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因参与2008年<a href=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后的维权案件而为人认识。 ” width=”575″ height=”” /> 周世锋因参与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后的维权案件而为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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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有多名维权律师的中国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及其助手被当局正式逮捕,部分罪名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锋锐律所律师刘晓原星期二(1月12日)向BBC证实,该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与实习律师李姝云的家属当天接到了天津市警方的逮捕通知。他已经看到了有关的逮捕通知书。

与此同时,河南律师任全牛向BBC中文网确认,他所代表的锋锐所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也被以同样罪名批捕。综合各方消息,天津市公安局是在1月8日同时取得三人的逮捕批准。

据中国《刑法》规定,一旦被法院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有罪,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最高无期徒刑。

除了周世锋、王全璋、李姝云和赵威,北京律师谢燕益也在同一天被天津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谢燕益的妻子原珊珊此前曾表示,丈夫并非锋锐旗下律师,却被牵扯进来。

另外,代表锋锐律所律师谢阳的北京律师蔺其磊也向BBC中文网确认,湖南长沙市警方1月9日正式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嫌疑逮捕谢阳,并从监视居住地点移送看守所。

蔺其磊又在社交媒体透露,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准许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广州律师隋牧青取保候审,但法新社引述其他消息来源称,隋牧青也被批捕。

中国《刑法》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裁定有罪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BBC亚太地区总编周飞鹏(Jo Floto)在北京报道说,这群律师与助理现在恐怕要被审判,而要是当局如愿开庭审理的话,几乎可以肯定会得出有罪判决。

锋锐事务所
赵威和李姝云

“难以置信”

自去年7月初起,超过280名维权律师、维权活动人士及其关联人员陆续被当局传唤、抓捕收押,又或不知所终。据美国团体人权观察统计,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的占至少38人。

至7月18日,中共《人民日报》与官方新华社联署刊发锋锐律所周世锋等人的“认罪忏悔”言论,当中称,锋锐律所九名律师——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数名助理及相关人士被采取强制措施。

赵威的代表律师任全牛对“颠覆”罪名感到难以置信。他对BBC中文网说:“我认为他这样用肯定是错误的。这工作不严谨,他省略了煽动。就好象给家属一个(刑事拘留)通知,上面写赵威是个男士一样。”

“她又没有军队,她又没有呼吁暴动,是不是?最多的涉嫌言论方面的东西,那怎么会直接就‘颠覆’呢?”

刘晓原也在Twitter上评论说:“一个90后女孩,被指定监视居住六个月后,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比当年刘晓波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加严重!”

赵威母亲郑瑞霞则对法新社说,她对女儿被批捕感到“沉痛”。

无法探视

锋锐律所被抓人员家属上周到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探视亲人未果。

锋锐律所被抓人员家属上周到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探视亲人未果。

律师们对BBC中文网表示,警方与看守所一直没有批准代表律师和家属探视被批捕的锋锐律师。就在周世锋等四人被批捕当天,李和平妻子王峭岭律师等多名家属到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收押亲属,但不得要领。

蔺其磊对BBC中文网说,他认为警方以“颠覆罪”或“煽颠罪”申请逮捕各律师就是为了能合法阻止他们获得代表律师探视。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蔺其磊说:“我们还要去要求会见,下周安排个时间过去。虽然他可能还是不批准——因为他可能还是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不批准会见——但是我们还得要去要求,继续要求。”

律师们对BBC中文网表示,警方与看守所一直没有批准代表律师和家属探视被批捕的锋锐律师。就在周世锋等四人被批捕当天,李和平妻子王峭岭律师等多名家属到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收押亲属,但不得要领。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兼执业律师何俊仁对BBC中文网说,中国当局对维权律师进行“全方位打压”,此局面让他感到担忧。

何俊仁说:“从中共的政策来讲,维权律师是‘新黑五类’排头的一类……公安部门看来是非打压他们不可。我们对未来的发展非常担忧。”