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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社周四(27日)公布了检方和公安部门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包括7名厅级官员在内的11名公职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侦查,包括瑞海公司高管在内的12名公司人员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刑事拘留或监视居住。

中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公职人员主要来自于天津市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包括7名厅级官员。

根 据新华社的报道,检方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天 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 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 洪峰(副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副厅 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公安部门采取刑拘或监视居住的人员主要来自事故企业瑞海物流和为其提供安全评估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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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集团公司总裁郑庆跃曾在19日出席发布会。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8月14日,公安部门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 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 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 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新华社报道引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事故责任进行的初步定性,透露出监管部门失职的一些细节,部分回应了此前媒体的关注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可能的问题是,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能的问题是,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可能的问题是,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这份调查结果并未触及更高层级的天津市领导。在8月19日天津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曾表示,自己对这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天津爆炸发生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及总理李克强多次承诺,要彻查原因,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对设计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要一究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截至北京时间25日下午3时,天津爆炸共发现遇难者1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