约束一部分社会行为,但不使这样的一个变化用于规范全社会,只用于约束共产党员,这到底是对共产党员的更严格要求,还是对普通公众生活秩序的更加漠视呢。

不过,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会不直觉的选择信任前者。更多的人群,尤其是收入和教育处于底层的人群而言,他们并不习惯于运用逻辑来思考生活中的问题,而是除了柴米油盐以及抽烟喝酒打麻将以外的其他事情,都听风就是雨。在社会调研中,中国底层社会对于共产党执政的信任度还是相当高的。而中纪委通报的所谓“与他人通奸”的统一表述,虽然对于知识分子阶层毫无杀伤力,但不得不承认对于信任共产党的基本盘而言,这样的表达颇具杀伤力,坚固了这部分票仓对于所谓党中央厉行反腐的坚定信心。

而对于底层公众而言,侵占性资源,比侵占公共资金等违法行为更容易引起公愤。列举历年来发生的最大规模的社会骚乱事件之中,女性被疑似共产党官员及家属奸杀案,尤其是未成年少女疑似被奸杀的案件,是最大的社会骚乱诱因。而民主选举、征地纠纷、环境保护等虽然是很重要的社会骚乱的题材,然而在引起大规模骚乱事件的排行榜上,则远逊于性侵害案件。
为此,貌似不经意的“与他人通奸”的表述,实则是当局统治与维稳持续外科手术式发展的一个佐证。

面对这样精心操控下的话语陷阱,足见当局所吸纳的新兴技术与人才,稳控社会的能力相比于前一时期,又有了更细致的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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