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琼 成都

就像寂静山林一声枪响,黑龙江庆安县枪击案,令这个不知名小城陷入余音不绝的舆论漩涡。当地上访户徐纯合以死于民警枪下、死在幼女面前的代价,终于得偿所愿:3个孩子被安排到福利院,八旬老母将被送往敬老院。

有人在悲剧中看出喜色。毕竟,徐纯合多年上访的诉求、他毕生的夙愿,全因他的死得以实现。何况他病弱、赤贫,上不能赡养老母,下不能抚育3个儿女,活得像个废物,死了也没谁惋惜。

有人陷入沉痛为死者不平。枪是致命性武器,开枪是对警察终极强制力的使用,事关公民生命安全,无论如何,都值得仔细推敲充分讨论。哪怕是最好的善后都不能避开公众疑问:徐纯合到底犯了何事,警察开枪是否必要。

徐纯合像个暴徒。在现有的媒体报道中,他阻止乘客进站,此为寻衅滋事;他酒味大,“眼珠子通红”,此为酒后失控;他抓起自己的7岁女儿掷向民警,重重摔在地上,此为虎毒食子;他抢走齐眉棍,击打民警后背与手背,此为暴力袭警;放言“谁抢到枪是谁的”,被解读为可能抢枪“后果不堪设想”……一切似乎顺理成章,警察开枪,一枪贯穿徐的胸膛。

可惜没有头尾的故事不能服众,它遗漏的两个关键问题是,徐为什么阻止其他乘客进站,警察开枪是否符合规定。有意无意被忽略的开头其实是,车站安检人员认识徐家人,因担心他们上访而阻止他们上车。乘客持票登车,携行的是老人孩子,又不是易燃易爆品,车站人员哪来权力阻止。这事说大了是侵犯公民迁徙自由,说小了是毁约违约,事后证明徐一家人是去走亲戚,当事人被激怒、进而激化事件酿成悲剧的根由恐在于此。

现今治安形势复杂,民警不是不可以开枪,但开枪不可以没章法。根据《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5种可以使用武器的紧急情形,徐并没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迹象,最多是危及当事警察的安全。而徐持票乘车无端被拒在先,民警的强制行为很难说是在依法履职。除了能不能开枪有条件,怎样开枪也有条件,比如拔枪瞄准、口头警告、鸣枪示警,向非致命部位开枪,这些程序极有可能放人一条生路,却最终没给徐纯合机会。

不管是普通农民,还是疯狂暴徒,徐纯合死得很轻巧,而且有不具名的“亲属”出来证明他活得像个废物,说徐靠母亲带着3个孩子外出乞讨为生,家里穷成那样还爱喝酒之类。“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观众们这样一想,悲剧就变得容易释怀。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无用的。即便无能如徐纯合,他还是能带给母亲和孩子欢乐和依靠,他仍然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甚至主心骨。再怎么生得窝囊,死得憋屈,他仍然是一位母亲的儿子,3个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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