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仁2

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在“红色通缉令”发布一周后被揭破身份,让人对在海外的“落马二代”,即已被查处贪官的第二代,产生了更多的关注和好奇。

从目前各方披露的消息可知,程慕阳在旅居加拿大期间是很“高调”的:本人开设多家公司,从事多项重大投资开发项目,和加拿大三级政府、政党、政要过从甚密,为自己谋取了多个公共职位和包括“女王钻禧勋章”在内多项加拿大官方表彰,他的三个子女都在最贵、最好的私校读书,长女刚上大一,更成为加拿大重要政党——联邦自由民主党青年及后援团体的领袖人物,他住豪宅,做“大买卖”,不忌惮在公开场合频频露面,甚至因加拿大联邦机构先后拒绝批准其入籍、难民申请,自2001年至今至少“民告官”了5次,最近一次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75万加元,原定在6月就会开庭。

但在旅居加拿大的“落马二代”中,程慕阳恐怕是极为个别的特例。绝大多数“落马二代”在加拿大“深藏功与名”:他们也投资公司,但往往借用在百慕大、维尔京等地注册的“壳”,甚至自己并不直接挂名;他们也购买房地产和其它物业,但并不去那么高调,有些“落马二代”选择落户在中国人很少的“纯西人社区”以免被人关注,有些人宁愿住在看上去不那么招摇的市中心高层公寓,而不像许多国人或国内传媒想象的那样住在独立式“豪宅”内。如今业已回国自首的高山虽算不上什么“官”,但“贪”是贪了不少的,他被发现时住在北温西人社区,女儿这个“准落马二代”上的是就近入读的公校,而非私校。当然,高山的女儿因其所在学区较好,所读公校算是不错的,笔者接触过的某“落马二代”,读过的公校高中在大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排名在400-500之间,是很一般的学校,这是因为他们为免被人注意,选择了大众化的社区。

程慕阳之所以特殊,恐怕有两个原因,首先,其父程维高虽被查处,但直至去世也并未定案,属于“非典型落马”;其次,他在父亲落马时早已成年,并先移居香港,后以合法身份移民加拿大。许多“准落马二代”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们往往是在年纪很小时就以随母移民或做“小留学生”的形式来加,其当贪官的父母“落马”,则是在他们定居加拿大一段时间后发生的事。我所熟悉、接触或知晓的这类“落马二代”情况并非铁板一块,他们中有些人在父母仍然当权时显得很张扬、高调,并不讳言自己父母身份(近年来中国加大对“裸官”查处力度,这种情况有很大变化),且花钱手脚也较大,但也有些人或许因为父母嘱咐的关系,即便在父母未“落马”前也刻意低调,衣食住行和普通大陆籍同学几乎差不多,但偶尔会“吓人一跳”。笔者一位朋友的前未婚妻,就曾在其生日赠送“超名贵手办”,据说价值“相当于该男生一年生活费而有余”,而此前这位男生甚至根本未察觉对方家境有何异样。2013年,《温哥华太阳报》曾调查发现,大温哥华地区大多数豪宅并非如传说那般被华人购买,而是有很多被“壳公司”持有,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些名义上属于“壳公司”的豪宅,可能有相当一部分实际上是“落马二代”的狡兔三窟。

一些国内媒体出于种种目的,喜欢渲染“落马二代”在海外“惶惶不可终日”、“生活凄惨”,这种只是个别现象,这类“落马二代”或卷入投资欺诈被荡尽家财又不敢报关,或本来就是非法身份一旦“曝光”且资金被冻结就难以维持生计,但如前所述,大多数“落马二代”在贪官落马前早有准备,本人系合法移民或留学身份,许多资金也早在东窗事发前妥善转移,他们的生活虽远不如父辈“落马”前,却也远好过大多数普通移民、留学生。

事实上在程慕阳事件被炒热前,温哥华传媒集中热炒的是一名母亲日前“落马”的中国移民、知名歌手,这位货真价实的“落马二代”因与当地某政要的恋情名噪一时,又因为“落马二代”身份曝光而成为舆论瞩目的焦点。此前这位“落马二代”一直对自己身世讳莫如深,其母“落马”也有一段时间,但她在寸土寸金、谋生艰难的温哥华长期就读自己喜欢的冷门专业且不找固定工作,却能不计成本、实现环球演出的“音乐梦”,若非此次被曝光,这种生活还将延续下去。

不过另一方面,这些“落马二代”的精神压力是很大的,一方面担心“身份不保”,另一方面尽管生活水准仍高于其他同胞,却远低于自己父辈未“落马”时, 正所谓由奢入俭难,其失落可想而知——何况自己的身家还从可供炫耀、令人羡慕的高点,跌落到不得不躲躲藏藏的谷底呢?前文提到那位“送手办”的“落马女二代”,其未婚夫回国探亲时适逢其父“落马”,她得悉消息当天便留下一封信,悄然搬出合租屋,从此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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