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遇到一次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废话不说,直接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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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在校园内频发,就这一问题的讨论上一次引爆了bbs,雄踞十大榜首,这一次,撕逼撕到了知乎。客观上讲,很多同学确实对建筑业的运作形式和建筑工人的现状不太了解,需要一些“科普“(这也是写这篇文章的初衷)。然而,一些满满的“你们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即视感的科普帖,摆出一副“比你们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的姿态,打着科普的旗号灌输着赤裸裸的诛心之论,着实让小编感到心里“万(草泥)马奔腾”。

——“小编,你这么支持工人讨薪,会不会给人一种感觉你是水军啊圣母婊啊?”

——“没有,都是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来的啊!”“你问我支持不支持,我说支持。我肯定支持,干活拿钱,天经地义的事,我怎么能不支持呢!”

我支持建筑业工人讨薪,理由一会儿说,下面先开始打脸。
  网上一些反对讨薪这事的帖子,归纳一下,大致有这么几种:  
  1、“你们这些学生啊,naive,不懂建筑业咋回事,这个钱啊,它是要完工之后一级一级地走流程的,不是人家赖钱不给,是这些刁民自己急着回家,所以闹事。”  
  《劳动法》第五十条(镇楼)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还是要吐槽,你们开发方和施工方之间的财务流程与工人何干!好比程序员,合着程序不上线之前,老板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给工钱?!
  2、“欠钱是包工头的事!要钱找包工头要去!这群刁民,在北大园子里闹,就是看着北大好欺负,分明是道德绑架北大!”
  我了个娘亲诶,人家住在北大院里,干活也在北大院里,包括施工方的负责人(一般是项目部)也在院子里,人家在这里举个牌子要工钱难道不是合情合理?
  不过这一条迷惑性还是非常大的,很多同学出于对母校的爱护,对这种观点往往分辨不清。到底是谁在绑架北大?工人们讨薪的矛头很明显地指向了施工方,有谁跟北大讨一分钱了?倒是这类论调,强行把工人讨薪行为说成是向北大要钱,有意无意地,使得最应该被问责的施工方住总集团逃脱了舆论的枪口,这不是拖北大下水是啥?
3、“这事跟北大没关系!我们北大不负责!我们北大人不负责!让北大掏钱休想!”
一一这种论调往往跟第二种混杂在一起。兄弟啊,要北大尽点责任、请北大同学帮帮忙跟让北! 大! 掏! 钱!不是一回事啊亲Orz。再者,你觉得和你没关系你可以不管,也没人逼你管,但是你没理由不许别人管啊……
  这些东西归根结底有意无意地在做这样一件事:打着保护北大、捍卫母校的旗号,强行构建了一个北大跟讨薪工人间的对立,以此把大家引导到工人的对立面上,实质上,是把舆论的视线从最本质的问题 建筑业工人被拖欠工资 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上引开,客观上,保护了这一问题的始作俑者和受益者——施工方,使它逃脱了问责,也实际上使舆论没有发挥应该有的作用,根本就无益于事情的解决。
  而我们北大的同学也应该警醒,不要出于对母校的热爱被人利用,反而一粉顶十黑。建筑业工人被欠薪是当下中国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总理出面讨薪都没用啊 亲)。我们北大学子,当类似问题发生时,不去讨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不去想想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反而纠结于这事是不是对北大有什么负面影响。(为了保卫北大名声,所以要压制工人合理诉求?额,这个逻辑好熟悉啊…… “为了社会和谐,XXXXXXX被和谐了”)
  这不是自黑是啥……?!
  再者,这事真的对北大有影响么?(额,如果有类似”北大军训低头族”之类的文章那是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某易就是有态度,你想咋地)。换句话说,压制了工人的讨薪,受益的是北大么? 上述那些叫喊着保卫北大的论调,到底保护的是谁?
  到这,想必大家都冷静下来了,下面我们谈点严肃的问题。

一一Q:北大新住宿楼的施工过程期间,校园内频现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
一一A:这是一个样本,是当今中国建筑业和建筑工人现状的一个缩影,反映了当今中国建筑业工资拖欠问题频发的客观事实。
  然而现实是什么?
  现实是建筑工人极低的劳动合同签订比例,现实是欠薪、工伤频发,现实是十多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达到200多个,却无法遏制这一问题的频发,相反,是中央被一次次打脸。

1、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在三年内完成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任务,并杜绝新的拖欠出现。
2、2011年,任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的杨志明于再次做出承诺——“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3、2014年秋,中央政府第三次作出承诺,国务院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到2020年做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十年了啊老大)毫不夸张地说,法律沦为了一纸空文。

建筑业欠薪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法治社会,一部又一部旨在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的法律并没有什么卵用?这是为什么?别急,下面小编要兑现前面许下的“科普”的承诺了。中国的建筑业,到底是个神马情况?
  看图

中国目前的建筑业体制可概括为劳动分包体制。开发商位于整个分包体制的最上端,但它基本不参与实际工作,而主要负责搞定土地、设计和手续。至于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开发商会通过招标等形式发包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在承接具体的建设项目后,只会部分参与管理工作,具体的生产任务往往在肢解后进一步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 后者再分包给专门的劳务公司或者单独的包工队。最后,层层分包后,直接面对工人的包工头就是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者。他们不但负责工人的招募,而且在日常生产中全面负责具体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任务的分派、劳动过程的监督等等。除此之外,劳动过程终结后,他们还要全面或部分地负责工资的结算。
  通常的看法认为,“包工头”的存在是建筑业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似乎只要在法律上和程序上加强对包工头的监管,建筑业拖欠民工工资一类的侵权问题就可以彻底得到解决。诚然,“黑心”包工头是存在的,包工头恶意拖欠和卷款潜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这并不是造成建筑工人普遍被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包工头本人也经常被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建筑工人能不能顺利拿到工资,关键并不在于包工头会不会克扣工资,而在于他是否有能力垫付工资。(发生在北大的上上次讨薪,就是包工头和工人一起向施工方要工资)
  事实上,一个建筑项目启动与实施的过程,就是一个通过垫付工程款而逐级卷入资本的过程。包工头一层的工资拖欠问题是从开发商开始,一级一级转嫁下来的。下面小编贴一个节选自《大工地》一书的例子(《大工地:城市建筑工人的生存图景》 潘毅 卢晖临 张慧鹏 著)来向大家展示一下,这是怎样一个过程。
  

  从书面的合约形式看,开发商与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与分包商之间都存在正式的契约关系,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公司与分包商之间通常会签订正规的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展,按一定的比例分期拨付。以M开发公司与L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例,地基部分建造完成后, M开发公司需要向L建筑公司支付地基部分工程款的 75%。然后,主体架构建设完成后, M开发公司需支付主体架构工程款的 65%。最后,粗装修完成后, M开发公司再支付相应部分一定比例的资金。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 直至L建筑公司垫资完成地下室的建设后, M开发公司才拨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施工期间不足的费用则由施工单位垫资。通常, L建筑公司会在每月的25号向开发商汇报工作进度,然后,M开发公司内部经过半个月到二十多天的运作后,将垫付资金还给L建筑公司。事实上,这样的垫资偿付速度还算是比较快的,L 建设的项目经理根据以往的经验 说,“M 开发公司的资金比较雄厚,一般都能及时付款。”而在别的建设工程中,垫付资金往往数年都无法追回。
  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之间也存在正式的契约关系。劳务公司就是我 们通常意义上的“二包”。与开发商给“大包”拨付工程款的方式类似, “大包”与“二包”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也是依照工程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支付。但实际运作中,“大包”通常按季度给“二包”拨款,施工费用的不足部分则由“二包”自己垫付。这时,“大包”就将垫付资金的压力转移到了二包身上。作为“二包”往往需要预先垫付某些材料部分的工程款以及工人的生活费。
  劳务公司与包工头之间一般也签订书面的合同。劳务公司等到工程结束才与包工头结清工程合同款,这样包工头就需要垫付工人日常的生活费,甚至当劳务公司拖欠工程款时,包工头不得不垫付最后的工资。
  就是这样,经过层层垫付后,建筑工地上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债务链。从开发商开始欠债,债务逐级下移,最终相当一部分落在直接跟建筑工打交道的一个个小包工头身上。而当包工头也无力垫付或者不愿垫付工人工资的时候,工资拖欠的问题就浮出水面了。
  一大圈绕下来,不知道大家看懂了没,这样一种体制使得生产本身成为了一个融资过程,借助层层垫付,原始资本在无形之中就卷入了更多的资本,而无需承担高额融资的成本,而这个链条的末端,就是工人的劳动,地产资本正是靠着吮吸工人的活劳动来增值的,工人和老板,谁养活了谁,这里,不言自明。工人讨薪,就是在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也许你会问,那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呢?举牌子神马的终究毕竟算不上正规途径啊。这个问题,具体来说,是维权成本太高、维权周期太长,加上其中种种的利益输送和不法行为,工人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些时候,官司打赢了,都拿不到钱。(工人也想走法律途径啊,谁也不愿意举牌子啊,举牌子有风险啊,校园里还好,保安比较温和。更多的是警察抓,黑社会打,警察和黑社会又抓又打,这些年讨薪出人命的例子还少么?)
  从根源上来说,是劳资地位的极度不平等,这是今天中国社会的现状,只是在建筑行业里表现得最为直接和残酷,比起拿不到工钱,缺乏必要的劳动防护使得工伤频发、致伤致死的现象更加的残酷和血淋淋(还记的清华附中脚手架坍塌那件事么?)法律从来不是社会力量对比的原因,而是结果。资方压倒性的优势使得一些有利于劳动者的法律在实践过程中困难重重。要想从根源上解决欠薪等劳资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改变劳资地位不平等的现状。劳动者自身的联合和集体的反抗,是改变这一现状的唯一出路。这也是我支持建筑业工人讨薪的根本原因,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对现行不合理制度的最直接的反抗,这是劳动者未来的唯一出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是的,正如那句话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是对人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侵蚀,反抗则是要重新夺回这部分权利,所谓“革命有理,造反无罪”。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最可怕的也许不是反抗,真正可怕的是那些正在被压迫和暂时未被压迫的人逐渐放弃了反抗的斗志和勇气,可怕的是在石头与鸡蛋的对峙中,部分鸡蛋选择了站在石头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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