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我国互联网主管部门提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后,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出席首届报业集团高层座谈会前夕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齐鲁晚报》对柳斌杰进行了专访,观察君为你特别梳理要点。
网络法治化进行时 新闻法治化提上日程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
中央网信办10月24日随即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透露,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叹“带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柳斌杰结合他最近在人大的工作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将终结这一局面。
柳斌杰同时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新媒体发展越来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形成另外一个舆论圈——这种发展不平衡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主权,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
国家支持建立版权总平台 网络媒体或没有免费午餐
在谈到传统媒体版权问题时,柳斌杰说:过去,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网站拿来免费用,是不正常的。花这么多钱,你还没用呢,互联网就给你用了,增加了它的点击率、提高它的广告收入,这不符合新闻生产的规律。互联网,光吃免费午餐,奶牛谁来养?
柳斌杰透露,国家正准备支持建立一个总的平台,加强对新闻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所有的原创新闻放到这个平台上,任何互联网,任何电商只能在这个平台上使用采访信息,付费使用。
我国业内探讨新闻立法已数十年 梦想即将照亮现实?
著名新闻学界教授展江一直在推动我国新闻立法工作。2012年,展江撰文认为,新闻立法是整个中国改革的一部分,如果做得好,能对未来的转型起很大促进作用。展江对现在进行新闻立法也持乐观态度。他认为,毕竟经过了30多年改革开放,现在要给新闻立法,肯定要参照国际惯例,把人家立法中规定的新闻媒体基本权利肯定下来,然后再适当地考虑中国国情加进一些义务作为限制。
观察君:网络法治化、新闻法治化应并驾齐驱
在前不久发生的某APP策划假新闻色情炒作事件中,部分传统媒体担当的不光彩角色引发批评。国家互联网管理部门在通报事件处理结果时,曾宣布提请新闻出版部门对媒体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而当网络正在积极走向法治化的进程中,新闻法治化应与网络并驾齐驱。这也正是媒体大融合时代,最最基础的行为准则。
传媒大观察自媒体\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