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1时30分,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号客轮,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发生沉船事故,共造成442人死亡,仅12人成功获救。
时隔半年后,中国国务院于12月30日批覆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属于重大灾难性事件。
调查组认为,“‘东方之星’号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此次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调查组同时指出,“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 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建议“对船长张顺文给予吊销船长适任证书、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司法机关对其是否涉嫌犯罪进一步调 查”;而由于当班大副刘先禄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建议免于处理”。
调查组称有43人对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企业7人,行业管理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36人,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人。
那时事故调查报告没出,我们觉得(钱)拿的不明不白。而且名义是补偿款,不是赔偿款。作为家人来讲,我们不是为了要钱,而是为了知道真相。
遇难者家属李建国(化名)
“东方之星”沉船事故令数百个家庭承受丧失亲人的痛苦。8月底,各地政府实行“同船同命同价”,针对每位遇难者发放82.5万元的“政府补偿”,旅游责任保险及船舶保险另计。
据搜狐网报导,有遇难者家属发现旅游协议中写明有20元被用来支付保险费用,但旅行社为游客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够买的保险却只用了5.7元,决定对旅行社和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也有遇难者家属表示,一些地方的民政局仍有很多无人认领的遗物。他称曾误领一台数码相机,里面有一位笑容可掬的老先生的照片。他将相机还到民政局,半个月后发现仍未回到失主手上,自己感到失望之余,用2个小时就在网上找到了那位老先生的家属。
对于官方此前迟迟未公布调查结果,多次去社区询问也只能得到“等官方消息”的回复,不少遇难者家属已将亲人的下葬时间推迟到2016年的清明节。他们认为,事故原因不明,亲人的亡灵无法安息。
12~13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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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报告显示,“东方之星”号客轮受下击暴流袭击,风雨强度陡增,瞬时极大风力达12至13级,1小时降雨量达94.4毫米。而经试验和计算,该船遭遇 21.5米/秒(9级)以上横风时,或在32米/秒瞬时风(11级以上),风舷角大于 21.1°、小于156.6°时就会倾覆。 |
声音
我们不要多少赔偿,只要你能解释清楚,(保险金额)20元和5.7元的关系就可以了⋯⋯如果出事情的是我,估计我妈已经过不下去了,为了他们,我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遇难者家属王博华(化名),已从公司辞职
就是想尽快知道结果,无论责任方在谁,他们欠一个道歉。
——遇难者家属李建国(化名)
拖了半年,在2015年最后两天公布结果,之后必将迅速淹没庆祝新年的喜庆气氛中,这日子选的也是用心良苦啊。
——中国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