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张红萍

摘要:生育两孩必将中断、扰乱女性的个人职业计划,这时国家要保证她们不会为生育两孩失去职业;国家要保证任何机构不得因生育辞退、解聘她们;要保障有足够且带薪的产假;要给予父亲产假以减轻母亲育儿的负担;在母亲中断工作重新就业时要得到优先照顾。

 两孩新政顺应民心,引得一片欢呼,各种议论纷纷登场。主流话语中专家们的分析更多从国计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创新、养老、人口结构、家庭抵御风险等话题谈及,但少有人从性别的视角、女性的利益出发评论分析两孩新政。女性生育主体的意愿、利益、热情、困扰、权利没有体现在设计者与专家们的话语体系中。

  专家们谈到二孩政策放开后,每每谈到的是经济效益:每年将会新增人口250万,每个孩子每年消费以3万元计,将有750亿元的新增消费,每年新增GDP0.5%左右,因人口资源的利用,保7目标基本实现。

  当看到这样的话题、数据和侃侃而谈时,笔者感到的是一种遗憾,因为人在这里变成了被赤裸裸利用的资源,而不是目的。特别是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不考虑她们负有人口再生产责任同时的利益与权利,不考虑由于再次生育给她们事业带来的风险、经济带来的压力,养育孩子带来的漫长劳动付出需个人承担。

  既然人口结构、孩子出生对国家未来政治、经济、文化、文明、种族、创新意义重大,国家、社会与个人就应当共同承担起对母亲、儿童经济福利与社会保障的责任。女性生育为延续社会发展需要的人口时,其自身的经济不仅不可能每年增长3万元,很可能会每年失去3万元;基于新的人口资源理念,减轻家庭与母亲的负担,才可能保障生育的进行与女性对生育的热情。因此给予母亲、儿童阶段性的福利与低廉的医疗保障将成为必要。

  同时,对于一个女性来说,生育对于她人生的规划与事业的发展可谓动一发而牵全身。女性的职业与事业不仅是她们自身独立的基石,更是她们发展与追求的保障。女性的职业与事业,最能体现女性的成就与贡献,女性社会的能见度与力量,是性别平等的保障,因此政府与社会应该创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

  生育两孩必将中断、扰乱女性的个人职业计划,这时国家要保证她们不会为生育两孩失去职业;国家要保证任何机构不得因生育辞退、解聘她们;要保障有足够且带薪的产假;要给予父亲产假以减轻母亲育儿的负担;在母亲中断工作重新就业时要得到优先照顾。只有有了这些福利、职业保障与照顾,才能消除女性因多生育而承担的生育风险、事业危机、发展困顿、传统性别观念回归的担心。

  从家庭角度来说,父亲要与母亲分担养育孩子的劳动,过去那种父亲只是旁观者与享受者的角色的做法必须改变。对于孩子来说,也不能养成孩子过分娇惯与依赖的习惯,应该让孩子养成独立生活的能力,以减轻母亲的负担。我们需要重新学习与定位家庭中每个人的角色,以每个人的独立而不牺牲任何人的发展为原则。

  总之,不管是社会还是家庭,绝不能因为家庭的幸福、国家社会人口合理结构的需求,而牺牲母亲的利益,女性的事业。社会要改变生育、养育孩子是母亲事情的旧观念,为此而牺牲女性全面发展的需求。

  所谓女权即人权,事实上正体现在这些具体的事情上。人权体现的正是个人价值的实现与自由选择,人人都是重要的,不应该被浪费的,女性也包括在内。如果我们不改变旧的性别观念,社会和家庭就不会分担女性生育、养育的负担,增加女性因生育与养育所需的福利。

  因此,将性别视觉纳入两孩新政整体配套设计成为重中之重,这样女性的生育才能真正变成一件对国家、社会、家庭、女性都有利的事情,女性的生育热情才能被调动起来,最终实现人口合理结构调整的设想,否则将会出现许多国家已经出现的人口负增长的困境。

  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女性响应者大大低于预想比例,已经提醒社会及男性,如果不解决女性的后顾之忧,女性就没有生育热情。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