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四年级时,语文老师利用课馀时间,分几次为我们全文朗读了《林彪反革命政变破产纪》,一篇发表在《人民日报》1980年11月24日第二、三版上的报道。红墙政治的黑暗与血腥,让不谙世事的孩子们感到惊心动魄。
以今天的专业标准看,那篇报道是一个报告文学,信息源交代不够,细节难免有虚构。但是,它以被报道对象为主角,写出了一个政治集团的阴谋,从策划、实施、破产到顽抗的整个过程。
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今天中国媒体关于周永康集团案的报道,还做得远远不够。当然,媒体能在可以报道的第一时间,争先推出若干长篇报道,在新华社仅有77字的消息之后,满足读者的资讯欲,已经功不可没。我也知道,即便有消息源支持,要对这样一个窝案进行调查,记者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我也不尽同意对于这些媒体不过被人当枪使的批评。媒体只对事实负责,客观效果是否当枪,不应该决定报道是否发表。除非媒体被党派或者某种势力控制,有意用来做宣传。中国媒体的独立性,的确没有谁敢拍胸脯打包票。当事媒体对此应有足够的警醒和反思。
无论是一个腐败案件,还是一场政治权斗,横跨政法、石油和四川几大势力范围的周永康集团,是否就这样束手就擒?他们如何负隅顽抗?这可能是了解中国贪腐问题和政治斗争的关键。案件刚刚公开,当然不能苛求记者全面报道。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称报道已经非常完美。
薄熙来案审判已经过去一年,媒体依然未能报道更多内幕。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政治新闻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如三十年前对林彪、四人帮案件的报道。
今日中国媒体最重要的变化,是市场化竞争。因此,新华社消息一出,各大小媒体争相转发,有实力的财新、新京报、澎湃等媒体纷纷抛出早已准备的特稿或资料,其厉兵秣马、枕戈待旦之态,成为一大景观。拔得头筹的媒体赢得万众喝彩,“光荣属于×××”欢呼一片。
但是,我不得不说,这种竞争并不是媒体的光荣,而是一种耻辱。与新闻发生之后,媒体派出精兵强将抢新闻不同,也与事先准备资料甚至写好讣告,等待某个重要人物辞世不一样,它是已经发生的新闻,媒体获得了信息并进行了调查,写成了报道,不敢发表并非因为有待进一步核实,而是等待上面的允许。很难想像,《纽约时报》在获得五角大楼文件之后,《华盛顿邮报》在调查了“水门事件”之后,秘而不发,一直等到总统或者国防部长被党或警方宣布调查之后,才发表出来,并为此感到光荣。
只有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媒体之间才会发生这种奇怪的竞争。在高压和扭曲中尽力而为,自然令人敬佩。但是,要把这种竞争胜利当作荣耀和幸福,显然缺乏对于中国媒体环境的自觉和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