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首次回应北京政府驻香港最高官员张晓明所提出的“特首地位超然于三权之上”言论,指责有人对其言论“断章取义,甚至误导”。
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上星期六(9月12日)演讲说,“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三权之上”。
这番言论在香港政界引起争议。梁振英星期二(15日)表态说,张晓明是针对香港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作出解释,且其发言稿也有提到香港实行司法独立。批评者既误导,“甚至是不负责任”。
香港大律师公会也回应张晓明的言论说,张晓明的描述难免被解读为行政长官“凌驾于三权之上”,引起香港民主焦虑。大律师公会对张晓明的言论感到遗憾。
大律师公会星期一(14日)晚间发表声明说:“行政长官行使他的权力而作出的行为,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司法复核制衡。总之,无论行政长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为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张先生的原意只为总结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所享有的宪法责任和义务……本会促请张先生及律政司司长早日作出澄清,以正视听,务求消除香港市民以及国际社会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秉行法治的疑虑。”
“不搞三权分立”
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研讨会上发表的这篇题为《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的演说,开首先引述了已故中共领导人邓小平的讲话,继而说:“可见,不搞‘三权分立’是基本法起草有关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张晓明续说:“行政长官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组成成员,行政长官的权力也不仅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双首长’身份和‘双负责制’使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三权之上起着联结枢纽作用。”
梁振英星期二在政府总部会见记者时说:“张晓明主任讲的是制度,包括香港的政治制度,以及法律制度,不是讲个人。”
“大家能多些讨论是好事,但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必须是根据事实,讲法律、讲制度。我注意到张晓明主任星期六发言后,在他发言稿未公布前,有人亦没有在现场听,已经有人作出相当严厉的批评,所以出现断章取义,甚至误导情况。”
“这对我们就这些如此严肃的问题做讨论来讲,是不健康的,甚至说,有关人士是不负责任的。”
“(张晓明)在他的演词当中至少有两处地方提到了司法独立,也有引述《基本法》的有关条文,这一点我十分支持。我们香港一直奉行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是我们香港的法治精神、法治传统里面的一个关键部分。”
《文汇报》的社评说:“有人为了攻击张晓明的解读阐释,说‘香港回归前就是三权分立’,实在是睁眼说瞎话。”
“回归前,香港长期实行的是独裁式的彻头彻尾的行政主导。港英时代,港督集大权于一身,行政局和立法局都只是咨询性质,港督对这两个机构有完全的控制权,在立法局部分议席开放由选举产生之前,所有官守和非官守议员均由港督委任,很长时间内,港督更兼任立法局主席。”
“当然,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废弃了港英管治的糟粕,增添了民主和高度自治的新内容,与港英时期的行政主导有质的区别。”
“反对派以‘特首等于皇帝’、‘特首凌驾三权’等胡言乱语攻击张晓明的论述,是罔顾历史和事实,刻意编造谎言误导市民,应该予以澄清和谴责。”
即将离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的“民主思路”政团召集人汤家骅星期三说,香港有“三权分立”之实,而这并非说一两句话就会消失。然而,张晓明的说法让人有“特首不用受法律制裁”的感觉。
香港商业电台引述汤家骅说,梁振英的讲话并未回应特首的地位是否“超然于三权之上”,目前指责谁误导别人或是不负责任也是“无谓”之举,只会让香港民众之间的对立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