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历史与西方概念
文/王力雄
清朝时期,西藏向北京表示臣服,多数时间和多数问题上停留于名义。表面上,驻藏大臣被放在重要位置。实际上,西藏统治者以特有的圆滑和耐性,通过架空驻藏大臣保持实质上的独立。
从国力上,清朝不是不能完全征服和控制西藏,而是没有必要。清朝设置驻藏大臣的目的,更多是维持统治西藏的象征,而不是进行具体的统治。那并非是一个在控制和反控制斗争中谁胜谁败的结果,可能正是当时双方共同追求、双方满意、因而也是最为自然与合理的结果。
这可以被视为一种政治关系,却难以完全用当代的主权或宗主权概念进行解释。西方观念中的“大”是由“小”构成,“大”是一种清晰的事实,必须由准确界定的细节进行说明和确立,就像主权必须用边界来界定一样。而东方观念中的“大”却更多地接近一种意境,拘泥“小”反可能使其受到破坏,因而常舍“小”以求“大”。
在古代中国的世界观中,“天下”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国强烈的文化优越感,视其他民族为“化外之邦”的“夷”“狄”“蛮”“番”。身为“中央之国”的君主,中国历代对周边民族放在首要地位的并非是领土、资源、边界等那些“物”的事物,而是“礼”。只要“夷”“狄”“蛮”“番”对中国王朝表示臣服和尊崇,使“中央帝国”的尊严得到满足,其他都属细节,无需过份操心。加上“无为而治”的传统帝王哲学,宁愿让那些“化外之邦”自己管理自己,所以古代中国的边界一直十分模糊。
而中国周边的弱小民族,更重要的“大”则首推生存安全和实际利益。为此,尊严倒是可以模糊一些。这同样是东方式的思路。并非认为尊严不重要,而是把它当作极有价值的资源交换实际利益。那时西藏对中国名义上的臣服,很大程度就是源于这种需要。清代中国使西藏摆脱了自元以来蒙古汗王的统治,扶持格鲁教派居于统领地位,帮助以达赖为首的宗教权力取得对世俗权力斗争的胜利,北京还为西藏提供丰厚的赏赐、必要的仲裁和对外防御的保证……西藏得到如此之多的好处,所需付出的仅是在表面上对中国作出臣服姿态。那种臣服更像一种以假作真的游戏,让中国皇帝“君临天下”的心理感觉满足,而西藏并不因此丧失实质独立。相反,坚持强硬态度会惹恼中国皇帝,西藏会受到大兵征伐,统治者会遭罢黜,人民也将涂炭,在这种得失对比中,明智的选择是什么,其实很清楚。
所以,无论中国还是西藏,在历史上都不曾用现代主权的观念认识和约定相互的关系。西方概念被确立为全球性的国际秩序,被东方接受认可,并在中藏关系中被双方强烈地意识和争取,只是十九、二十世纪之交才开始。目前许多似是而非的结论和纠缠不清的是非,根源都在把西方概念硬套在东方的历史上。
(转自:自由亚洲雪域漫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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