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撰稿/赖捷

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师卢勇“大闹”上海飞纽约航班,引舆论非议,事件发生不到24小时,西财发声,宣布与卢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从舆论应对角度,全叔认为,这份声明有优点,但也有瑕疵,它可以被写得更好。

先看声明内容:

卢勇2

优点有哪些呢?

首先是及时。懂新闻传播规律的人都知:一件事越早回应越好,哪怕没实质内容,如“我们正密切关注”、“我们正调查”;越晚回应越被动,仍由舆论升温,易引发“新闻次生灾害”,即本发生的是负面新闻A,但官方迟迟未给出令人满意说法,于是媒体、网友纷纷扒出该地负面新闻B、C、D、E……当年河北大学在校园车祸后被扒出论文造假等问题,即典型的“新闻次生灾害”。当然,这个规律不一定指向财大,严格来讲,此次事件的主角是个人,而不是校方。

其次是态度鲜明。这点不用多说,“重视师德师风”、“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坚持依法治校”,这些都是不错的姿态。相比某些高校在教师卷进师生恋(为啥高校师生恋不该被容忍,请戳“全叔读报”往期文章:http://opinion.chengdu.cn/content/2014-08/26/content_1521093.htm?node=389 )等情色事件后只是“罚酒三杯”的暧昧处理、乃至“护犊子”的情况,这种表态起码姿态更高。

但是,瑕疵也有。

首当其冲,是宣布解聘的时机与方式。

解聘人得有依据。

可能有人说,媒体报道和网络视频显现的内容很明确了,教授明显违德违纪,但问题是,媒体可能有偏差,网络视频未必呈现事件全貌,尤其是事发原因。宾大是美国著名高校,卢勇作为宾大副教授,显然绝非土鳖,全叔相信他具有基本的理性和城府,卢勇如无充足理由为啥提出升舱、在国家严打扰乱飞行秩序行为的情况下为啥还要失态地“大闹”,这对一个常年往返中美两地的大学教授来说,不同寻常。这些不符常理的细节尚未得到厘清,仅据媒体报道而解聘,显得不严谨,万一公安机关调查后事件出现反转呢,譬如该教授当时出现了xxx症状、该教授发飙前遭遇了不合理的待遇……等等,进而引发了舆论同情,到时学校就被动了。

可能还有人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卢勇被公安机关刑拘,尚未被检察机关公诉,更未被法院判刑,即使此人涉嫌犯罪的罪证明显,但国家尚未宣布此人有罪,把这种情形也包含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程序上有失合理性。

当然,以上只是全叔猜测,也可能存在的情况是:校方已向公安机关了解了更多信息,或校方在与卢勇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刑拘等情形就可单方面宣布解聘等等。

卢勇

总之,不是不可“开人”,但要讲时机,也要说清楚。更稳妥的表述是:“我们将及时关注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进展,并依相关校规进一步因应。”

其次,任何声明都不宜过分暗示“临时工”身份。

这次西财确实躺枪了,事件最初,很多媒体即用“西财教授”予以报道,但事实是,该教授不是西财的教授,他只是“兼职教授”,可谓教授中的临时工,两种身份区别很大。

公平地讲,如涉事者真是“临时工”身份,对责任的区分确实是有帮助的,毕竟,“临时工”相比正式员工,往往更少参与到单位纪律教育活动中。

但考虑到舆论对“临时工”这个概念十分厌恶,往往以讥讽对之,甚至会让舆情反转。所以,声明在暗示“临时工”问题时,不宜如下图那样专门用一段多次提到。

卢勇

更合理的方式是:只点出其为宾州州立大学副教授、西财海外短期讲座教授即可,后面的“特聘主任”、“每年来校4个月”,对公众来说是无效信息,还顺带让一个研究中心中了枪,可不用提到。

最后,说辞其实可以稍微柔和点。

写这种声明是件难事儿,受众不仅仅是网友,还有媒体、校友、在校师生、上级领导,以及上级领导的领导……真是考手艺,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而且,员工被拘,急于“切割”也可理解,毕竟对大学而言,声誉是最要紧的资产。但在态度观点明确的同时,说辞其实可稍微柔和点,财大声明给人的感觉是——这个人与我校无关哦,请网友不要喷到我们身上。但是,舆论打上的标签不会因法律关系的解除就自动消失,更何况,全叔注意到,卢勇本来就是西南财大毕业生。声明中给多一点人情味儿不好吗?

从道义讲,员工被公安机关刑拘,单位既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同时也要关注员工合法权利,在不干扰办案的情况下,为其本人、家人提供一些合法、合情、合理的帮助。

新闻回顾:

12月6日16时35分许,在上海飞纽约的UA087次航班上,一卢姓男子因大闹机舱,被航班机长拒载,后又在下机过程中导致三民警受伤,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澎湃新闻了解,该卢姓男子要求升舱,并自行占据他人座位,在被要求离开时起了争执,并在机舱内大吵大闹。因严重影响航班内秩序,被该航班机长决定拒载,并报警请求协助。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表示,12月6日16时35分许,上海飞纽约的UA087航班上,乘客卢某严重影响班内秩序,该航班机长决定拒载,并报警请求协助。机场公安分局接报并经机长授权后,登机处置。在向卢某进行法律宣传并劝其自行下机无果后,遂将其强行带离。期间,卢某强行反抗,导致三名民警受轻微伤。现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