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校長陳新滋強調,畢業典禮是莊嚴的,神聖不可侵犯。言下之意,走到台上撐起黃色雨傘(又稱「黃色卷狀物」)的學生,在他眼中,不但損害了莊嚴,還侵犯了神聖。
那麼,校長拒絕頒授畢業證書給學生的動作,又有多莊嚴和神聖?
我的膚淺理解是,陳校長覺得學生「不聽話」,以拒頒證書作為「懲罰」。外人看來,校長是以「學生冇得畢業」,作為「要脅」(你可不同意「要脅」這個用詞,但這是當下最直接的感覺)。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學生能否畢業,是看數年大學生涯的成績,這早已塵埃落定,不是校長或任何人可以剝奪。
畢業禮離我太遠了,多得年輕的學弟妹提醒:從校長手中拿的那份「證書」,只是一個金玉其外的「吉套」,用作拍照的道具,落台後便要歸還。事後到校園指定地點領取的,才是堅的「沙紙」。
整個情景,與婚宴中那個「簡單而隆重的切餅儀式」,一對新人站在那七呎高「假蛋糕」前合照,相差無幾。
這樣,陳新滋的舉動便更令人費解了。「拒頒」的決定,不會令學生寒窗苦讀的成果,化為烏有,那麼他到底想「罰」學生甚麼呢?
難道陳校長以為自己像碧咸般受歡迎,個個學生都想拿著證書(套)跟他合照,否則便會情天霹靂,斷腸哭崩?難道那份證書(套)乃神聖之物,假若被禁在台上拿著拍照,會抱撼終身,愧對祖先?
唯一較可能的,是陳校長感到不被學生尊重,因此他覺得,這刻也毋須尊重學生,我想不少人都會覺得這種以眼還眼,很理所當然(代表人物當然包括那些已經辭職、不想教也不懂教的「學者」)。
我不認同用「畢業生才是主角」為藉口,可在典禮上為所欲為。然而他們在台上,不是做粗口手勢,不是脫褲露股,不是搶咪大罵,不是向嘉賓潑水,不是扮黃飛鴻拿著雨傘攻擊;他們只是在香港一場前所未有的群眾運動發生之時,用一種對典禮流程和參與嘉賓影響度最低的方法,宣示個人理念與價值觀,體現「篤信力行」校訓;他們的校長,卻容不下一丁點所謂破格的表達方式,把一群成年人看待成小學生,必須在大庭廣眾展示校長威嚴。
這陣子,香港所有大學都舉行了畢業禮。陳新滋脫穎而出,成為曝光率與被談論度最高的一位校長。
浸大人,我哋終於都有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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